星期二, 七月 07, 2009

陈破空: 2009,新疆:中共制造大屠杀

2009,新疆:中共制造大屠杀

陈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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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新疆,乌鲁木齐,浓烟弥漫,火光冲天,枪声四起,又一起重大流血事件,发生在“稳定压倒一切”的“盛世”中国。同往常一样,中共当局将暴力的起因、行为、责任,一律归结到少数民族(维吾尔人)头上。

一夜之间,156人死亡,1080人受伤,这一惊人数字,还只是中共官方的发布。联合国人权事务署对事件中死亡人数之高,“感到震惊”。乌鲁木齐的那一夜,到底发生了什么?

如果仅仅是维汉民间冲突,几小时内,就死伤这么多人,难以想象;果如此,那么,政府至少要承担严重失职的责任,但事后未见当局有此说法,也无任何官员引咎辞职。

如果是维族人主导了暴力,那么,死伤者应以汉人为主,但境外维族人揭露:死伤者中,绝大多数是维族人。对这一指控,中共当局沉默,并不敢公布死伤者民族身份。

如果是维族人以武装手段对付政府(武装起义),那么,死伤者中必有相当数量的中共公安、武警、军人等,情形又并非如此。中共军警开枪,绝非出于自卫。

如果是普通汉人主导暴力,导致维族人大量死伤,那么,当局追究对象,就应以汉人为主,但当局追捕和追究的,却是维族人(已有1434人被捕)。

在排除了纯粹民间冲突、维族人主导暴力、维族人武装起义、普通汉人主导暴力等可能性之后,推论就必然是:大量死伤,来自于当局的武力镇压。这回,中共把维族人上街,定义为“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而不是“打砸抢烧杀暴力犯罪事件”,如果当真是维族人制造了血腥,那么,中共的定义里,绝对少不了一个“杀” 字。这无意间泄露:“杀”,不在维族人一方,而在中共一方。

基本结论:2009年,新疆,中共制造了大屠杀!这是继“六四”屠城、两次西藏事件之后,中共制造的又一起惊天血案!

如从前那样,中共一口咬定:“这是一起由境外遥控指挥、煽动,境内具体组织实施,有预谋、有组织的暴力犯罪。”但境外维吾尔组织发表声明,予以否认,并指出:抗议原因,是维吾尔人越来越不满汉人在经济机会、文化和宗教方面的过度控制。

其实,上万名维族人走上乌鲁木齐街头,诉求明确而简单:受“6.26”广东韶关维汉冲突事件刺激,不满当局处理,要求当局追究幕后黑手,惩办凶手,维护维族人权益。中共派出军警,驱散并抓捕和平请愿的维族人,维族人不从,中共即开枪镇压,这一过程,符合中共本性,也符合中共动辄神经过敏、反应过度的心态。

境外维吾尔人有关共军“用冲锋枪扫射”的说法,未必是危言耸听,否则,如何解释数小时内,就死伤枕藉的事实?不排除中共军警开枪后、维吾尔人暴力反抗的部分。但,动辄派出特务大队,制造、挑起和引导暴力,将民众和平情愿污名化,再以“平暴”为名,大开杀戒,难道不是中共的一贯伎俩?20年前的“六四”屠城如此,1989和2008年的两次西藏事件如此,如今的新疆事件,依然如此。

人们曾指望,20年间,中共领导人转换头脑,面对民众抗议,由镇压变疏导。然而,中南海杀心未改,“改进”的,只是镇压手段,更快速更有效,无须由抗议像1989年北京那样,持续近两个月;也无须由抗议像2008年拉萨那样,持续近一周;乌鲁木齐的抗议几乎才刚刚开始,中共就出动全副武装的军警,开枪镇压,可谓“从重从快”。

连国际上都反应不过来,世界主要媒体都仅能简要报道,而让人不明究里,这正是中共快速镇压所要达到的效果:绝不让事态迁延时日,曝光于国际,形成国际舆论,招致谴责。快速镇压之后,如何定义和描绘事件,就只能由中共一家说了算。为此,国际人权组织呼吁:就事件展开独立、公正调查。

有必要回放发生在远离新疆的广东韶关“6.26事件”:传言维吾尔人“强奸”(官方后称“挑逗戏弄”)汉族女工,引发汉族人群起攻击维族人,汉维两族大规模械斗,当地汉族人多势众,围殴维族人,暴打从6月25日晚10点持续到26日晨6点。两名维族人死亡,许多人受伤。

视频显示:汉族这边,钢筋铁棒、灭火筒、消防栓、水泥路砖,都用上了;维族那边,则拿出刀具对抗。目击者描述:地面都被维族人的血染红了,半人型大的血泊有数十处。次日,旭日厂一百多名搞卫生的工人,整整用了两个小时,才把遍地的血迹冲洗净……网友评论:这不是种族冲突,而是种族仇杀!

是的,仇杀。其实,那些参与仇杀的普通汉人,也是受害者,是中共长期民族歧视政策的受害者,是中共长期仇恨宣传的受害者。

仅举中共对抗议事件的定性定义。汉族地区发生抗议,不管有无打砸抢烧杀,一律被中共淡化称之为“群体性事件”,比如,今年6月,先后发生在江西南康的万人抗争、湖北石首的5万人暴动;即便是广东韶关的“6.26事件”,也仅仅被中共称为“群殴事件”,而避称“暴力犯罪事件”。

少数民族地区发生抗议,则一律被中共定义为“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或“打砸抢烧杀暴力犯罪事件”,哪怕这些少数民族,仅仅是和平请愿;即便没有“打砸抢烧杀”,中共也要制造出“打砸抢烧杀”,利用刑事罪名,冲洗、扭曲和遮掩民族问题。

仍以这次新疆事件为例,当局把维族人上街,定性为“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但两天之后,7月7日,成千上万的汉族人手持木棍和铁棒上街,“几乎人手一棍”,有维族人遭殴打,有维族人开办的商店遭冲击,或被投掷石块,当局仅用催泪弹驱散,官方喉舌对这些汉人的举动未予谴责,更没有定义为“暴力犯罪”。(实际上,如发生后续暴力事件,不管来自汉族人还是维族人,都必然由中共当局承担首要罪责,为其血腥镇压,为其一边倒的媒体宣传、暴力渲染 -- 尽管大多数死伤者是维族人,但由中共挑选播出和散布的死伤镜头、照片,却几乎只有汉族受害者。部分海外华人也由此受到情绪上的挑动。)

两面手段,反映中共领导人的厚黑,也反映他们骨子里极端的种族主义。长期的妖魔化,在汉人面前,中共已经把藏人或维吾尔人塑造成“野蛮人”,暴力的化身。无形之间,养成汉人的偏见,埋下种族歧视和种族仇恨的种子。

汉人同胞必须明白:民族问题,就像中国其他问题一样,只有在民主机制下,通过和平、公开、平等、尊重、善意的对话与协商,才能得到公正和公平的解决。作为负责任的国民,应该反对和谴责一切形式的暴力,不论这些暴力,来自少数民族、汉族、还是执政当局。

汉人同胞更须认清:汉人本身遭受中共压迫。枕于种族仇恨,只会被中共利用,沦为种族仇杀的牺牲品。60年里,汉人遭受中共迫害与屠杀的程度,决不亚于藏人或维吾尔人(此处无庸赘述)。作为专制腐败集团,作为中国万祸之源,中共,不仅是藏族人和维族人的敌人,也是汉族人的敌人,是中华大地56个民族的共同敌人。

(7/7/09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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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三月 14, 2009

枯荷雨声: 我的刑满释放的朋友

枯荷雨声: 我的刑满释放的朋友


杨子立,笔名“羊子”,男,于1971年12月10日出生在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2001年3月13日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秘密拘捕,4月20日逮捕。所谓“犯罪事实”包括参加徐伟, 靳海科, 张宏海等建立的"新青年学会", 创办<羊子的思想家园>网站(www.lib.126.com)。以颠覆国家政权,于2003年5月28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庭审(一审),同年11月10日被北京市高级法院二审。被叛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09年3月12日从北京二监刑满出狱。

作者:枯荷雨声 提交日期:2008-2-26 1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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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说我的时间是用来挥霍的,尽管我也并没有多少时间真的在挥霍。
  
    当子立被抓走,失去自由的那天,我第一次在心底默数时间,时间在我心底变得珍贵无比,这一数就是五年有余年。当年他被正式宣判将失去8年自由的时候,我把剩余的时间刻画在了内心最深的角落,每每翻阅从前旧日时光的时候,这些越见减少着的时间,对于我来说竟充满了期盼。
  
    总想记录什么,却总是在提起笔的那刻泪水沾湿衣衫,文字第一次变得苍白无力,从来没有这样觉得文字是如此的艰涩,每次写下的文字都无法真实的表达内心最真切的感受,也就一直这样的搁置着。不是来自于某种外来压力的畏惧,如若此,那么我该是不配称自己为子立的朋友。
  
    人说时光如水,总是一晃即过,也许从前在一起的时光是这样的,但是如今却觉得时光并不如水,怎么都迈不过去。
  
    认识子立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应该是95年的夏天,子立进入北大读书的第一天,我想也许我是他在北大认识的第一个女生。后来路坤与我闲聊时也总提及子立与我之间的友谊,我对于男生向来避之三舍,总不太信友谊这个东西,男女之间奢谈友谊,总以为是很可笑的事情。可是子立改变了我,不,确切的说,我是相信男女之间确有友谊存在的,但是并不多,而我恰巧有幸得到了子立最为珍贵的友谊,这该是我这一辈子最珍贵的情感之一。而如我一样与子立在很多方面大相径庭的女子能获得他的友谊,该是怎样的奇迹。
  
    子立是一个极其朴实的人,属于那种大智若愚的男生,第一次见他,我就在心中告诉自己,和他做朋友是绝对安全的,但那时并不渴求我们能成为多好的朋友,能泛泛之交足以。
  
    后来的接触让我证实了这一点。子立在日常生活上很随意,但在学业和研究方面却是很认真,而且是过于认真,我经常说他是钻牛角尖的那类人。和他做朋友你不必要有任何的心计,可以完全不设防,所以子立绝对是你一生可交的真朋友。
  
    我从来不觉得这个世界有完美无缺的人格的人存在,更不信我身边会有这样的人存在,而子立却是一个几乎没有多少缺陷的人。与他接触,极少有不被其人格魅力所打动的人,对于他,都是发自内心的那种尊重。
  
    子立家境相当不好,父母都是河北最为贫困地区的农民,父亲年老体衰,母亲常年病着,丧失着最基本的劳动能力。他读书很不容易,所以自己在生活上是相当节俭,可是他对朋友是相当慷慨。
  
    记得那个时候,经常有人来他的宿舍找他,然后就说没有钱吃饭等等,我知道这些人确实生活不是很好,因为是持不同见解的人士,在生活和政治上都没有多少保障,但是却很气愤,他们竟然伸手向子立这个并无多少经济来源的学生寻求援助,所以对于这样的所谓民主人世,我向来是嗤之以鼻,总不大信他们能真的为什么主义而奉献自己,后来的事实也告诉了我,这些人并不是真的为中国的民主奋斗,而如子立这样愿意失去自由和生命也要为那些他热爱的土地上的人民奔走劳顿一生的人,是不多的。也因此,在那个读书的年代,我经常是被他气得大骂他是傻子。我对这些人真是反感到了极限,那个时候子立自己尚且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还要牙缝里极出来接济这些人。但子立却毫不在意,说钱财乃身外物,能帮助别人就帮助了,人家不是情境所迫也不会来寻求他的帮助,我无话可说。但即便如此,我也经常与他争执,争执不下,就气得拂袖而去,这样的状况直到毕业也没有丝毫的改变。
  
    子立其实也是一个感情相当细腻的男人,如果仅仅看他所做的事情,你也许不会觉得他在爱情上也会很深情。记得后来路坤把子立给她邮寄的信笺给我看的时候,我哭了,被他对于路坤那最深最挚的感情打动的不能自己。路坤是子立的伴侣,从95年我认识他们开始,就看着他们一步步走过来。路坤也是和子立一样的朴实无华,小小的个子,柔弱的身躯,我那个时候是想象不出,路坤竟能如此顽强的挺立着,奔走在这个充满了尔虞我诈,处处陷阱的红尘,为子立做着能做的一切而没有丝毫的动摇。
  
    她不是一个话语很多的女孩,我们在一起聊天,她也很少说话,但她对子立生活照料的很好,是一个很勤奋的女孩。最初,路坤和子立是分隔两地的,经常是书信来往,每次路坤的来信,子立都会很兴奋,很小心的看,他是很思念在远方的路坤的,有时候和我们聊天无意中总会提及路坤来,每每看到别的情侣成双成对,我知道,他一定想路坤来到他的身边。因为经济状况等原因,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我跟路坤开玩笑说,我和子立在一起的时间远远超过了她和子立在一起的时间。子立在北大读书的三年,我们几乎每天都见面,对他的生活学习实在是太熟悉,可为什么越是熟悉的,我却越是无法去回忆……
  
    后来路坤毕业了,我也工作了,子立就给她写信让她也来北京工作,说我已经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希望她也能来北京。路坤辞去原来的教师工作义无返顾的来到了子立的身边,租住在民房,生活并不是很好,但这样的日子让子立有了光彩。每每见他都是精神焕发的。有爱情滋润的子立更加可爱。
  
    子立为了解决生活的困境,曾经跟我一起在他们宿舍卖过方便面,虽然并没有赚到什么钱,但我们合作确实非常的愉快。后来清货以后,我们把剩下的钱拿来在宿舍吃了顿火锅。
  
    学校曾经发起过“保钓”运动,而子立是最积极的,我印象极其深刻,那些时候我们常常被他的爱国热情所激动,他每次回到宿舍都会情绪激昂的讲述着“保钓”的事情,也激扬着我们久死的热情。

  再后来就是子立参加三个高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他回来后写的农村社会调查,触动着我们每一个人,在当时引起的反响,远远胜于一些文学作品带来的心灵上的震撼,尤其是我这样很少农村经验的人。他爱生他养他的那块热土,愿意用生命去为他的父老乡亲奋斗,他骨子里永远流淌着农民的血液,这血液也养育着几个亿的城里人,那些永远也不会拿正眼看一眼农民的城里人。他从农民中来,更深切的知道农民所忍受的苦难,所以他对农民的那种爱,是最真实最质朴的,不为权利与名利。只有改变农民的现状是他不改的信念。
  
    后来就是子立要毕业的时候,在找工作中处处被破坏,但他依然不改变心中的理念,绝对不为强势所低头,那种精神至今想来也是尤为敬佩的。有几人能不为现实改变当初的信念,子立做到了。他有幸遇见了很好的老师,在一个相对民主的学校。最终有了一个还可以的工作,也在重重困难中拿到了毕业证书。当然,我至今为他放弃去英国剑桥就读,心有所憾。倘若,那年他就那么远离了故国家园,那么8年的牢狱之灾又从何谈起,或许他早已学有所成,以他的智慧与勤奋,这并不该是梦。
  
    子立在北京,我去了深圳。偶尔从深圳回京我也总要与子立路坤联系,虽然我们在一些见解和观点上不尽一致,但我始终为他坚韧不拔的意志所深深感动,也对他所做的一切有着深深的敬意。我能帮上的忙很少,就是他每晚都要去为农民工的子弟讲义的学校,我都不能常常去上几节课。后来,能义无反顾做一些农民工的义务工作,却是在他失去自由之后。
  
    当我们回到北京的时候,只与子立有过短暂接触,在不久就听见他失去自由的消息。虽然早就有这样的预感,但当一切真的发生的时候,我还是不能接受,我哭了…..曾经他放弃了那么多出国的好机会,只为了那深爱的土地和人民,他从来没有动摇过的信念,留下了,等待他的却是失去自由…..陷入困境的是他的家人,一个一辈子靠土地为生的父亲,一个没有自主能力的母亲,还有兄弟姐妹,还有他的爱人路坤。
  
    他的爱人在墙外为他的自由奔走,还要独立支撑陷入绝境的家庭,子立有这样的爱人是他的骄傲。有了路坤,子立无论在哪里都有心的依靠,路坤是他不变的港湾。
  
    我有着奢侈的自由,大把的挥霍着时间,写此小文,只是为自己汗颜,作为他的朋友,我没有资格谈自由或者其他。
  
    当获悉子立文集已经出版发行,心中稍有安慰,仅以此篇送给我还不自由的朋友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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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三月 10, 2009

中央社: 声援西藏 德近千城镇升雪山狮子旗

声援西藏 德近千城镇升雪山狮子旗

(中央社记者林育立柏林10日专电)今天是西藏抗暴50周年,德国近千个大小城镇今天都升起雪山狮子旗,表达德国民间支持藏人自治,反对西藏文化和语言濒临灭绝的心声。


发起这次行动的「德国支持西藏」(TibetInitiative Deutschland)组织表示,每年3月10日西藏抗暴纪念日举办的「为西藏亮出旗帜」活动,今年已经进入第14年,包括汉诺威(Hanover)、斯图加特(Stuttgart)、波茨坦(Potsdam)等各邦的首府在内,今年全德国共有996个大小城市和乡镇响应。

协调这次行动的戴曼-克里孟斯(MonikaDeimann-Clemens)告诉中央社记者说,升雪山狮子旗目的是提醒世人关注藏人的处境,支持西藏精神领袖达赖喇嘛非暴力的和解立场,呼吁北京与达赖喇嘛对话,不要再让西藏爆发危机。

她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被东德包围的西柏林处境危急,获得国外援助才得以渡过难关,因此受到压迫的藏人现在也需要外国的支持,流亡的达赖喇嘛必须返乡,才能真正解决西藏问题。

包括义大利、法国、捷克、瑞士、匈牙利、荷兰在内,全欧洲各地今天至少有2000个大小城镇,也加入升雪山狮子旗的活动。

「德国支持西藏」组织今天还计划在柏林、汉堡等24 个德国城市的中国驻外机构前和市中心广场,举行示威活动,呼吁北京面对西藏问题。

转自唯色博客“看不见的西藏”今日留言部分

王克勤: 探望陈光诚家人,我们被打出村庄

作者:王克勤 文章来源:维权网 更新时间:2009-3-10 14:08:14
http://crd-net.org/Article/Class18/Class51/200903/20090310140814_14196.html

探望陈光诚家人,我们被打出村庄

王克勤

这几日,在山东的采访很不顺利,许多当事人怯于种种压力不敢说话,更不敢会见记者,我被搁浅了。

今天是3月8日,星期天,工作已经无法开展。想到身陷牢狱的陈光诚家在山东,我便想了却一直以来的夙愿——探望在监狱里的光诚,看望他的妻儿老母。光诚是我在当下中国所最为敬重的人。

我与光诚四年前便认识了,记得2005年秋的一天,在北京,被妻子牵着双目失明的光诚与我在一间咖啡馆见面了。握手时,十分有力。清瘦、温和、坚定,还有他那着色极深的墨镜以及简朴的着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时光诚正在致力于当地计划生育中野蛮行为的调查,他们夫妻俩期望我给他们讲讲新闻调查的主要工作方法,那天我们谈了好几个小时,交流的十分愉快。在此之前,我便知道他,好多要好的朋友介绍过,从一些相关的资料里我也读过他的许多事迹。


陈光诚,1971年出生于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双堠镇的东师古村。一岁时,因病导致双目失明。18岁之前未上过学,1994年开始,他先后就读于青岛盲校、南京中医药大学。期间他自学了许多法律知识,进而走上依法维护民权之路。

——根据199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可减免税收,但直到1996年临沂政府依然在向残疾人士征税,陈光诚与当地政府多次交涉未果,1996年寒假,到京上访。此后,临沂地方政府根据上级批示,终于表态要停止向残疾人士征税。

——1997年,东师古村开始实行两田制,加重了村民的负担,陈光诚通过《半月谈》了解到上级政府不允许搞“两田制”,1998年夏,他到京上访,最后终于中止了村里的两田制。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第44条的规定,残疾人可以免费乘坐地铁。2003年9月,陈光诚在北京乘坐地铁,检票员以其没有当地的盲人免费乘车证为由,要求其购买车票。陈光诚而后将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告上法庭,并获得胜诉。通过此案,终于使外地盲人也可免费乘坐北京地铁。

2005年秋,他来北京时,在一次会见外国媒体的过程中,被山东警察强行抓走。之后软禁在家。2006年3月被临沂警方带走,从此与外界失去联系。2006年8月24日,沂南县人民法院以故意破坏财产和聚众扰乱交通罪,判处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

也是这一年的5月,陈光诚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影响世界的100人”,其中华人仅仅5位,包括国家总理温家宝、环保人士马军、著名电影导演李安、时任国美电器总裁的黄光裕。

此后,有许多朋友前往沂南,但都很失落的回京。好几次,我欲前往探视均未能成行。后来听到朋友们讲,连同看望家人都进不了村庄,别说到监狱去探视光诚。

我想,光诚在里边已经关了好几年了,沂南应该十分“和谐”与“平静”了。

探望

3月8日一早,我带着我的学生周福志,在山东当地两个朋友帮助下,驱车前往沂南县。

光诚家有老母,还有两个分别为四岁与两岁多的孩子,我们便购买了许多食品以及孩童玩具——去看望朋友的家人。

路上有朋友还打来电话,期望我带一些钱与他们,其实我早有准备了。

14时15分左右,车行至205国道距离孟良固约5公里的地方,看到路边有许多人似乎在等车,便停车问路,没想到那个路口便是光诚所在村庄的进入路口。我们刚刚调转车头,路口上坐着的一个体格彪悍的中年男子便敲击车窗,问:“你们是来干啥的?”我们说:“不干啥。”他再问,我们不予理睬直接前行。车驶出不远,就发现那男子骑着摩托跟来。

这一举动让我感到有些不妙。来此之前我已预料到见面会有些风险,考虑到光诚妻子袁伟静的手机很可能已被监控,为能够顺利见到他们,我便没有电话联系。

我们快速行驶,开出不到300米便进入村内。看到前边有一老大爷坐在路边,驱车问询陈光诚的家在哪里,老大爷告诉我们就在车后面三十米处的一个小巷子里。在我们掉头时,那位摩托男子也已赶到,立即询问那位刚和我们说过话的老大爷,随后开车紧跟上来。

围攻

车在那个巷口刚停下,摩托男子即上前挡住车门,问:“你们干什么的?”我们说:“不干什么。”他又问:“到底是干啥的?你们不能去!”我们说:“我们来看看亲戚关你什么事。”下车后,我们打开后备箱将食品提出来。

那位摩托男子开始在旁边打电话,看见我们提着东西过来,他又拦在我们面前,说:“你们找谁?不能去!”我说:“你有什么资格拦我。”他说:“我是这里的,这是我们的规定。”

转眼间,从巷子里出来四五个男子,纷纷问我们找谁?我说:“我找陈光诚,怎么了吗?”一个体型高大的胖男子说:“不能去,你们走吧。”他一把推得我后退好几步,之后立即问我是不是想打架?我说:“你们是什么身份?凭什么拦我们。”他说:“我们就是这村里的,不让你见,就是不能见。”摩托男子说:“你们不知道他是怎么回事么?还敢见,赶紧走!”

我说:“我怎么不能见?”男子说:“你到底是谁?”我说:“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怎么了?”他们对我的话没有回应,反而笑了起来,更加放肆的围攻我们。

其他三个人也从一开始就被他们分开分别推搡,逼着我们步步后退。不知何时,对方又有四五个人赶来。我的学生周福志被他们一位新加入的瘦男子拉扯到路边,和另一位男子一起推着,口里还说着想打架是吧?我的学生几次险些被推倒。另外两名同行人员也被分别推搡围攻。

胖男子、摩托男子和另外几位男子继续推我,力度越来越大,几次险些打到我的肩膀和头部。我被迫转身,他们在我身后继续推搡。我的学生前来阻拦,又马上被另外几位男子扯到一旁。

我的学生提着一箱牛奶说:“这样吧,你能不能让他爱人出来,我们把东西给她就走。”一名男子说:“不行,不能见,你把东西给我们,我们给她。”

我们的司机也说:把家属叫出来,我们给过东西就走。但仍被拒绝。

因为担心把东西给他们能被转送到光诚家人的可能性很小。我们继续给他们讲理,希望能亲手将买的东西送到家属手中。

后来打算交给光诚的邻居让其转交,但我们每个人都分别被几个男子拦着不能靠近周围村民。

我们被推的只能后退,他们十多个人看我们退了,有些得意,说:赶紧走,不走想打架是吧!那位一直推搡我的胖男子把我扭到车的左侧,又有其他人围了上来。我们的另外三个人也都被推回车旁,被迫把东西放回后备箱。

此时,离我们进入此村仅仅过去了十多分钟,但我们已感到将东西送给光诚妻子希望渺茫。如果继续逗留,他们对我们的围攻将会更加激烈,如果我们四人中有一人忍不住稍微还了一下手,可能会引发他们肆无忌惮的疯狂殴打。

情况非常紧急,司机及学生不断叫我撤离,叫我赶紧上车,但是殴打还是开始了。

被打

我被他们推搡到汽车右侧,右侧两个车门早被司机打开了。在我上车的同时那个胖男子在后面狠推了一下。我与学生周福志一前一后刚刚上车,那个胖男子一脚便踹到我的胳膊上,口里说着:你走不走,走不走!接着他又弓下腰,一拳向我脸部打了过来,我用右臂一挡,这时汽车已经向前行驶了。

与此同时,我的学生坐进车内,那个一直围攻他的瘦男子说:还不走?想打架是吧?随后对他连踢两脚,我的学生非常生气地看着他。那男子说:你看什么看!看什么看!然后又一拳打到他的胳膊上。

汽车走出十多米后,我们才将车门关上,而这个过程中,这些人一直跟在车后追打着。

我们发现,他们有人不停举着手机在打电话。司机说,不好,他们可能再叫更多的人来围堵我们!

我们把车开出路口,只见有三辆摩托紧随车后赶来。

电话

14点30分,我们离开村庄,汽车朝着沂南县城的方向驶去。车行约两公里,我第一次拨通了光诚妻子袁伟静的电话。一方面是希望能够见到她,将东西和一些生活费交给她;另一方面是告诉她我们已经在村子附近了。

话筒响起伟静的声音,我说:“喂,伟静,我是王克勤。”

她说:王老师,您来了。

我说:“我来看看你们,刚才已到你家门口,但是被一帮人打出来了。”

她听后显得很恐惧,说:“王老师,你们没事吧?”

我说:“没事,就是挨了几脚。”

她说:王老师您不知道,这些人在我们家已经一年多了,去年有人来看我都被打走了,有几位都被打伤了。你们赶紧走吧,他们肯定不会放过你们的。

我问她是什么人,是村领导还是村民,伟静说:都不是,是社会上的闲杂人,一共22个。每天有11个保持24小时监视我们,轮流值班。

我非常吃惊。伟静接着说:我们家附近全是他们的人,每天村口有两人把守,凡是来找我们的根本进不来,您是09年以来第一个来看我们的,能进村已经很不容易了,刚才您所处的位置离我们家估计只有十多米吧。平时,我们不管外出买菜还是下地干活,都有人看着,到了晚上还蹲在我们窗外听墙根。

我简直无法相信,光诚的家里住着母亲、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孩子(一个4岁,一个两岁),全是老人、女人和孩子,天天竟是如此的境地。

我说:伟静,我知道了。今天给你们带了点东西,刚才被打出来,我们进去是不可能了。你能不能想办法出来,咱们在孟良崮见个面。

伟静回答说,尽力想办法。

挂掉电话,我让司机掉头回孟良崮。

可刚掉头没走多远,就发现离我们二百多米的前方停着两辆摩托。

还正如袁伟静所说那些人不会放过我们,会一直跟踪的!我很是震惊,情况之恶劣超乎了我的想象。山东当地的朋友十分紧张,不断要求我们尽快离开。我只好让司机重新调头,向县城的方向开去。

然后,我又拨通了袁伟静的电话,告诉后面有人跟踪,我们无法见面了。伟静听了非常担心,说:“王老师,你们赶紧走吧!快点离开山东,再也不要来看我们了。”她一直重复着让我注意人身安全赶紧离开山东的话。

挂上电话,我沉默了很久。接着又拨通光诚的哥哥陈光福的手机,想问他是否在县城,如果在,我可以把东西送给他,让他转交给伟静他们。

不过,陈光福的回答让我再次震惊。他说:“王老师,你们赶紧走吧,不能给你带来麻烦了。上次我与母亲在一家小店和来看我们的人见面,没想到被跟踪的人发现。结果那家小店立即就被查封了,并被罚款2万块。因为我们的事让不相关的人遭殃,太不值了,你们一定要非常小心。”

我们仅仅只是想看看他光诚的家人,把一些孩子吃的零食、几件玩具,还有给老人买的牛奶和水果和一些生活费交给他们,竟然无法实现!

此刻司机提醒我系好安全带,他发现后面的摩托又跟上来了。

逃离

车在路上快速行驶,丝毫不敢减速。从袁伟静和陈光福的语气中,我知道他们对我们人身安全的担心程度。那些围攻殴打我们的人肯定会上报情况,沂南县城会不会被堵截?司机十分担心,决定绕别道行驶。在路过张庄镇路口的时候我们转向南前行,并一口气沿着一条崎岖的山路驶去,但前行道路不通。

山路旁有几堆小山一样高的石料堆,前无出路、后有追兵,我们只好悄悄把车停在一座石料堆后面。

路旁两辆卡车正在将石料装车,不时扬起满天灰尘。

我们坐在车里,回想着刚刚发生的事情,没有人愿意开口说话。

我们必须尽快离开山东!

然而往县城方向走,司机最为担心是被当地警方扣住;往后退,距离双堠镇更近,虽然有一个路口可以上高速公路,但是司机担心被他们的人管制了。最后,我想到2007年在山西逃脱黑煤窑打手追击的办法——扮装婚车!

于是立即派福志独自一人徒步数公里赶往国道,赴县城购买婚车车牌贴。一个小时后,即16时30分,福志回来了,我们在车头车尾贴上了“百年好合”、“永结同心”,将车牌遮挡了起来,车前玻璃上还贴上了大红喜字。

之后,我们顺利的离开了沂南县境,晚上20时许我们离开了山东地界。随即,致电光诚的妻子:我们安全了。她告诉我:“此刻我又被三四个人围着,没有办法与你说话,你们安全离开,我便放心了,我非常担心你们为了来看我们而受到伤害!!”

即使光诚犯了天大的罪,也不能将他的家人全部监禁起来呀!!!

即使光诚犯了天大的罪,也不能不让朋友去看望他的家人呀!!!

伟静说:“我一个女人,我一家全是女人,他们要动用11个壮年男子24小时不间断看守着我们,围着我的家园,这日子怎么过??更可怕的是经常晚上听窗根,我房间窗台都被爬的光滑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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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很多人都有这种想法,都在讲这个社会如何如何不好,多么多么黑暗,都在说着同样的话。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你为这个社会做了什么?哪怕只说一句公道话,干一件公道事;哪怕把这个社会不好的地方,改变一点点,尽一点点力也好。假如人人都能这样,那我们的社会肯定能改变。

—— 陈光诚

必须有人为那些沉默的老百姓争取权利,

我想那个人就是我。

——陈光诚

星期一, 三月 09, 2009

上万大陆人士联署关于三农改革的"收权治官还权益农"八项主张

上万大陆人士联署关于三农改革的"收权治官还权益农"八项主张

作者:曹志 文章来源:维权网 更新时间:2009-2-20 23:38:12

http://crd-net.org/Article/Class71/200902/20090220233812_13817.html


近日,包括农民领袖、学者,法律人都在内的一万多名大陆人士共同签名推出了一份题为收权治官还权益农——三农改革八项主张的三农改革纲领,主要签名人包括邓太清,姚立法,靳尚功,周德才,王建斌,冯九胜,张宏明,田奇庄,罗宏全,李柏光,范子良,唐吉田,杨慧文,黎雄兵,张凯,陈天石,孟元新,冉亮,李方平,张星水,杜兆勇,曹志,丁谷泉,张鉴康,李万民,李平,朱瑞峰,冯正虎,郑恩宠,赵文宇,丁建华,蔡三宝,刘浩峰,王强,张树斌,王光良,张诚业,独光达,高盅锁,王思聪,高永华等一万多人。

在北京学者近期举办的一次三农改革研讨会的会议纪要上,我们看到了这份三农改革八项主张的有关阐释。从这份说明上我们可以看到,按照理念和制度的划分,可以从两个角度去看这八项主张。就其所秉持的理念来看,这里主要强调了平等、民主、自治和人权四个方面,也就是恢复农民平等权或者叫国民待遇的理念,农村民主治理的理念,区域及乡村自治理念和人权保护理念。这些都是农民本该享有的天然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最需要尽早恢复。这几个理念都体现在八项主张的前四项里面,也就是平等爱农,民主兴农,自治强农,联合助农。从推进三农改革、化解三农危机的制度安排方面来看,则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教育及文化的等四种制度。政治上主要是对政府行政,国家立法,司法制度的要求,经济上主要是依靠市场经济手段促进农民自主创业,加强其市场主体地位,社会上则强调自治传统的恢复、传承与更新,教育和文化制度方面主要包括信仰、道德观念的重建,义务教育的拯救和高等教育公益性的恢复等,也就是后四点提到的地权归农,行政敬农,司法护农和市场富农。另外,从人权的分类上划分,主要包括民权、民生两个方面。从权利运动的角度看,则又可归纳为限权、维权和政治参与等三方面。

发起者还特别强调说,这份三农改革八项主张的纲领,主要是针对当下中国农村面临的深重危机而提出的,并提出了治官、救民、图复兴的口号。这份文件中提到,值此经济危机、社会危机、政治危机隐隐凸现之际,作为中国农民及密切关注"三农"问题的中国公民,我们主动提出对"三农"改革的呼吁,既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关切,也是对中国当前面临的重重危机的深深忧虑。

八项主张具体包括平等爱农,民主兴农,自治强农,联合助农,地权归农,行政敬农,司法护农和市场富农。该主张得到了广大弱势群体的热烈相应,并在短期内征集到了一万多份签名。目前,签名还在继续征集中。

收权治官还权益农
——三农改革八项主张


30年经济改革,中国从贫穷走向暴富,金钱与权力齐飞的同时,道德沦丧与体制腐败共生。2008年,旧病新伤让中国元气大伤:官员腐败又创新高、社会道德再跌新低;政府财政年年攀高,贫富差距日益拉大;城市愈见繁华,农(村)民更显凋敝。而受这些弊病影响最深的无疑是社会底层,其中尤以农民为甚。乡村是中国社会的底盘,就如万丈高楼的根基,农村落后,农民贫穷,农业危险的现状,正在不断冲击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基石。这时,庙堂内外再次把目光投向基层,种种药方也接连开出:财富向下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缩小贫富差距,提高农民购买力,根除基层吏治腐败,减少社会冲突,发扬乡土中国优良传统……,是谓治官、救民、图复兴。值此经济危机、社会危机、政治危机隐隐凸现之际,作为中国农民及密切关注"三农"问题的中国公民,我们主动提出对"三农"改革的呼吁,既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关切,也是对中国当前面临的重重危机的深深忧虑。

检讨过去若干年的"三农"发展,可谓进步与危机同在。所谓进步,包括政府高层转变执政观念,更多关注民生,如农业免税,种粮补贴,义务教育免费等支农措施的实施;所谓危机,则有圈地运动,弃田抛荒,环境污染种种问题,养老医疗、工作就业等民生领域亦是危机暗藏,而一向为我们所津津乐道的农村财富增加,又有多少是农民工青春和农村环境的透支?前瞻"三农"未来,同样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所谓机遇,诸如政府日益重视,各界呼声渐涨,农民权利觉醒,财政金融涌动,危机刺激变革;所谓挑战,则见经济危机之下,官商重又联姻,小恩小惠失灵,上层立法不变,农民依然被动。种种迹象表明,三农改革正处在关乎农民生计、政权稳定、国家兴衰的紧要关头。我们认为,这次改革的关键:一是要真正约束公权,二是要还权于农,三是要均富支农。

在这里,我们首先对政府部门提出特别呼吁,因为你们拥有的权力最能改变农村,你们的职责也最应该扶持三农。我们除呼吁政府继续坚持免除农业税,坚持种粮补贴,坚持义务教育免费,坚持农村合作医疗等支农、利农政策外,另提出如下八项主张:


一、平等爱农。农民在就业、进城、社保福利、教育等众多民生领域应该得到平等保障,因此必须废除导致身份不平等的制度。所以我们呼吁当局尽快立法保障农民的迁徙自由权,废除户籍制度,保证农民在城市居住的平等权,将农民作为公民来尊重和爱护。

二、民主兴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操纵农村基层选举,政府不得指定候选人或强行更换村委会主任,村支部不得独断专行干预村委会自治行为。改革选举制度,推动乡镇长、区县长直选,推动人大代表竞争性选举,以此推动乡镇自治,让乡镇政府真正对农民负责。

三、自治强农。乡村自治是培育农民权利意识、参与意识、责任意识的土壤,是让农民成为公民的摇篮,在此,我们呼吁中央政府顺应农村发展趋势,下放权力,推进县域及乡镇自治,吸引各类人才扎根农村,把乡村建设成为中国经济、社会、文化、信仰的蓄水池和大后方,扭转农村从人才到财富、从道德到文化均被抽空的现状。

四、联合助农。农民的医疗、救济、社会保障以及情感、精神、文化需求,只有在自己的团体中才能得到更好的满足,农民的权益和主张只有通过团体才能得到更好的表达和更多的关注。因此,我们呼吁政府保障农民的结社自由权,尊重并支持农民成立农民协会,保护各类乡村社团如宗教团体,文艺团体,经济互助组织,合伙组织等。

五、地权归农。我们认为,土地归农民所有,这是一切土地改革和基层改革的起点。农民对土地的占有、支配、使用、收益的权利,是土地流转、资产入股、合作农业的基础,也是反抗各种特权集团侵犯的根本保障。

六、行政敬农。我们呼吁政府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农民的医疗、社保、教育、种粮补助等领域,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改善他们在城市的居住环境,通过各种条件吸引他们留在城市。我们呼吁政府废除现有土地征收制度,一切征收、征用、买卖农地的行为,必须征得农民的完全同意。禁止以任何借口(包括以公共利益为借口)强征、强占农民土地。

七、司法护农。我们呼吁全国人大及国务院立即出台专项措施确保农民的司法救济权。对涉及土地征收、转让案件,基层选举案件,农民结社自由案件,人民法院不得拒绝受理,严惩打击迫害上访农民的违法行为,不得动用警察、武警部队等暴力机关打压农民的抗争行动。

八、市场富农。我们呼吁政府部门确保农民对农作物的定价权,取消粮食限价;在农民能够自由结成农会等自治组织之前,禁止法律规定土地最高价格;为农产品进入市场提供更多便利,为自主创业的农民提供更多金融支持。

三农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既有公权限制,又有私权伸张;既要政府扶持,又要公民自治;既包括经济接续,又暗含社会重建;既应关注民生以图国富民强,又需重视传统以利乡土文化复归。所以说,仅土地私有不足以保护农民,不受限制的公权从不会停止对农民的侵害,它尚需法治、民主保障;同样,仅在经济上给农民以小恩小惠,也不足以兴农,还要赋予农民国民待遇、平等身份,这是农民不受歧视、享有尊严的基本前提。故而,以上八项主张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当一并推进。

我们呼吁中央和地方政府官员,尊重农民,还政于民;放弃家长作风,抛弃GDP包袱,转变职能,做好分内之事;用好权力,管好干部,用好税收和金融杠杆;坚持补贴、资助、扶持、保护农民的基本政策,不代位、不越位、不包办属于农民及农民集体自己的事情。修改法律法规,制订市场规则,做好居中裁判,防范行政权力、官僚资本及地方特权集团对农民的盘剥和侵害。

我们呼吁生活在农村的广大同胞,珍惜土地,珍惜权利;积极参与政府决策,主动监督政府行为,热情参与基层选举,艰苦探索自我治理。当我们的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奋起抗争,维权护宪,为中国的民主法治奉献力量。

我们呼吁各市场化主体和商业资本家,不做官商勾结、与民争利的事。我们认为,农产品商品化收益和土地资本化收益应当全部归农民所有,由农民分享,对农民的最大支援,不是把农民变成农业工人,不是将农田变成工厂;对农民的最大支持,是将商业资本转化为农村金融,支持农民自己挖掘农村潜力。

民不富则国不强,农不稳则邦不固。盛世欢腾声中,农民最贫穷,农村最落后,农业最危险,基层吏治最黑暗;在经济危机席卷全球之时,身处社会底层的农民处境更趋艰难。农村长期贫穷落后,是因我们欠下的历史旧账太多,我们呼吁的一切,都不过是农民早该享有的平等权利。推倒压在农民头上的新三座大山,扶持农业发展,这是强农兴农的民生之路;还农民平等、自由、尊严等基本权利,这是爱农敬农的民权之路;支持农民自治、自律、互助、参政,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民主之路。我们真诚地相信,上述八大主张必会成为建设自由、平安和喜乐新乡村的开始。我们完全有理由期待,一个自治、自主、自强的新乡村,必将使中国成为一个更加繁荣、稳定、富强、和谐的国家。

(欢迎联署签名,签名信箱:sannong2009@gmail.com)

中国劳工通讯电子报: 全总是干什么的?

[中国劳工通讯电子报(简体)] 中国劳工通讯电子报第68期
China Labour Bulletin

目录

1,全总副主席孙春兰的讲话危害很大
2,(博文)全总的搞笑精神
3,(博文)全总的阶级斗争观念强


一,全总副主席孙春兰的讲话危害很大

中国劳工通讯 蔡崇国

我相信,在2月22日山西屯兰矿难中丧生的74名矿工中的多数是农民工。这使我又想起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孙春兰2月17日的讲话。她说,“当前要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一些企业遇到的困难对农民工队伍进行渗透和破坏”。即使在“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的毛泽东时代,我们也看不到这种明确地敦促工会扮演“工人警察”角色的讲话。果然,此话一出,官方舆论立刻就严厉了。在此之前,全国各地都有出租车司机罢工,多数地方政府纷纷与罢工司机的代表对话,并表示要满足他们的重要要求。一时间,以对话、谈判的方式解决社会冲突的风气四起。可是,在孙春兰副主席的讲话发表两天之后,广州市交委主任冼伟雄就沉下了脸。据广东“南方日报”报道,在2月19日广州出租行业的一次大会上,针对去年底发生的出租车司机罢工事件,他气势汹汹地说:“事后查明,这个事件背后存在非法组织,而这些非法组织根本就不是开出租车的司机”。据“河南商报”2月24日报道,河南郑州市的号召罢工的5名出租车司机因“造谣惑众”的罪名于2月23日被捕。

刚刚形成的社会对话气氛就这样被这位全总的第二号人物给破坏了。孙春兰的讲话对劳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斗争危害甚大。

首先,这个讲话将导致劳资冲突重新政治化,在劳资和地方政府三方之间重新制造怀疑、敌对的紧张气氛,使劳资间及其他的社会对话更为困难,使普通的社会矛盾激化。我们看到,九十年代以来,中国工人,包括农民工的罢工、游行、静坐和上访等,日益普遍,它几乎已成为中国现代都市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几乎没有省市政府的领导人没有处理过本地区工人运动和其他类型的“群体事件”,几乎没有报纸、记者没有报道过下岗失业工人的生活或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动条件艰苦等问题。这种劳资冲突普遍化、世俗化的一个重要后果,就是其“非政治化” 的趋势。也就是说,民众、舆论和各级政府已经对工人罢工、静坐、甚至游行这类劳资冲突的见怪不怪,甚至是习惯了。面对此类事件,他们很少或不再惊慌失措,很少或不再不将之视之为“少数人挑动、操纵的,企图推翻政府”的政治阴谋。虽然,压制工人运动在仍然在继续,但是,多年前那种大规模的逮捕,动辄将工人代表判以重刑的镇压明显地减少了。这种冲突发生后,政府和冲突相关的各方或对话,或通过社会中介及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的现象在增加。

事实上,人们都知道,工人,尤其是农民工的孤独无助,忍耐性极强。不到活不下去,不到忍耐之极限,他们是不会,也不敢群起反抗。而且,即使在罢工、集会游行等抗争活动发起后,如果资方或地方政府哪怕是小部分地满足了工人的要求,工人的抗争活动也会很快地平息。现任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似乎终于认识到这种社会现实。2002年任辽宁省长时,他严厉镇压了辽阳工人的罢工游行,将工人领袖姚福兴和萧云良等人逮捕并判以重刑。而在去年底重庆出租车司机大规模罢工发生时,他简直就像换了一个人,主动会见了罢工的出租车司机的代表,并公开地答应了罢工者的要求。于是,一个罕见的大规模的工潮通过谈判、对话很快平息了。重庆市政府理性、讲求实际地处理社会冲突的方式也得到广泛的好评。

当然,各级政府现在还谈不上在保护劳工的权益,但,和过去的“阴谋”比较,上述的社会冲突的非政治化,政府开始以平静、求实的态度处理劳资纠纷,是一个重要的变化和进步。它是建立普遍的劳资谈判和社会对话的机制、习惯和制度的前提。孙春兰的讲话正是企图改变这种社会的变化和进步。它不但可能导致更多的敢于抗争的农民工受到迫害,而且会带来社会的大倒退。

其次,孙春兰的讲话如果得到贯彻,中华全总角色的积极转变不但会停止,而且会走更依赖资方、更依赖政府,甚至依赖国家安全部门的回头路。其结果,是中华全总不仅在中国工人中,而且在全社会更孤立。试想,一个工会组织不去保护劳工,反而在工人中,特别是在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工中指定、打击根本就不存在的“敌对势力”,这将是多么令人厌恶!

近年来,特别是新的劳动合同法制定、颁布以来,中华全总内越来越多的基层和企业工会在发生变化。很多省、市工会制定了具体的劳动合同法的实行条例,成立了服务于农民工的工人培训中心,开始推动劳资集体谈判。现在,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和工会的负责人不愿听任“老板压榨工人导致骚乱,政府维持稳定替老板买单”这种耻辱,威胁自己的官场前途的“分工”。而且,谁也难保证官员、工会干部的家人、亲戚朋友不会受到解雇、工资拖欠的威胁。中华全总基层组织的这种变化趋势,是其唯一的出路,也是中国劳工,尤其是农民工所需要的。但是,身为中华全总副主席的孙春兰女士突然发出了“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号召,以在事实上阻止全总的这种积极变化,匪夷所思。是的,她在这次讲话中也提到了 “健全农民工援助资金的监管制度,对农民工开展技能培训,尤其是解决农民工自主创业所需的小额贷款”,但,明眼人都知道,她真正强调的是“要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对农民工队伍进行渗透和破坏”。而且,这个提法新颖别致有杀气,最有新闻效应和社会影响力。

第三,孙春兰的这个“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讲话特别会使那些有胆识、敢于抗争的农民工恐惧,尤其会在那些援助农民工的非政府组织、律师和记者中制造恐慌。什么是“敌对势力”?谁和谁“敌对”?工人在律师、记者或非政府的帮助下,与那些通常是地方政府官员的酒肉朋友的老板“敌对”,罢工上访,或用法律手段与之对簿公堂,以讨回自己的工资加班费或工伤赔偿金,或企图减少工时提高工资时,他们算不算“敌对势力”?什么叫“对农民工队伍的渗透和破坏”?那些经常和农民工在一起,帮助农民工的律师、记者及非政府组织,还有深入到企业和农民工之中作社会调查或学术研究的大学生、知识分子,因找不到适合本专业的工作而和农民工一起打工的大学生也越来越多,所有的这些人算不算对农民工的“渗透”?难道全总的干部们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和“严密防范”?

近年来,政府统计和媒体报道的农民工的抗争数以万计。这些抗争发生地原因和诉求所涉及的,都是工资、工作和加班的时间和补贴、工作条件,工伤认定和赔偿及工人受侮辱、虐待等。我们从来没有看到任何有关农民工敌对体制或国家政权的报道。当农民工抗争老板的压榨时,都要求、等待、渴望政府的帮助,即便是政府明确地站在资方一边打压工人,或对工人的诉求置之不理,抗争的工人也只是将矛盾指向地方政府或具体的负责人,这些,几乎是中国人所共知的常识。孙春兰的讲话是毫无根据。

中国煤矿的矿难层出不穷,除了“做稳定矿工家属的情绪”的工作外,我们从来没看到全总有什么其它的行动。现在,中国工人,尤其是农民工又成为经济危机的第一个牺牲品。不仅是大量的工人失业,农民工被迫返乡,而且,在职的各个工薪阶层的工资降低,很多政府官员甚至公开号召农民工求职时“降低对工资的期望值”。我们还看到“三停”,即停止提高工资,停止劳资谈判的试行,停止劳动合同法的实行,正在成为全国范围的现象,近年劳资关系、中华全总角色转变等方面的微小的,但却是来自不易的进步有可能全部丧失。这不仅使工人,尤其是农民工生活更艰难,也使“提高居民的购买力,通过发展内需来促使中国经济的转型”成为空谈。孙春兰女士不去操心这些正经事,却像国家安全部的副部长一样瞪大眼睛在农民工中寻找“敌对势力”。屯兰矿难发生后,面对人们的悲痛,孙副主席很可能十分警觉,正在努力防止“竟内外的敌对势力”对那些死难矿工家属进行 “渗透和破坏”。

2009-02-24


二,博文:全总的搞笑精神

全国总工会大楼就在俺家附近,坐落在复兴门外大街边上,我从小到大二十多年间,全总名下的高级酒店和写字楼盖了一座又一座,我就没见过有哪个工人兄弟进去过,可人家还把酒店的名字起名叫"职工之家"。你说搞笑不搞笑吧。

今天,听说全总要求严防敌对势力渗透,我就不明白了,敌对势力跟哪儿呢?不是已经号称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了么,怎么还有敌对势力啊?这种旧戏文怎么还有人念呢?全总发言人说当前要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一些企业遇到的困难对农民工队伍进行渗透和破坏"。这叫一逗,农民工遇到哪些困难我们政府解决不了,还非要等这敌对势力去渗透呢?

说白了,无缘无故的爱与恨是不存在的,工人兄弟们现在的处境到底什么样,谁比谁不清楚?全总放出这样的话,就好比一个虐待打骂自己老婆的男人非但不允许自己的贱内变心,也不让别人的男人对其染指。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再说西方国家如"习储"所言就算再吃饱了撑的,也不会利用农民工搞渗透的,能想到利用落后阶层做文章的恐怕除我党之外别无他人。再说中国现在是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帝国资本主义国家,人家还渗透你干什么呀。我其实非常理解全总的用意,像这样一个鸡肋部门,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抛头露面,只好先制造矛盾,再摆平矛盾,继而达到为了和谐发光发热的效果。

农工阶层权利地位无从保障的事实是活生生的,一年到头,大大小小农民工被骗被侵占被抛弃的事件没有完的时候,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本身就处于社会弱势的农民工根本谈不上自己保护自己,本来我们的老祖宗马克思老师发明了工会这种玩意,但是在中国,工会不是工人自治的,而是我党统帅用于对工人阶层进行领导的机构,这个机构就叫全总。而自治工会在我国仍然属于非法,工会一物在中国属于有名无实。

然而看看敌对势力国家的情形又是如何呢?工会自治组织健全且有强大的生命力,如果政府存在对劳工阶层造成损害的施政行为,工会的作用立刻显现,在提前通知社会各界后,有序有效地组织罢工,比如提前一星期告诉你几号几点到几点不要坐地铁了,俺们地铁工人要罢工,其他公民就的想办法调整出行了。

可见,敌对势力比我们离马克思主义更近,而在这样的情形下,全国总工会出此言论不就显得极端可笑了么?至少我就要问一句,你们到底是在防范敌对势力渗透,还是要防范马克思主义的渗透呢?

2009年2月18日
原文: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408cc6b0100bqk4.html



三,博文:全总的阶级斗争观念强

赵大华

今天,一些媒体在显要位置报道:"全总:严防敌对势力对农民工群体进行渗透破坏"。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全国总工会一位孙姓高官昨日声称,要"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一些企业遇到的困难对农民工队伍进行渗透和破坏"。自1989年以来,快要20年了,我们没有听说过这样有关阶级斗争新动向的话了。我不知道这位全总副主席是否在文革和文革之前那些阶级斗争异常激荡的岁月里成长起来的,但是对她的阶级斗争观念如此之强还是挺佩服的。不过,我们的身边到处都有 "农民工",我们对农民工的了解肯定要比深居庙堂的正部级高官孙副主席要直接、更深刻一些。我问几位农民工兄弟知道全总嘛?他们都摇摇头。我说,你们有敌人吗?他们很是恍惚,似乎觉得我在说胡话。我说,在这个世界上,你们最恨谁?他们其中一个人明白了,愤怒地说:要说有敌人、有对头的话,那就是大大小小的狗官、贪官。我问他为什么。他给出的理由吓我一跳:这豪华办公大楼是我们造,造好了之后我们不能进;这大剧院是我们建,他们在里面欢声笑语而我们却在冰冷的棚子里过夜;这医院是我们盖,我们生病了没钱医治只能等死;还有......。我说我不是焦点访谈大牌记者,更不是微服私访朝廷命官,还是少说几句吧,免得群情激愤,一发不可收拾,遭遇敌对势力前来破坏。然而,农民工兄弟一席话,促使我想起"庙堂太远,江湖很近"这句话。我还听到另一位农民工兄弟自言自语般说的话:睡不著觉来怪床子歪,尿撒到地上怪尿盆不正。不知道孙主席(出于礼貌,去掉那个"副"字)知道否:如果没有这些贪官狗官的所作所为,即使有别的敌对势力,他们能够对农民工进行渗透破坏吗?

2009年2月18日
原文:
http://blog.sina.com.cn/zhaodahua

请关注锦州804单位职工维权案

中国劳工通讯新闻稿

请关注锦州804单位职工维权案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将审理804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案,请舆论关注幷支持合法维护自己基本权益的职工。

2009年2月25日

804单位职工维权案

804单位职工维权案(以下简称“804单位案”)发生一个代号爲 “804单位”的仓库,该仓库直属全国供销总社棉麻局,用于储存国家储备棉。因仓库位于辽宁省锦州北宁市,所以由辽宁省供销社棉麻公司代管。2001年4 月,该棉麻公司发布文件,要求804单位全体职工办理内部退休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在职工被迫与单位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后,他们才发现,804 单位属事业单位,各级政府幷无政策允许用人单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由于缺少政策依据,当地政府拒绝爲这些职工办理下岗证明,因爲没有下岗证明,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也拒绝爲他们办理养老保险的接续手续,社会保障部门也拒绝爲他们支付最低生活保障费。在生活面临困境的时候,804单位的21名职工开始到辽宁省政府和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上访,但多年上访幷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先后上访的部门包括:地方和中央的各级人大、政协、纪检委、政府部门(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厅]、监察局、人事局等)、工会、检察院以及804单位的主管部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辽宁省供销合作社)。

2007年7月31日,职工代表吴光军在律师的协助下,向沈阳市皇姑区法院起诉辽宁省棉麻公司,要求法院确认当初804单位的改制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幷要求承认及恢复与804单位的合法劳动关系。一开始,皇姑区法院受理了此案幷向被告辽宁省棉麻公司签发了法院传票,但是,法官在与该公司“沟通”之后,却告知原告吴光军,法院对此案“不予受理”,幷且拒绝向他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更拒绝出具依程序本应发给当事人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2008年春节之后,吴光军再次到皇姑区法院了解“不予受理”的理由,这次立案庭庭长干脆明确地告诉他:“你这个事情法院管不了,法院没有那么大的权力”。因爲无法拿到法院出具的“不予受理”的通知书,致使吴光军既进入不到诉讼程序又无法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2008年6月10日,吴光军等人到辽宁省北镇市人事局申请人事仲裁,北镇市人事局因爲成立人事仲裁委员会委托锦州市人事局代爲办理,后来锦州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日期超过规定期限”爲由,不予受理此案。 2008年6月14日,向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起诉804单位,要求法院确认804单位解除全体职工劳动关系协议无效,请求法院判决804单位赔偿工资、爲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北镇市人民法院于2008年7月8日正式受理此案,但是最终与2008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以“原告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爲由驳回诉讼请求。事实上,原告804单位职工自从被迫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后,就不断向各级有关部门上访反映情况,在此情况下,当事人的上访行爲表明其不怠于行使权利,令诉讼时效多次中断。另外,804单位的职工因爲804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而无法办理失业保险,无法取得应有的待遇,这种非法行爲是处于持续状态的,根本不存在时效问题。当事人之一的吴光军向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正在等待通知开庭。

维权网: 福建司法部门违法办理纪斯尊案


维权网: 福建司法部门违法办理纪斯尊案

作者:冬雷 文章来源:维权网 更新时间:2009-2-15 23:46:21
http://crd-net.org/Article/Class53/200902/20090215234621_13707.html

(维权网义工冬雷报道)今天下午维权网义工联系上了福建维权人士纪斯尊的二姐纪秀妆,了解到她们作为纪斯尊的亲人,在纪斯尊被拘留、判刑的整个案件中居然没有得到福建警方、检方及法院等司法部门的任何通知,使他们亲人的知情权与为亲人请律师的司法救助权被严重侵犯。下面是本网义工与纪秀妆的通话记录:

义工:您好!请问您是纪斯尊先生的姐姐吗?能否向您了解一下纪斯尊先生的近况?


纪秀妆:我是纪斯尊的二姐纪秀妆!关于我弟弟的近况我们也不太清楚。福州司法部门不让我们会见我弟弟。

义工:请问目前纪斯尊先生的案子进展到了哪一步?


纪秀妆:我弟弟一审被福州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后,已经提起上诉。目前案子应该已经到了福州中院。下周三二审代理的北京律师刘晓原将前来福州会见我弟弟,到时我与我一个姐姐将前往福州与律师见面,商谈有关案子的事情。

义工:请问纪斯尊先生有些什么亲人?


纪秀妆:我们兄弟姐妹有八人,纪斯尊排行第五,在他前面有两个哥哥与两个姐姐。我与他是最近的,也因此我们在兄弟姐妹中也算较谈得来的,也就是共同语言相对较多的。平常我弟弟(纪斯尊)与我联系多一些。我们父母已经于十多年前去世了。我们兄弟姐妹最大的也已经74岁,最小的也有近50岁了。大家分别在不同的地方工作,有在广州的,也有在福建其他市的,我就在漳州老家工作,目前也已经退休了。由于大家平日各自忙于自己的工作、生活,只有年底过春节才互相聚聚。纪斯尊因为没有成家,也就没有妻儿等其他亲人,所以往年过春节他只要回老家就都在我这里过。

义工:您们作为纪斯尊的亲人是什么时候得到福建警方通知而知道纪斯尊案子情况的?


纪秀妆:我们至今没有得到福建警方及其他司法部门关于我弟弟案子的通知。我们了解到我弟弟出事了,完全不是福建司法部门给了我们什么通知,而是因为春节前几天我们兄弟姐妹想约关聚聚,于是我给纪斯尊打电话,结果怎么也联系不上。后来展转通过途径联系上了林兰英与吴华英她们,她们才告诉我说纪斯尊出事了。当时已经是年关了,我们就等到2月5日赶到福州来想想看看我弟弟情况,结果还不让会见。若不是春节前我们兄弟姐妹想聚聚,因此我才联系纪斯尊,也许到现在我们无法知道自己的弟弟被关押与判刑了。由于往年纪斯尊也很少跟我们联系,更是经常几年不回家过年,我们兄弟姐妹由于天各一方,也常常几年才得相聚一次。要不是今年大家相约聚聚,也许到纪斯尊刑满了,我们都不会被告知。

义工:福建司法部门居然一直没有通知您们这些纪斯尊的亲人?好象我早前看到福州的司法部门曾通过律师对外透露说联系到您们这些纪斯尊的亲人,并且还通过您们委托律师前去会见过纪斯尊,看来这一切都是假的?您们兄弟姐妹此前都没有得到过司法部门关于纪斯尊案的任何消息?真是让人不敢相信!


纪秀妆:由于往常我弟弟跟我联系较多,这次是我才通过朋友了解到弟弟情况,我们应该是兄弟姐妹中最先了解到我弟弟情况的,所以可以完全肯定我们兄弟姐妹中没有任何一人得到过福建司法部门有纪斯尊案的任何信息,更不存在委托律师会见了。

义工:二审是您们委托的律师吗?


纪秀妆:直到一审宣判后我们才因春节缘故了解到弟弟情况,当知道一审判决结果后,我们才与福建的维权人士一道联系了北京与福州的律师。我们希望法律给我弟弟一个公正!我们也将努力通过法律途径讨还我弟弟的权利。我相信我弟弟应该是无罪的!

纪斯尊2008年8月4日到北京国家信访局,反映泉州一老师家属工伤死亡21年赔偿问题,及另外数起陈年旧案。8月11日,他响应公安部奥组委安保部开设奥运示威专区的声言,前往北京公安局治安总队依法提出申请,随后福建驻京办、漳州驻京办工作人员赶来,将纪斯尊带回漳州;9月18日,福州市公安局将其刑事拘留;9月26日羁押于福州第二看守所。12月23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纪斯尊一案。2009年1月7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纪斯尊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是该罪名的最高量刑上限。纪斯尊不服提出上诉。在从2008年8月11日至2009年元月20多号,纪斯尊的亲人才因春节联系了解到他的情况,也就是
在长达5个多月中,福建警方、检方与法院均没有任何一个司法部门通知纪斯尊的亲人。

昝爱宗:紧急建议恢复中断20年的新闻法立法工作

昝爱宗:紧急建议恢复中断20年的新闻法立法工作
----致2009年全国人大会议及其常委会主席团

作者:昝爱宗 文章来源:维权网 更新时间:2009-3-3 15:07:37
http://crd-net.org/Article/Class71/200903/20090303150737_14037.html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3月5日,一年一度的全国人大会议就要召开了,笔者按照惯例,特借今年"两会"之机再次提出恢复新闻法立法工作。

1984年1月,中共高层决定,要求有关部门制定一部中国的新闻法,同年5月北京正式成立新闻法研究室,正式启动新闻法立法工作。此后,有关条文的起草和修改一直都在进行,到1985年4月,其相当完整的样稿登载在《新闻法通讯》第二十期。前后经过四年努力,到1988年,进一步修改后的我国第一个新闻法草案便正式诞生了,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可不料1989年北京发生"六四"事件,万里委员长宣布本届人大常委会不把新闻法列入立法计划,新闻法立法工作被停止,至今已有20年了。

鉴于宪法赋予公民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特建议恢复中断20年的新闻法立法工作,建议在本届人大常委会未来三年时间内争取出台一部确保新闻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新闻法。

建议:这部新闻法至少保留1988年新闻法草案的核心内容,至少包括:一、公民具有办报的权利。原新闻法草案明确规定:"报纸、期刊的创办可以由公民团体进行,也可由自然人进行。此条必须在新闻法中确立,否则,即使出台新闻法也不能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议政权和办报权。不能确立民间办报原则和新闻自由原则的新闻法,就不是新闻法。

二、确立新闻自由权。新闻法立法至少明确包括这些内容:媒体独立报道和评论社会生活的各种事件。独立负责批评危害社会生活和人民利益的错误行为和不良现象,而不需经过新闻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批准。媒体职业人员正当采访不受阻拦。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在新闻工作者执行任务时,对其进行阻挠、威胁、迫害,或危害其人身安全。国家及政府部门不得对新闻机关传播新闻、发表言论施行任何形式的新闻检查。

三、保障新闻从业人员的人身权利。新闻法至少包括如下内容: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在新闻工作者执行任务时,对其进行阻挠、威胁、迫害,或危害其人身安全。

综上,新闻立法,是一个迫在眉睫的利国利民的要紧大事。权力不受制约,司法腐败,制度失衡,利益集团穷奢极欲,政府机构臃肿,政务不透明,新闻造假一假再假……这些事件,总是让人们触目惊心,又似乎每天都在发生。我们的社会需要秩序,所以迫切需要一部新闻法或新闻出版法,依据宪法保障新闻自由,保障公民的出版自由权利,保障公民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建议作为国家最高立法机构的全国人大,尽快恢复中断二十年的新闻法或《新闻自由法》(新闻出版法)立法工作,切实对全民负责,切实保障公民宪法权利。

建议人:公民昝爱宗

2009年3月3日

星期五, 三月 06, 2009

陈破空:温家宝为何对外国人谈民主?

      温家宝为何对外国人谈民主?

         陈破空

近些年,温家宝出访外国,对"民主、自由、人权、宪政"等普世价值,不仅毫不避讳,而且反客为主,大谈特谈。诸如:"民主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当我们讨论民主的时候,往往指三个因素,选举、司法独立、建立在制衡基础上的监督";"我们不怕选举";云云。言论"大胆",声震入云。与温家宝搭档当政的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在外访时,也时不时冒出几句有关民主的言谈,诸如:"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然而,谈归谈,中国国内政治,丝毫没有改变。只说不练。温家宝在国外的这些言论,甚至根本没有在国内予以报道。换言之,中共喉舌,不仅删减外国领导人讲话,也删减本国领导人讲话。其取舍,全视其政治需要。

在国内,同列中共高层的贾庆林、吴邦国等人,亲自撰文,公开否定民主、人权等"普世价值"。看上去,贾吴等人,与温家宝形成分歧,或曰,权力斗争。于是,一些善良的人,不免"为温家宝捏了一把汗"。

但,实情并不简单,而充满诡谲。在中共高层,与其说是分歧,不如说是分工。贾吴批驳"普世价值",是说给国内民众听;胡温侈谈"民主人权",是说给外国人听。有人唱黑脸,有人唱白脸,符合当今中共"一手硬,一手软"、且内外有别的厚黑学。

而温家宝扮演的,历来就是一个白脸角色。在中共高层,温家宝并无强势地位,其"出位"言论,不可能出自其独立决定。显然是演戏,而且是按照中共高层集体策划的剧本。证明就是:温家宝的这些言论,只让外国人听到,不让中国人听到。而谁人不知,温家宝所说的这个"民主",是要落实在中国人身上,而不是要落实在外国人身上。为何不对中国民众讲?而只对外国人讲?

即便对外国人讲,温家宝还有区别:有关民主与人权话题,只对西方国家政要和记者高谈阔论,出访亚非拉等国家,则闭口不提。

外访途中,温家宝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群众能管好一个村,就一定能够管好一个乡,一个县。"这句话,原出自前中共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1987年,在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主导下,中国开始实施农村基层选举。彭真讲了这句话,以示肯定。22年过去了,中国农村基层选举被证明卓有成效,不仅没有带来"动乱",反而相对制约了基层腐败。惟令人遗憾的是,江胡等人并未将赵紫阳彭真时代的民主路线图拓展下去,甚至没有扩及乡、县一级。(乡、县、省以上官员腐败,愈发严重而不可收拾)。22年,对于雄才大略的政治家,足以完成因应时代的、改朝换代的政治变革;但从江李到胡温,却均原地踏步,温家宝甚至还在重复彭真的原话。拾人牙慧,而无所进取。

对外国人谈民主,彻头彻尾的演戏。需要联想的若干事实是:2004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在香港上市,发行股票。当时,一个叫做"郑建源"的年轻人,突然变成平安公司价值73.6亿港币的股票持有人。随后,人们惊讶得知,这个"郑建源",原来是化名,真人就是温家宝的儿子温云松。

2006年底,中国民航总局就机场安检扫描工程"公开招标",结果,几十亿人民币的供应合同,归于清华大学威视公司,而该公司总裁,就是胡锦涛的儿子胡海峰。

温云松获赠平安保险股份后,有关当局对该公司及其董事长马明哲"违反保险分业经营"等问题的调查立即停止,经国务院特批,马明哲的违规资产部分也获准一同上市,并突破外资不能超过25%的上限(超过50%)。胡海峰获得巨额合同后,北京奥运前,全国147个机场都被下令安装威视公司扫描仪。

两个情节,明显就是两个权钱交易的故事。胡锦涛的儿子"闷声发大财";温家宝的儿子"一夜暴富"。这种结果,如果不是胡温主动要求的,也是其同僚或部属中的"有心人"特意安排的,并获得胡温的默许与认可。

至此,令江泽民、李鹏、贾庆林等人放心的是,胡锦涛、温家宝,也终于下水,正式成为"特殊利益集团"的关键成员,在维持中共政权和看护高官既得利益方面,江李与胡温两代,只有"同舟共济"的选项,而绝无"和平演变"的可能。

越是如此,戏越是要演下去。高喊"反腐",尤其对中下层官员喊"反腐";高谈"民主",尤其对外国人谈"民主";而每遇天灾人祸,或逢年过节,"亲民秀"更是必不可少,诸如:胡锦涛钻帐篷,温家宝抹眼泪;胡锦涛炒板栗子,温家宝炒回锅肉;胡锦涛磨豆腐,温家宝包水饺。反正,全国电视与报纸,都被中南海包揽,怎样表演,怎样宣传,怎样愚弄,都不在话下。红色江山,就这样维持下来,年复一年。正副"维持会长"的角色,从江李到胡温,都堪称"合格",令全党放心,尤其令高层贪官和特殊利益集团放心。

(2/17/09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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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自由主义与虚伪

胡平:自由主义与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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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笼统地反虚伪,常常引出比虚伪更坏的结果

  自由主义的敌人通常并不直接反对自由,相反,他们常常作出比自由主义还更爱自由的姿态,回过头来指责自由主义名不符实,指责自由主义的虚伪或曰伪善。这种指责倒不是毫无根据。正如美国学者史珂拉(Judith N.Shklar)所说:"因为自由主义取得的道德成就不如人意,故而被各种人——自由主义的友人和敌人,尤其是自由主义的友人——批评为虚伪(伪善, hypocrisy),事实上,很多自由主义的敌人就是对它失望的友人。"由此引出的问题是颐怯Ω萌绾慰创杂芍饕逵胄槲钡墓叵怠?br>

  长期以来,共 产党一直向我们灌输,说资本主义的自由民主是虚伪的。好,就算这种批评也不是毫无根据,那又怎么样呢?左右翼极劝专制敢情倒是不虚伪,那不是更坏吗?

  虚伪也许不好,不虚伪就一定好么?有些不虚伪不是比虚伪还坏得多吗?不分青红皂白地反虚伪,不是常常引出比虚伪本身还更坏的结果吗?

  拉罗什福科尝曰:"伪善是邪恶向德性所表示的一种敬意。"邪恶要装出有德性的样子,这说明邪恶自知理亏心虚,这说明邪恶知道邪恶若不加掩饰就在社会上吃不开,这说明社会上存在着来自德性的巨大压力,所以伪善实际上是邪恶向德性表示敬意。

  因为伪善者不敢公然否定德性,不敢公然表现邪恶,所以,我们或多或少就能找出办法对付伪善者,战胜伪善者。在许多童话故事和民间故事中,弱小的一方,凭着聪明机智,巧妙地利用伪善者的伪善,也就是利用伪善者不敢公然为恶这一点,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用你的伪善外衣反过来限制住你作恶的手脚,到头来战胜了强大的伪善者。要是邪恶者连伪善都可以不要,公然行凶作恶,那岂不更糟糕吗?


二、在专制社会里,连虚伪都是虚伪的

  如果说在自由民主的社会里存在着虚伪,那么专制社会呢?

  毫无疑问,专制社会里也存在着大量的虚伪。专制者口口声声说自己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说"无产阶级专政"是最大的民主。这不是虚伪吗?

  这是虚伪,但它不只是虚伪,因而它不一定是虚伪,它常常连虚伪都算不上。

  在专制下,连虚伪都是虚伪的。这话有两层意思。其一,虚伪之为虚伪,在于虚伪者虽然自己知道自己是假的,但他总指望别人信以为真。如果别人也都知道你是假的你却还要装假,虚伪就失去了虚伪的意义。

  专制者的虚伪正是失去了虚伪意义的虚伪。专制者假冒为善,他知道自己是恶不是善。民众起初误以为他是善,不过后来很快就明白了他不是善而是恶。可是,这并不妨碍专制者继续假冒下去,也并不妨碍民众继续做出相信专制者的样子。这就是鲁迅说的"做戏的虚无党",这就是犬儒主义。在专制社会,流行的不是虚伪,而是犬儒。

  我们说专制下的虚伪不是虚伪,专制下的虚伪都是虚伪的,还有一层意义,而且是更重要的一层意义。那就是说,专制者其实并不虚伪,他们动不动就自己亮开虚伪的外衣,露出狰狞的本来面目。

  我早就讲过,"专制统治的特征是暗示:它公开说的并不是要人们当真相信,而它要人们当真相信的它绝不公开地说"(《哲思手扎》)。所谓暗示,就是以间接的方式传达某种不明言的信息。暗示和一般所说的欺骗不同,两者都是给出一个不真的信号,但欺骗者的目的是要你信其为真,相信他说出的东西,而暗示者的目的却是要你心照不宣地知其为假,是要你去相信另外的某种东西。好比挂羊头卖狗肉,虽然有羊头作招牌,但是店家和顾客都知道这不是羊肉铺子而是狗肉铺子。小人装出君子的摸样,我们称他伪君子。一般的伪君子是希望别人把他当成真君子,而中国执政党这个伪君子则是要人们心照不宣地知道他不是真君子,要人们心底里都明白他是真小人。你还能说它仅仅是伪君子么?你还能说它是伪君子么?

  举个例,我们说卖假古董者是骗人的,那是说他希望别人把假古董当成真古董一样买回去当真的一样供奉起来。可是我们说的宪法是假的,是骗人的,那是不是说执政者希望人民把宪法当成真的去实行、去兑现呢?当然不是,要是人民都把宪法当成真的去实行去兑现,执政者就麻烦了。事实上,执政者最不希望、最害怕人民把宪法当真。可见专制者的骗人都是骗人的,它的虚伪都是虚伪的,可见专制者的问题还并不是个虚伪的问题。

  如前所说,如果一个社会存在伪善或虚伪,那可能不是坏事,因为它意味着善的理念在这个社会里占上风,意味着大多数人还相信善,坚持善,意味着善在这里还真有力量,所以才逼得恶也不得不假冒为善方敢登场,意味着恶还不敢公然为恶。

  民主社会存在着虚伪,那正好证明民主的真实,民主的实在。新老左派都攻击民主选举的虚伪性,攻击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虚伪性,指责它们都是为统治者服务的,是为有钱人服务的。这话放在共产党掌权前恐怕还有人信,因为那时的是在野党,是穷人党,在民主选举和自由辩论中赢不了,就怪民主选举和言论自由"虚伪"。如今的共产党自己成了统治者,成了有钱人,照理说就该乐得接过自由民主,伪善一番,那又何苦拒之千里,害怕得如同洪水猛兽呢?1981年,针对着党内开明派和民间自由派提出制定出版法的要求,陈云作出内部批示明确拒绝。陈云批示道:过去我们就是利用国民党的出版法和国民党作合法斗争,现在,我们决不允许别人也利用这样的东西和我们作合法斗争。由此可见,对于自由民主——哪怕是当年国民党那样残缺不全的自由民主——的真实性,专制者及其辩护士从来就心知肚明,坚信不疑。

  这就使人想起王朔的一段趣谈。在回敬别人关于痞子文学的批评时,王朔把自己的战法和盘托出:"王朔的战法也很简单,你们说我不是东西,你们有一个算一个也都不是东西,可天下没一个是东西的。"当然,只说到这一步还不够,因为它只算打个平手,把对方矮化了,自己并没有显得高大。王朔接着写道:"王朔的优势也仅在于抢先一步宣布自己是流氓,先卸去道德包袱,还落个坦诚的口碑,接着就对人家大举揭发,发现一个人小节有亏就指其虚伪,就洋洋得意,就得胜还朝。"这和共 产党对别人指控它专制独裁反唇相讥的战法不是很相似吗?

  王朔战法之所以能产生一定效果,关键在于,一般人常常不假思索地认定真比假好,坦诚比伪饰好。既然天下本无君子,大家都是小人,因为真比假好,因此,真小人就比伪君子好。

  这实在是大错特错。正确的逻辑是:假如大家都是小人,这就尤其需要提倡虚伪,用人为的善去限制天性之恶(伪字拆开即"人为")。荀子曰:"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正因为人性是恶的,若任凭其表现泛滥,社会必将陷入暴乱,所以必须"化性而起伪",用人为的方法(礼义法度)予以掩盖,予以约束。这就是文明。按照荀子,文明就是伪,伪就是文明。休谟明确指出,虚伪常常是社会共同责任所必须,没有虚伪就不可能有人类世界。


三、好制度使恶人伪善,坏制度使善人伪恶

  常听一些在美国的中国人抱怨,他们说美国并不象它标榜的那么种族平等,种族歧视现象还是时有所闻,至于在私下里抱有种族偏见的就更普遍了。所以他们忿忿地说,美国人标榜的种族平等实际上是虚伪的。

  这种抱怨当然是有根据的,但可惜把事情的逻辑顺序给说反了。正确的说法是:你看,在美国,有那么多人在骨子里抱有种族偏见,但是公开表现出来的种族歧视却并不太多,而且在制度上法律上几乎做到了种族平等。这该是多么不简单。

  如果你要说这是虚伪,这种虚伪岂不是很好吗?要是这么多怀有种族偏见的美国人把他们的偏见都赤裸裸地表现为公开的种族歧视,还要把这种歧视公然写进法律定成制度,"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那敢情倒是不虚伪了,那岂不是更糟吗?

  我这样讲,并不只是要把"屡战屡败"换成"屡败屡战"。问题在于,如果我们对人类社会持一种清醒的、现实的态度,正视人性的种种弱点,我们就不能不承认,要让世人彻底克服种族偏见几乎是不可能的(想想你自己和你的朋友有几个能做到),我们充其量只能建立一种肯定种族平等的制度和法律,形成一种肯定种族平等的主流舆论,从而限制种族歧视的恶性发作,减少公开的种族歧视现象。

  如果你考虑到怀有种族偏见的人是那么多,真正不带种族偏见的人是那么少,而这优秀的少数居然能成功地说服多数,把他们的正确主张变成法律,形成制度,而且还造成主流舆论,使那些心怀偏见的人即便暗地里不以为然表面上却不得不随声附和,即便要搞种族歧视也不得不披上其它冠冕堂皇的外衣而不敢公然为之因此大受限制,你就该知道这是人类理性多么了不起的胜利,你就该为之惊讶赞叹了。

  既然一般人的种族偏见是如此根深蒂固,顽劣难除,种族平等的思想又是怎样取得胜利的呢?那无非是利用了人性中的虚伪或曰伪善。一般人在外表上总想表现得比实际上更好些,更公正些。或者说,一般人性格中都有两面,而自由民主制度的优越性就在于,它能迫使那些本来不好的人也不得不表现得稍好一些。坏制度是迫使好人也不得不违背本愿地做出坏的表现,好制度则是迫使坏人也不得不违背本愿地做出好的表现——这就导致大量的伪善。可见,伪善是好制度的产物。基于同理,坏制度则导致大量的伪恶,许多批评家都说中国人很坏很丑陋,过去以阶级斗争为纲,儿女批斗父母,老婆揭发老公,现在则是全民腐败,缺少公德,我说中国人的坏大半是让坏制度逼出来的,是"伪坏"或"伪恶"。


四、从礼貌看虚伪的必要和理由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这句话当然有问题,如果善全是装出来的,人性只有恶没有善,人又何必装出善的样子?装给谁看?装有何用?野兽性恶,所以野兽之间弱肉强食从来不打出善的旗号,野兽从来不虚伪。由此可见,伪善之所以存在,固然是因为人性中有恶的一面;但伪善之所以必要,恰恰是因为人性中有善的一面。伪善既是以恶的存在为前提,更是以善的存在为前提。其实,荀子的话无非是说明,有些善实际上是伪装出来的,它不是真善,但这种伪装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这正体现了文明的价值,文明的意义。

  在政治中,某些掩盖、装饰是不可少的,恰如在日常交往中礼貌是不可少的一样。思考礼貌,我们很容易懂得为什么虚伪有时是必要的,是有存在的道理的。

  在台湾的一次选举中,某候选人攻击另一位政治人物"长得象猪一样"。有人说这是侮辱。这位候选人振振有辞地辩解道:"这不是侮辱。他长得本来就象猪嘛,我只不过是说出一个事实而已。"

  难道这位候选人小时候就没听大人教过不要拿别人外貌来取笑吗?如果有人针对天文学家霍金的残疾出语嘲笑,如果有人针对特蕾莎修女的外貌说挖苦话,试问,一切有教养的人该作何反应?

  在中文里,"文明"一词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文化,如"中国文明"、"西方文明",一是指礼貌,如"言谈举止要文明"。英文也差不多,英文里的 civilization、civilized也有这两种含义。可见,文明就是文明,文明始于文明。文化就是有礼,文化就是从讲礼貌、讲礼开始的。文明之邦就是礼仪之邦,礼仪之邦就是文明之邦。不礼貌就是粗野,也就是不文明。一旦人们把粗野无礼说成坦率,说成有"真性情",例如在文革中,对温良恭俭让嗤之以鼻,言谈举止皆以大老粗为荣,我们的文明就芨芨可危了。


五、以虚伪的否定形式出现的虚伪等于加倍的虚伪

  在生活中,我们都讨厌搬弄是非的人。搬弄是非之可鄙,不但在于它常常加油添醋,就算它不加油添醋也是坏的,因为它破坏了人们在私下正常交往的基本默契。俗话道:"哪个人前不说人?哪个人后无人说?"你把张三私下讲李四的坏话再转告李四,哪怕原封不动、一字不差,这也是搬弄是非。"来说是非者,就是是非人。"

  昆德拉写道:"古老的革命的乌托邦,法西斯的或共产主义的:没有秘密的生活,其中公共生活与私生活混为一体。普洛东珍爱的超现实主义梦想:没有窗帘的房子,人们在众人眼皮底下生活。啊!透明的美!这一梦想唯一成功的实现:一个完全由警察控制的社会。"

  昆德拉继续写道:"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我讲到了这些:普罗扎卡,布拉格之春的重要人物,在一九六八年俄国入侵之后,变成了一个受高度监视的人。他那时经常和另一个知名反对派雪尼教授往来,喜欢和他喝酒聊天。他们所有的谈话都被秘密录音,我怀疑两个朋友知道此事但毫不在乎。可是有一天,在一九七零年或是一九七一年,警察想破坏普罗扎卡的名声,把这些谈话用联播形式在电台上披露。从警察方面这是一个大胆的前所未有的举动,而且事实令人吃惊;它差一点儿成功;一下子,普罗扎卡已经名声败坏;因为,在知己之间,人们什么都说,说朋友坏话,说粗话,不正经,开低级玩笑,重复,用极端的东西震惊对方来开心,表露公开场合不能承认的异端思想,等等(普希金在《友谊》一诗里写道:"何谓友谊?酒后轻易的烈焰,/说人坏话的自由会谈,/懒散和虚荣心的交换,/或者就是遮羞的情面。"——引者)。当然,我们都有象普罗扎卡一样的行为,和知己在一起时,我们诋毁我们的朋友,说粗话;在私下与在公共场合不同是每一个人的最明显不过的经验,正是在这一经验上建立着个人的生活;奇怪的是,这种显而易见却仍然好象不被意识、不被承认,不断地被玻璃房子的抒情梦想遮住,它很少作为一种应该被捍卫的价值而被理解。所以人们只是逐渐地(因而以更大的愤怒)意识到真正令人发指的并不是普罗扎卡放肆的话,而是对他的生活的强奸;他们意识到(仿佛是受到震撼)私生活与公共生活是本质上不同的两个世界,尊重这一不同是人作为自由人生活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分离这两个世界的帷幕不可触摸,摘除帷幕的人是罪犯。"

  苏俄异议人士、逻辑学家、社会学家兼小说家亚力山大•季诺维耶夫(Alexander Zinoviev)感慨说,我越来越相信,许多批评家对人情世故大加谴责,说人情世故是虚伪,这种指责其实是不对的。一个人在公开场合与私下场合的表现不同,这通常被视为虚伪,"但它并不只是虚伪,或者说,它常常不是虚伪。它也可能是良好教养的表现,那是一个人防止被侵犯的自卫性社会手段之一。它是一种自我控制的能力,离开了它,任何正常的人际关系都不可能存在。"季诺维耶夫进而指出,那种"以虚伪的否定形式出现的虚伪"才是真正的虚伪,是"虚伪的平方" 或"加倍的虚伪"。


六、姿态的价值就在于它是姿态

  在1992年总统大选中,布什败给了克林顿。投票结果公布后,布什发表讲话接受失败,并向克林顿表示祝贺。

  如果你问,布什向克林顿祝贺是发自真心吗?比方说,当布什回到家中和妻子儿女在一起时,他也会说"让我们祝贺克林顿"吗?我不信。我猜想,布什在私下里说不定还要骂几声"这个滑头威利",说不定还要批评两句选民,"人心不古","不辨贤愚"。如果有人把这些话录下音来公布出去,揭发批判布什是伪君子,撇开私自录音并公诸于世的错误做法不论,单说对布什伪君子的指控,对还是不对?

  虚伪不一定全是坏的,真实不一定全是好的。骄傲和谦虚就是一组明显的例子。骄傲常常是真实的,谦虚往往是伪装的。这从定义上就可以看得很清楚,难道不是吗?

  谦虚为什么受到称赞?恰恰是因为人们都知道那是一种掩饰,一种伪装;我们知道别人确实比我们高明,可是别人不愿意刺激我们的自尊心或虚荣心,不肯在我们面前炫耀,这样,我们就比较受用,所以我们称赞。骄傲为什么招人反感?也恰恰是因为人们都知道那是真诚的、真实的。如休谟所说,骄傲的错误在于它 "容易借一种比较作用引起他人的不快"。俗话说:"人比人,气死人。"我们为什么会生气呢?因为我们知道别人确实比我们高明,和别人一比,我们不能不感到自己差劲,真的差劲;因此我们感到沮丧,因此我们不高兴。要是别人并不比我们高明甚至还不如我们而又做出高人一等的样子,这叫吹牛,我们会嘲笑,倒不会生气了。

  谦虚本来就是指一种表现,一种姿态,正如风度。当败选的布什向胜选的克林顿表示祝贺时,我们称赞布什有风度。我们知道这只是一种姿态,我们并没有天真到相信这会是布什内心的真正感受,然而我们赞许的正是这样一种掩饰。休谟说:"一种纯真和真心的骄傲或自尊,如果掩饰得好,并且有很好的根据,乃是一个尊荣的人的性格的必需条件,而且要想得到人类的尊重与赞美,也没有其它的心灵性质比这种性质更是必要的。"

  勇气、从容常常都是装出来给别人看的。勇敢不一定是不害怕,勇敢常常是假装不害怕。在牛虻被处死刑的前一天,蒙泰尼里来狱中探望,牛虻嘻笑怒骂,毫无惧色,可是等到蒙泰尼里走后,牛虻哭了。如果牛虻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哭,我们就不会佩服他的勇敢,而会怀疑他麻木不仁了。

  不错,常识也告诉我们,"过分的谦虚就是骄傲"。过分的谦虚,它表面上在尊重别人的虚荣心,实际上却是在触犯别人的虚荣心,它表面上在作出一种对自己不利的比较,实际上却是在刺激别人作出对他们不利的比较。谦虚是有意识的掩饰,从而避免对别人造成过分直接的刺激,过分的谦虚则是以退为进,借掩饰来突显。过分的谦虚和骄傲正好异曲同工,殊途同归,能引起同样的效果,所以我们说,过分的谦虚就是骄傲。

  谦虚是要本钱的,你没有任何比别人高明之处却又要作出谦虚的姿态。这也属于过分的谦虚,它不是谦虚而是骄傲,它甚至连骄傲都算不上。梅尔•戈达曾经挖苦某位故作谦虚者:"你用不着谦虚,因为你没那么伟大。"

  还有附庸风雅,既然附庸风雅意味着不风雅者装做风雅,向风雅表示倾慕,那么附庸风雅有什么不好?当然,真风雅比假风雅好,但假风雅总比庸俗得理直气壮、对风雅连点敬意都没有要好。假如让人人都风雅是一件可望而不可得的事,那么,一个风雅的社会无非就是一些人风雅而另一些人附庸风雅。阿尔多斯•赫胥黎说:"谢天谢地!亏得有一邦人附庸风雅,要不艺术家只好喝西北风了。"


七、没有公开就没有公正

  现代政治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开会,一是投票。开会和投票又分别有两种方式,一是公开,一是秘密。为什么有的会议或投票要公开进行,有的却要秘密进行,其间大有深意。

  一般说来,民主意味着公开、开放,专制意味着秘密、封闭。例如美国的国会开会就对外开放,老百姓可以前往旁听,现在还有电视现场直播;人大会议却不对民众开放,电视上出现的画面无不经过当局的剪辑过滤。不过,也并非民主制下的各种会议一律都对外开放,总统召集内阁会议通常不对外公开,著名的美国费城制宪会议就是一次关门会议。再说投票,照理说,民主就是公开,因此体现民主精神的投票就该是公开投票,例如在民主国家的议会里,议员们投票就是公开的,然而,无记名投票(即秘密投票)恰恰是民主制的发明;党反而最不喜欢秘密投票,特别是在毛时代,最喜欢采取当场举手表决这种最公开、最透明的方式。

  自由主义思想家密尔坚决主张公开投票即投明票,不但议员该投明票,选民也该投明票。一般人都同意议员应该投明票,从而向选民负责。否则,选民如何监督呢?选民当然有权知道他们选出的议员在每个重大议题上表示何种立场。议员那一票是受选民之托而投的,他当然要让选民知道他到底投的什么票。

  不过,密尔主张投明票还有一层考虑,基于这层考虑,密尔认为连选民也应该投明票。密尔认为,一事当前,我们往往有两套选择,"其一是根据个人理由的选择,另一是根据公共理由的选择。只有后者是我们愿意直认不讳的。人们急于想显示的是他们性格的最好的方面,哪怕是对不比他们自己更好的人显示也好。人们在秘密的情况下将比在公开的情况下更容易由于贪欲、恶意、呕气、个人的对抗,甚至由于阶级或党派的利益或偏见,作不公正的或不正当的投票。"密尔并不天真,他并不认为只要投明票就能保证人们出以公心。问题是,"必须当着别人的面为自己作辩护,这对那些行动违反别人意见的人来说是再重要不过的,因为这使他们必须具有他们自己的可靠理由。"换言之,只要你必须以公开的方式表明你的立场,你就不能不为你的立场找出某种说得出口、拿得上台面的理由。这就对你一味照私欲行事加上了一个制约。

  密尔指出:"存在这样的情况——这种情况可能变得更为常见——就是:对坏人的多数所能有的几乎唯一的限制是他们对正直的少数的意见的不自觉的尊重。"这就叫大义凛然,正直的少数的意见具有一种道义威慑力,它能令坏人的多数产生敬畏感——象俗话说的"给镇住了",所以这个坏人的多数虽然心里不乐意,但还是乖乖地举手赞成。

  密尔并没有把公开投票的优越性绝对化,他承认在某些情况下秘密投票更可取。在少数支配多数的有害权力正在强势的时候,投票者不怕得罪众人却唯恐得罪长官,不是向众人负责而是向权势者负责。在这种情况下,秘密投票最具有说服力。"如果选举人是奴隶,能使他们摆脱枷锁的任何事情都是可以容忍的了。" 另外,在不少投票者可能被收买或者受到一伙人非法暴力威胁时,秘密投票也比公开好。

  开会的道理和投票的道理相似,一般来说,也是公开比秘密好。那么,为什么象费城会议又要采取秘密形式呢?因为费城会议不同于一般的议会会议,它的目的是为了达成共识而不是通过决策。事实上,所谓费城制宪会议并不是制定了一套宪法,它只是提出了一套宪法的草案。这部草案只是在交付各州讨论表决后才正式成为宪法的。你不妨把它叫做制宪的预备会议,所以它不必公开。公开反而弊大于利。按照费城会议当事者的考虑,如果会议公开进行,代表们的立场就可能变得僵硬。任何探讨性的发言都可能引起广泛的猜疑,任何改变观点的做法都容易引起支持者的责难和反对者的讥笑。更重要的是,一旦某人公开表了态,再作让步就几乎不可能了。一时的失言也就很难有补救的机会。政治离不开妥协,过分的公开则使得妥协很难进行。

  以上一番分析,都是基于人有两面性这层考虑。自由主义力图发掘人的优点,让人们表现得比实际上更好些(更公正、更从善如流,等等);专制主义则相反,专制主义总是拼命利用人的弱点,迫使人们表现得比实际上更坏些。你很容易发现在前者中包含着虚伪或伪善的成分,这恰恰证明虚伪或伪善的正面意义。美国学者格兰特(Ruth W.Grant)指出:在政治生活中的某些问题上,伪善不但是邪恶向美德的致敬,而且它本身就可能是美德,如果和其它可能的替代相比的话。换言之,由于人性的不完美,在某些问题上,能让一般人在公开场合下表现得比较好(即伪善)也就很不错了。如果你硬要祛除这种伪善,你并不能得到真善,而只能导致真恶,彻底的恶。


八、道德的绝对主义与道德的虚无主义

  豪(Edgar Watson Howe)发现:"很多坏事,若放在光天花日、众目睽睽之下,人人都装出无比震惊的模样,其实在私下他们谁没容忍过比这坏得多的事呢。"这实在是人性中一个极其微妙的特性。可见,实现公开性是保证公正性的制度前提,没有公开就没有公正。

  认真观察可以发现,政治话语总是含有道德的成分,凡是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公开说出口的,就不能完全置道德于不顾。一个政府可以做出无耻的事,但不能公开说出无耻的话。在公开的政治话语中,谁要是公然否定道德,谁就是把自己置于彻底孤立的地位,连你的同伙都不敢公开站在你一边,无异于政治自杀。为什么在政治上有些事"可做不可说"?道理即在于此。格兰特说得好:"说政治伪善是必须的,就是说道德犬儒主义不可能成为公共原则。""最具反讽意味的是,在政治上的伪善正好证明了在公共生活中道德冲动的力量"。象"杀二十万人换取二十年稳定"这种混账话,敢拿上台面吗?其实,就连这句话也不是完全不加掩饰的,当局何尝真心关切社会稳定,它最关心的只是自己的绝对权力。

  再讲民主政治,民主政治不可能避免虚伪,因为民主政治是说服的政治,说服的政治要求说话的各方有所掩饰。对亲密的朋友或许可以无话不谈,对于公开的敌人也可以直言不讳,然而在民主政治中,你要打交道的人却既非密友又非敌人,有关各方存在利益冲突,彼此间既缺乏互相的信任,但又需要自愿的合作,这就需要有所掩饰,这就需要某种虚伪。

  有一种观点,把民主政治视为各个不同的利益集团之间为谋求自身利益的讨价还价。格兰特反驳了这种观点,因为政治不能仅仅是互相竞争的利益彼此之间的讨价还价。毕竟,民主政治不同于自由经济,因为政治不仅仅涉及利益的理性算计,它还涉及人性的其它种种非理性因素,例如虚荣心、骄傲、忠诚、野心、贪欲,等等。俗话说"请将不如激将",你要说服别人去做某件事,正面提出,责以大义,晓以利害,有时都不能奏效,倒是反过来刺激起对方的虚荣心和骄傲感更容易成功。猪八戒就是用了激将法才说服孙悟空出山救唐僧的。可见,在政治上,有时候是需要权谋,需要技巧,因而也就是需要某种伪饰的。指望人们在政治上都十足的理性,这本身就是不理性。笼统地反对权谋,反对虚伪,并不会导致原则的政治,只会导致赤裸裸的自私自利,并不会保证正义的事业获得应有的成功,反倒可能导致僵局,导致失败。

  国人对政治的看法常常流于极端,要么流于道德的绝对主义,要么流于道德的虚无主义。两者貌似相反,实则相通。道德的绝对主义要求政治在道德上十全十美,达不到这一要求就愤世嫉俗,干脆否认政治中道德的意义。于是他们就得出结论,好人不能搞政治,搞政治就不能当好人。要么远离政治,无一可为,要么进入政治而无所不为。所以,道德的绝对主义者很容易变成道德的虚无主义者。事实上,有些表面上的道德绝对主义者,骨子里是道德虚无主义。这种人对于极权专制统治从不批评反对,对自由民主制度却百般挑剔,求全责备。


九、伪善到底,即非伪善

  伯林最爱引用的一句话是,弯木不可得直材。由于人性本身的不完美,我们不可指望政治的完美。但是,这绝不意味着我们不应该致力于政治的不断改进。自由主义关心制度的改进,努力建设良好的制度。所谓好制度,就是能发挥抑恶扬善的功用,确切地说,是利用小恶防止大恶。和赤裸裸的恶相比,伪善不失为一个较小的恶,所以史珂拉会说自由民主制度鼓励伪善,再加上各党各派都在竞相指责对方虚伪,这种公开的政治竞争机制又夸大了虚伪的重要性和虚伪的普遍性。记住这一点,可以使我们对民主社会里的虚伪现象有一种更平实的看法。

  当美国的开国元勋颁布宪法,确认人人享有天赋人权时,他们之中的某些人或许是虚伪的,可是既然他们要维持虚伪,因而在其它弱势群体运用天赋人权的原则要求享有真正的同等权利时,他们就很难公开拒绝,于是到后来,天赋人权也就果真成为普遍的现实。尼采说得好:"一个伪善者,若总是一个样的伪善,到头来就不算伪善了。"难道不是吗?


——来源:观察(www.observechina.net),Saturday, May 12, 2007

裸奔:死也要死在美国—为什么“待遇”相差这么大?

http://www.donews.us/show/76.html

死也要死在美国—为什么“待遇”相差这么大?


裸奔发表于2009-02-07 21:20 来源:www.zhuax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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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是中國游客,同样是遭遇车祸,为什么“待遇”相差这么大呢?难道人死,也要挑个地方吗?发出这种感慨的,是一名在泰国受重伤的游客的家人。他是在看到中國游客在美国遭遇重大车祸的报道后,给笔者讲这番话的。

  1月31日,中國游客在美国遭遇重大车祸,7人死亡,十几人受伤。而在此前一个多月,2008年12月26日,在泰国的中國旅游团也发生了一起重大车祸,一死十七伤。美国发生的事故,媒体有详尽的报道,泰国出现的车祸,笔者则做了仔细采访。两起事故有非常相似的地方:都是中國游客死伤不少,都是华人公司做“地陪”,都是为了降低成本赶行程,都是平地翻车,司机也都是被怀疑为疲劳驾驶……

  但是,两起事故发生后,各方反应却有着天壤之别。不论是政府部门、新闻媒体还是当事旅游公司。中國游客在美国出事后,上海市领导亲自过问,旅游局专门成立紧急事故小组,并启动紧急预案,中國驻美使领馆也成立事故工作组。而泰国车祸发生后,除了中國驻泰国使馆方面看过伤员,没有其他机构或组织过问此事。当事公司重视程度也不一样,上海组团的旅行社及相关保险公司带着巨款前往美国,而泰国事故中,一家组团的国内旅行社干脆就没派人来,事发至今也没提赔偿的事。

  之所以差别巨大,事故发生地的国情不同是一个原因。美国法规严密,如此重大的交通比较罕见;而泰国管理松散,重大事故屡见不鲜,见怪不怪。因此,美国媒体密切关注,事故成了头条新闻,而泰国媒体只报了简讯,还把江苏旅游团错说成台湾游客。

  在美国遇车祸是不幸的,但却比在泰国的死伤者又幸运得多。在泰国的死者家属只拿到了人民币10多万元的赔偿,另有两名重伤员仍在曼谷的病床上挣扎。无怪乎一名伤者感叹:看来死也要死到美国,而不要死在泰国这样的地方!

  同样的事故,外国人按照各自国情加以解读,说来合乎逻辑。可是,中國人为什么有完全不同的重视程度呢?就拿媒体来说,中國报纸、电视铺天盖地、事无巨细地跟踪在美国发生的车祸,但对泰国的事故却鲜有报道。难道同样是同胞的生命与鲜血,洋人看重了,我们就当大事;洋人漠视了,我们就认为“不值得一提”吗?

  从新闻学的角度,也许可以为上述现象找出更为合理的解释。按照新闻学的经典理论,我们眼里的世界其实是由媒体构造的,媒体提供的信息决定了人们的认知。通过大量突出地报道某个事件,媒体能够强化事件在公众心目中的重要程度。中國游客出事后,美国媒体突出报道,中國媒体紧跟,这就引起了中國民众的广泛关注,引起了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从而让善后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这一逻辑关系从一个新的角度昭示了一个老问题,那就是美国媒体在为全世界包括中國人设置议程。美国媒体放在头条,事情就显得重要,甚至连中國人的生命也要受美国媒体的左右。这真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生命价值的问题。

  来源:人民网, 作者任建民驻泰国特派记者


关键字:美国车祸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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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二月 06, 2009

落月:过年回家:我所见的农村

转自网路文摘—4213

         过年回家:我所见的农村

            
落月

           2009-02-02

  三农问题作为一个问题已经存在了十余年,无论是学界的一些学者专家做出怎样的学术分析(关于三农问题研究的论文,从社会学到传播学,充斥大量刊物的版面)和惊人高论(如农村土地私有化等),还是政府的一些政策举措,但似乎都与真实的农村相距甚远。“农村”正在逐渐沦为一种话语分析的方式,成为这个喧嚣时代的一种陪衬。就像财主家办喜事的时候,总会叫上几个穷亲戚一样,诺大的荣国府也有几个破落的远房,当然,这些装扮的只是人情,而不是关爱。
  
  盛世之奥运会与农民何干?金融危机、股市楼市低迷貌似闹得城市里是人心惶惶,而在农村,一切似乎并没发生过。该赌博的还赌博,该打女人的还继续打女人……
  
  前些年,《中国农村调查报告》一纸风行的时候,我也看了,并且是在其还没有出单行本,还没有红火的时候,在《当代》杂志上看的。看完之后,也并不为然,因为,作为一个生于农村,长于农村的人,我认为这本书,距离真实的农村仍然很远。当然,若说两位作者是用农村这个题材而行沽名钓誉之事,有乱扣帽子的嫌疑。但是,我也可以很直白地说,这本书中的诸多内容,只是一种常识。在农村,大家都知道,只不过,这种常识,许多人不知道罢了,于是也就成为了一种“有力量、有勇气的文字”。
  
  当然,在这里,我要声明的是,我说的农村,是我的家乡,安徽东北部的一个地方。至于你若拿华西村来作为中国农村的证明,我也不与你争辩。
  
  好吧,接下来,就将陆续写上这次过年回家的一些见闻,也希望可以勾勒出一个真实的农村。对于一个在上海这样的城市学习并工作的人而言,既是一场寻根之旅,也是一次悲壮的返乡,更是从后现代进入了前现代,从21世纪进入了中世纪,个中滋味,有愤慨,有悲凉,有心酸,有无奈,不一而足。
  

一、早婚
  
  不得不先从早婚这个事情说起,这也是最让我震惊又感到悲哀的事情,当然,你也可以说这是农民的愚昧,是农村的落后。但无论用怎样的字眼,这些事情的确是在农村发生了。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法定最低结婚年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
  
  可是在我们村,1991年出生的一个男孩,准备在正月里结婚了(这个男孩,是在网上认识的我们县另一个女孩,女孩的年龄我不知道,回家后过一次,那天很冷,其围着围巾包裹着脸,没看出具体年龄,但我想,应该不大,因为在我们那,结婚的很少有女的比男的大),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相当地震惊,当然更震惊的还有,这个女的,还在冬天里打过一次胎(由此也反映,农村青年人的避孕知识的匮乏)
  
  回去之后,打听了一下,在我们村以及周边的几个村,结婚的一般都在20岁之下。很少有超过20岁还没有结婚的,除了在外读书的之外。不然,过了这个年龄若不结婚,也就意味着可选择性很小,或很难找对象了。
  
  有一天,我遇见了前面所说的那个男孩(在我读书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小P孩,并且在我印象中一直都是),我问其,结婚领证了没?他说没有,我说,没领证你就结婚啊。他说:不碍事。我问:那以后生孩子怎么办?他说:到时候再说呗。
  
  所谓的到时候再说,也就是请客送礼花钱修改年龄,补办结婚证,不然怎么给孩子办准生证和户口?
  
  又有一天,和我们村的大队书记一个桌子喝酒,我问他农村的早婚事情,他说很普遍,不仅我们村,在我们县,甚至隔壁的几个县都是这样。对于这种事情,他也没办法管。
  
  “想管也管不了,这些孩子结婚之后就常年在外打工,找都找不到人”,这个书记如是说。
  
  早婚,在我们那里,现在可谓是成为一种社会风气,或曰是产生了群体仿效反应,一个看一个。你20结婚,我就19结婚,你19结婚,我就18结婚。基本上是没有领结婚证的,在父母看来,早点给孩子完成了婚事也就早点完成了任务,也免得其在外面打工学坏了。
  
  我们村的一个女孩,年龄就在19岁的样子,年底的时候,回家办了婚事。而孩子已经几个月大了。和男人是在外面打工认识的。
  
  结婚证无法证明婚姻,只有在村里办了酒席之后,才是结婚。
  
  因为早婚的现象,回去之后,父母每天都在逼我结婚。按照他们的话说,因为我到现在还没结婚,在村子上,他们就被别人瞧不起,抬不起头来,被人嘲笑。由此也可以理解,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早婚的现象了。
  
  至于上面有人说要交代背景,我们村,安徽东北部的一个县的一个很普通的村,就像那片土地上的许多村庄一样。千余人左右,全是一个姓氏,有四个房系,有点像宗法制的乡村,人均4亩地左右,除了田里的收入之外,村里的青壮劳动力常年在外打工。另外,很坦言地说,村民的生活并不是很穷,在我们村,这几年就竖起了几座两层小楼(造价一般在15万左右),有人还买了一部夏利车(6万左右),当然,村子里穷的人也很有。
  
二、早育和晚育
  
  早育很好理解,因为前面所提到的早婚现象。在农村,一般结婚后一年内就会生孩子,而若在一年内没生孩子的,就会被嘲笑,被歧视。(我们村的一对夫妻,结婚四年多了,没有孩子,男的就经常殴打女的,不过,据说,女的已经去医院检查过了,没有问题,而男的死活不愿意去检查)
  
  农村的这些女人,可以说是没有青春的,在结婚、生育之后,很快就变得苍老。刚20岁出头的女子,衰老到像四十岁一样。
  
  听说,村上一个女子,年龄刚20,08年春天结的婚,冬天里,小产了一次。
  
  在农村,一向都是结婚之后就很快要孩子的,晚育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貌似头胎是男孩的,不允许生育二胎。但是在最近几年,这些头胎是男孩的,并且已经结扎过的妇女,纷纷去重新做手术,然后再生一个。
  
  隔壁村的一女,今年已经40,儿子94年生的,今年已经上初三了。去年又生了一个男孩,这次回家看见了,才1岁大。
  
  90年代计划生育抓紧的时候,农村的妇女都要强迫去结扎,我一直认为,结扎是一种很不人道的事情。但仔细想想,也没有其它办法,不然如何控制生育?你没法指望农民去用安全套,去算安全期,去吃避孕药。
  
  可现在呢,这些结扎过的妇女,而且都接近40岁的年龄,又纷纷去再做手术,再生孩子。
  
  父亲说“这几年,一个看一个,大家都生了。”
  
  一天早晨,村西边的路上走来一个步履蹒跚,挺着大肚子的女人。我不认识,问母亲是谁,母亲对我说是某某。本来有两个孩子,一女一男,可她的女儿,三年前因病死掉了,(当时回家的时候,我曾经路过她的坟,死的时候才十五六岁的样子),家里只剩下一个男孩了,于是又去做手术,现在又怀上了。
  
  可她的年龄呢?我没问,不过根据我的推测,应该在45岁之上了。
  
  这就是农村,真实的农村,45岁的女人和18岁的女人,共同怀孕待产。这也就是新农村,有了网恋,有了未婚生子,有了高龄产妇,可以说是与城市接轨了。
  
  在村口的那个房子的一面墙上,赫然粉刷着一行防治艾滋病的大字(具体的标语内容忘记了)。
  
三、死亡
  
  每次过年回去,我都会问父亲,这一年,村里死了谁。整个村庄都在老去,村子里的那些我熟识的人,长久地停留在我记忆深处的人,都会在某个我所不知道的一天死去。当然,我也会和他们一样死去。墓地,我都选择好了,包括我父母的,和我自己的。都将会埋葬在那块如今满是青绿麦子的田里。
  
  而我从来不关心,这一年,有哪些新的生命在村子里降临,因为他们都与我无关。起码与我的记忆无关,
  
  08年,我们村子里死去了三个人,一个女人,两个男人。除了那个女人,是因为偶然事故,从我们村一户人家新盖的两层小楼上掉下来,摔死的之外(摔伤了头部,不治身死),我想说得是那两个死去的男人。
  
  两个男人,死去的时候都才60左右,一个59,一个60出头。都是因为突然被检查出来得了癌症晚期。然后,在熬了不到半年后就死去了。在死去之前,他们都是村子里做农活的很厉害的人,当然,没有医保的他们,不会去想着检查身体,就像是自然界的动物,安静地存活,安静地等待疾病的突然袭来。
  
  在农村,经常会听见这样的一种幸福定义“有吃有喝,没病没灾”。而若是一旦得病,也就意味着死亡,因为,每每总是小病拖成大病。然后就是等待死亡。
  
  08年死去的这两个男人,那个60出头的,我不是很熟悉,暂且不提。而这个59岁的男人,则是需要说一下。按照辈份,是我爷爷的父亲辈。
  
  他有兄弟两人,他是老大,家里有个磨香油的磨坊,他家的麻油,在远近十几里都很闻名(手工制作的那种,炒了芝麻,用石磨磨制出来的、然后三斤芝麻换一斤麻油)。
  
  年轻的时候因为穷没娶上媳妇,后来在80年代,买了一个云南的女子,后来,在为他生了一个女儿之后,跑了。之后,他就一直抚养着自己的女儿,单身生活。
  
  他的弟弟,娶上了媳妇,有两个孩子,不过,在我读初中时候的某一个夏天的午后,在自家的梁头上吊自杀了,据说,死的时候,穿了一身白色衣服,自己亲手做的。
  
  在他的弟弟死后,村上的人本想撮合他和弟媳妇组成一个家庭,但因为年龄相差较大,弟媳妇没同意,后来,弟媳妇又招了一个男人进门。
  
  如今,他也死去了,死于胃癌。夏天被检查出来,元旦的时候死的。
  
  暂且不去叙述村上的这些往事,毕竟在死亡面前,所有文字都是轻浮的。(初二那年,我们村一年之内,有三个年轻女子,喝农药自杀了。恰巧的是,她们的坟,分别在在村子的三个方向上,一时间人心惶惶,说剩下的那个方向上,还会再有一个)
  
  年前的一个午后,我去田里溜达,远远地看见一座新坟,上面还有几个花圈。回家之后,赶紧问父亲,那是谁的坟。
  
  不知道,下一年回去,村外的田间又会多出几座坟来。
  
  说到死亡问题,顺便再提一下火葬问题。之前政府强制实行火化,这也使得,在我们县的厂纷纷倒闭之后,火葬厂竟然存活了下来,据说效益还不错。初三的暑假,曾经作为娘家人,去过一次。
  
  但是由于农村的习俗,虽然火化了之后,仍然要用棺材,讲骨灰盒放进里面,然后办丧事,下地。
  
  后来呢,这里面就产生了猫腻,只要出钱(据说是好几千,当然数额多少,也要看是否有人),就可以不用火化,火葬厂收了钱之后,也会出具证明。(查也查不到,除非开棺,这是很危险的,很容易造成警民冲突)
  
  当然,若是有权势的,不交钱也可以堂而皇之地不用火化尸体,直接下葬。
  
  之前几年,还闹得要在村里设置统一公墓,安放骨灰盒,后来也不了了之。现在,基本上都是埋在自家的田里。成为乡村田间的一种点缀。区别就是,不再像以前那样将坟头堆得很高了。
  
  火葬,原本是为了节省耕田,现在看来,起码在我们县,成为了一种形式,甚而成为权钱交易的灰色地带。
  
  竟然连死人的钱都挣
  
四、教育
  
  据官方消息说,目前大学生中,农村生源的比例在逐渐下降。
  
  年前,参加一场婚礼,酒席上与我同桌的基本上都是一个乡村小学的老师。年龄都在40—50左右,我全不认识,喝酒,开始聊天。
  
  桌上一个人,掏出一款手机,我瞄了一下,LG的一款,估计价格也就几百块钱左右。另一个人问:刘主任,这又是从哪里搞来得新手机?那个叫刘主任的说是某某送的,校长一个,他一个,后勤主任也有一个。
  
  那个问话的人,笑着大声说道:腐败啊,党都是让你们给毁了的,看来我要退了。
  
  然后众人继续喝酒,吹牛,我在旁边安静地听着。
  
  一个中年老师,刚做过手术(据推测,估计是痔疮一类的),说自己前几天喝酒,只能站着,说“我现在就像孔乙己一样,站着喝酒”。众人大笑。
  
  孔乙己,这个词让我当时楞了一下,可惜,如今,孔乙己在农村也许常有,而鲁迅却没有。
  
  这些就是农村的基础教育老师,我有一些高中同学,后来去读了师范专科,很少有回去做老师的,大多出去打工。当然,没有关系农村的这些学校也很难进。
  
  后来我放开了和他们喝酒,肆无忌惮地说着一些粗俗的话,最后我醉了。
  
  虽然,农村实行了九年制义务教育,但基本上,这些都是空谈。大量的农村孩子辍学,或是熬到初中毕业就出去打工。
  
  隔壁的一个邻居下的一个小女孩,94年出生的,小学没有毕业,身体都还没长成,在外打工已经一年。春天的时候去采茶,后来去了南通的一个家庭工厂内,做箱包的,包吃住,一个月500元钱,从来没有星期六星期天,每天早晨7点多开始做活,我问她,晚上什
么时候结束,她说不一定。有时候都到10点多。和她一起的还有两个差不多大的小女孩,收完麦子后她去的,大半年挣了2900块钱回家。
  
  2900元钱,一个15岁女孩辛苦大半年的收入。在我和她谈话的时候,她并没有一句抱怨,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命吧。她们是认命的孩子、顺从的孩子。
  
  她才15岁,头发也拉直了,有点都市的影子,只是那双手,粗糙的像个老人一样。都是伤口和茧子。
  
  15岁的年龄,所谓的花季雨季的岁月,所谓的青春,可是对于他们来说呢?
  
  正月初九,她又要回南通了,我把手机号码给了她,让她遇到什么事情可以给我打电话。
  
  在农村,经常流行的一句话是“读书不读书都一样,反正都是打工”,或“读大学又怎样,出来还不是打工?”
  
  很汗颜和惭愧地说,我是我们村上这十年来,也可以说是自78年恢复高考以来,第一个考取重点大学,第一个读研的人。可就这样的一个诺大的村庄,近十年内,算我在内,考上大学的(本科)也才三个人而已。(说这些,不是得意,而是悲凉,就像鲁迅先生所说的,看到一堆沉睡在铁屋子里,没有醒来的人一样)
  
  回家最怕的是别人问我工资多少,因为在他们看来,我在上海(上海对于他们,成为了一种文化想象,一个遍地是黄金的大城市)读了所谓研究生了,毕业后,起码也要上万元的工资,还会有人给你分好房子。
  
  若得知消息,我没有这么多的时候,他们都会说,我看读书也没什么用,XX初中没毕业在外面打工,一个月都好几千。
  
  对于这些,我能争辩什么呢?
  
  我们县高考升学率之底,很难想象,估计是安徽最差的一个县了。全县人口是80多万,08年参加高考的只有7千多人(还包括大量的复读生在内),考上的本科(三本以上)才1500余人,其中大量的是三本。其中复读生占了大多数,(我是2000年高中毕业,我一个同班同学一直复习到2004年,才考取一个省内本科,)
  
  小学教育差,导致初中教育差,然后又是高中教育差,放到全省的高考竞争中,完全没有实力(考上稍微好的一些大学的,也都基本上是县城的孩子)
  
  我一个高中同学,现在县里一个高中当老师,今年带高三毕业班,年后,去和他喝酒,他说,班上70人(文科班),学校给他的基本指标是一个本科,三个本科是超额指标(只要分数够三本就行),我问他估计能考上几个,他说最多也就五六个人左右。
  
  那剩下的那些人呢?无非复读,或是外出打工。然后回家结婚生子
  
  因为是高三,初四就开学了,初四上午,我同学非得让我去给他班上的学生们说上一些什么。让我给那些孩子勉励一下。
  
  站在讲台上,面对一群孩子,我无法给他们说启蒙,说自我救赎,只能给他们描述大学的美好生活,勉励他们走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说现在社会竞争压力很大,要想成功,就要多努力学习。
  
  目前在我们县,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开了许多,不仅县城里,乡镇了也有许多。培训的技术,无外乎缝纫,电焊等。然后,就将他们输入沿海的一些工厂内。在更多的孩子和家长看来,这才是人生的正确道路。(读高中,花钱又不一定考取大学,考取了大学也没啥用)
  
  我也并不认为,读大学对于他们来说是唯一的一条出路,但我想,读了大学之后,无论怎样,起码可以认清自己,认清一些这个社会,不会再浑浑噩噩地生活下去。
  
  当然,这里又存在着一个启蒙者的悖论,究竟是清醒者痛苦?还是沉睡者痛苦?是该让他们睡去,等有一天,他们自然地醒来,还是把他们叫醒?叫醒之后呢?
  
  那天,我在黑板上画了一个金字塔,我对那些十七八岁的孩子说,我不期望你们可以爬到金字塔的顶端,但我也不希望你们沦为金字塔的底部。只要你们能够在中间的位置就可以了。
  
  父母有时候也会半开玩笑半生气地说,当初,还不如不让你去读书呢,不然,现在我们也就可以抱孙子了。你看村子上的和我们差不多大的,都已经抱上孙子了。
  
  闻此,我很难过。因为父母说的不是他们的观点,而是正在农村流布的观点。
  
五 农村低保
  
  在农村,有许多事情的发生,的确是你所想象不到的。就如低保来说,刚才百度了一下,看到这样的官方消息:
  
  通过个人申请、评审评议、审核、报批和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制度设计来保证制度在实施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审批,由乡镇、村委会具体受理。
  
  申请农村低保的基本程序是,由户主向乡(镇)政府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开展调查、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意见,经乡(镇)政府审核,由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结合村民民主评议意见,提出审核、审批意见。在申请和接受审核的过程中,要求申请人如实提供关于本人及家庭的收入情况等信息,并积极配合审核审批部门按规定进行的调查或评议,有关部门也应及时反馈审核审批结果,对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原因。
  
  而在我们村,有的一家四口人,包括几岁的孩子,全都享受着低保,有许多青壮年的劳动力,也在享受着低保,而我的爷爷奶奶,今年都八十多岁了,却没有低保。(当然,以我们家的状况,赡养爷爷奶奶不成问题,但这件事,让人委实很生气。)
  
  父亲和我说这件事的时候,很愤慨,“谁送礼给书记,谁就有低保,谁上面有人,谁就可以有低保。”
  
  所谓的申请、调查,公正都成为了纸面的笑谈。
  
  低保成为了权力这个大棒之后的那根胡萝卜,大队书记想给谁就给谁,成了安抚与拉拢的工具。
  
  低保一年有近千元左右,完全成为了一种额外的福利待遇。该有的没有,不该有的却有了。谁家权势大,有,谁家上面有人,有,谁家送礼了,有,谁家是刺儿头,容易闹事的,有。
  
  我家没有,虽然,我爷爷今年85、奶奶80了。
  
  我写这些并非是品头论足,而只是想写一下我所见的农村情况。对于我本人而言,也没有要一味地洗褪自己身上农村痕迹的意思。无论面对谁,我都坦言,我是农村出来的。
  
  此外,我也并非说是要让农民全涌入城市(某些学者所谓的在城市形成贫民窟的观点,实在是笑谈),但你也不可以坐视农民成为现代化的牺牲品,然后被咀嚼一番、榨干了青春之后,成为渣滓。
  
  没有人有权力,有何正当的理由,可以堂而皇之说,农民就应该为这场国家现代化运动做出牺牲。
  
  他们生而为农民,不是合法的理由。
  
六、农村的政治问题
  
  “我身上有两颗子弹,一颗留着保卫我自己,另一颗留着参加第二次文化大革命”,这是大年三十那天上午,我们村一个70岁的老人站在我们家门口,所说的话。
  
  他什么职务都没有,连党员都不是,经常热衷于参与村上的事情,诸如核查村委会的帐,去县里上*访等等。
  
  我父亲说这个人现在还经常在家里写东西,我问都写的是写什么?
  
  ——还能是什么,都是那些大道理呗。
  
  我不知道他是否读过马列的书,但他经常会把马克思挂在嘴边,说起话来振振有词。
  
  “农村需要再来一次文化大革命,把这些狗日的都搞倒,用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看问题,这个社会已经变了80%”,我拿出手机,将他的这些精辟的语言记录下来。
  
  从县城里坐车回家的时候,在路边的一个村口,赫然挂着一个大红条幅,在冬日的村口,显得特别醒目。条幅上写着:村民直选,是建设乡村基层民主的重要保障。
  
  看到这样的条幅,我哑然而笑。民主,直选,多么诱人的字眼。
  
  回家之后,问父亲,在选举的时候,拉选票的现象特别严重。“选举不过是走个过场,上面让谁干,就是谁干”,我们村的那个书记,今年69岁了,被称为“不倒翁”,在大队书记的位置上,起码已经占据了有近二十年了。也有人戏称其为“胡书记”,说其很会糊弄,上面有人,在村上又不得罪人,得罪人的事情,都会暗地里指使别人去做。
  
  此外,还有农村的发展党员问题,谁想入党,必须要经过大队书记这一关,先送礼,再表示忠心,于是,发展党员,也就成为了培养个人亲信的渠道。起码要确保入党者不会危及其地位。而有几个所谓的刺儿头,怎样也无法入党。也就意味着其无法进入政权,再这么折腾,也只能是在外面鼓捣。而当权者随便安排一个罪名,就可以将其搞定。
  
  当年我们村有个光棍汉,特别地仗义执言,经常一个人去县里和市里上*访,反映问题。他在路边的沟渠里挖了一个很深的池子,夏天的时候,村上有很多人都去池子里取水打农药。别人都给用,就是不给大队的几个干部家人用,为此还打过一架。后来,他领养了一个别人遗弃的女婴。一个光棍汉领养一个女婴这样的事情,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但村里硬说其违背了计划生育政策,还让镇子上的派出所将其带走了。不知道其在里面是否受到了拷打,出来后,变得老实多了。
  
  “喝纣王水,就不能说纣王无道”——这是父亲经常教育我的一句话。尤其是在我偶然在他面前说一些稍微愤慨的话时。
  
七、土地问题
  
  我们村的土地,是人均有4亩左右(每亩660个平方),95年的时候,重新分配过一次土地,之后就一直没动过,这使得有的人家娶了媳妇,生了孩子,都没有土地,而像我这样的,户口早已经迁出,但在家里还有一份土地,那些死去的也包括在内。
  
  95年动过土地的时候,说是30年内不再动地。
  
  最近,土地私有化貌似被提出来,作为解决农村问题的一剂良方,这次回家,和村里的一些人谈到此事的时候,他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土地兼并。(我和他们说,土地要私有化了,可以自由买卖了,他们说,那很快就有人卖地,尤其是那些不正干的人。)
  
  “乖乖,又要回到解放前了,要有地主了!”
  
  其实,农民对于土地的眷恋的热情正在逐渐下降,村里许多有钱的人,都去镇子上或是去县里买了房子,平时都住在县城里,只有每年两次农忙的时候才回来。
  
  在我小的时候,我们村种植了许多经济作物,诸如棉花、薄荷、西瓜等,(我们家曾经就种过近10亩的棉花、也种过近十亩的薄荷,和三五亩的西瓜),可现在,都是一季麦子、一季大豆。省事,完全的机械化操作。(雇用联合收割机,直接把粮食拉到家,有的户,收完粮食就当场卖掉,带了钱走人)。然后将秸秆在地里烧掉,再种下一轮。
  
  虽然没有土地买卖,但在农村可以租土地来耕种(300元/亩/年),有的人家不愿意种地的,或是常年在外的,就将土地租给别人种。
  
  再说一下,去年的卖地问题。有一条正在建设中的高速公路经过我们村(貌似是从许昌到宿迁的),修路要占用农田,这其中分为两种,一种是路面占地,另一种是取土占地(要取土垫路基)。
  
  前一种的价格是18000元/亩,后一种的价格是12500元/亩(价格差的理由是,取土后的水塘还可以用来养鱼获利等,但我怀疑这个差价被承包商私吞了)。
  
  取土占地的面积很大,有好几块,一块就有80亩。(我们家的土地被划了4.5亩)能够卖地的,都很开心。人们不再稀罕土地。只嫌弃卖少了,没有说多的。
  
  至于说土地抛荒的现象,我们那里没有,因为自己不种,可以承包给别人。姑且可以算做土地私有化的前戏吧
  
  还有一个有意思的事情,关于这次修路卖地的问题。村上有的户是摊到了,有的没有。
  
  摊到的就很庆幸,没摊到的就很沮丧。于是就有人提议说要把这些卖地的款拿出来村上平分,然后再重新分配土地。这是平均主义思想呢?还是集体主义时期思想的残留呢?
  
  这样的提议当然不了了之,但的确很吊诡,值得反思。
  
  一些三农学者常说土地目前成为了农民的束缚,成为了阻碍农民现代化的桎梏,也有人说土地是农民生活的最后保障,是返乡之后的最后栖息地。但无论是怎样的看法,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就是:农民已经不再深深地爱着这块土地。
  
  艾青说:“为什么我眼中常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而如今,这块土地也许正在沦为鸡肋。
  
八、文化问题
  
  我一直认为在农村/农民那里,不仅有政治、经济问题,而且还有文化问题。暂且不论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我认为,这个文化问题,才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村和农民的生活状态和形式,影响着消费行为的选择,也影响着他们的人生选择。
  
  我也一直很困惑,农村的文化是什么?有没有农村文化,是什么样的文化在农村发挥着作用?
  
  都说儒家文化在影响着国人,但在农村,你很少能够看到仁爱、看到友善。你所能够看到的只是自私与贪婪、愚昧与无知,看到的只是争强好胜、看到的是勾心斗角。那些质朴纯真善良的农民哪里去了?是谁让他们变成这样?
  
  打架、吵架、通奸这样的事情是屡见不鲜,尤其是春节里,因为赌钱、喝酒或一些小恩怨,先是吵,再是打,然后是闹的头破血流。
  
  有的人喝了酒之后,可以绕着村,骂一圈,想骂谁就骂谁,语词低俗。谁家兄弟多,拳头硬,谁就可以欺负乡邻。
  
  十七八岁的男孩子,留着长发,染了颜色,并且还带了耳钉。十六七岁的女孩子,说自己喜欢的人是李宇春,在课本前面写上“非主流”三个字,作为自己的人生信仰。他们不知道WTO,但知道麦当劳,知道网恋,会用qq找女朋友。
  
  农村没有报纸,基本上每家一户电视,最近两年刚通了有线电视网络(许多人家因为收费,而不装有线)。县电视台里永远都在播放着性*药和丰胸广告,用词非常具有挑逗性,大人孩子都在看。
  
  最近几年,我们那里(基本上隔壁几个县都是)还兴起了一种很另类的唢呐文化。遇到红白喜事,基本上都会请一个唢呐班子到家(谁家不请,就没面子而被瞧不起),在我的小时候,唢呐班子吹的真正的唢呐,有好多种乐器、都卖力地演奏。而现在,只有三两个唢呐,配之以电子琴。
  
  当然,我要说的不是这个,而是,这些唢呐班子都会请一个女人,年龄一般都在三十之上,姿色稍微有上两三分,到晚上的时候,就会浓妆艳抹,登台高唱一些黄色小曲,说一些低俗笑话,然后和一个搭配的男人打情骂俏。基本上都是围绕着“性爱”为主题。有些时候,还会玩脱衣舞游戏。(我都在台下看过脱胸罩,脱内裤的 ——非全裸,不是从里面脱,就是从外面脱得剩下三点为止)。
  
  台下的看客,有大人,有孩子,有老人,有男人也有女人,遇到精彩处,都齐声叫起好来,或高喊着“脱啊、脱啊、脱啊”。即使是丧事,也会有这样的演出,无论是亲人还是村人,脸上都看不到一丝的悲伤。若不脱,众人都会说这个唢呐班子不行,不过瘾。我想,鲁迅笔下的看杀人事件,也莫若如此。
  
  前面有人说到信仰问题,的确,基督教最近几年在我们那里(不仅是我们那里)很兴盛,尤其是一些上了年岁的人。每到星期天,都是去做礼拜的。
  
九、关于教育再补充几句
  
  以身作则的说吧,从小时候,父亲就告诫我,农村人,要想跳出农村只有两条路,一是当兵,二是考大学。那个时候,考上大学就意味着保障,意味着洗干净泥腿子,进城做个“体面人”。
  
  可现在呢,很少有人再有这样的想法了。
  
  那个时候的农村,相比较现在,真的很苦,几十亩的麦子,都是用镰刀玩着腰一刀一刀割的,打场是用牛拉着石滚碾的,十几亩的薄荷,要不分白天黑夜地用大铁锅熬上好几天。
  
  我读初中时候,成绩好的同学都去考中专了(97年左右),那个时候,农村人还满足于中专,因为高中并不代表着大学,而且还要多浪费一些钱(那个时候,我们村有两个高中生,一个复读了好几年也没考上,回家后先是搞养鸡,失败后外出打工了,一时被村上传为笑柄,另一个是学体育的,也是复读了几年,终于考上了省内的一个师范专科,毕业后,竟然去了中学做数学老师了,真是一件比较神奇的事情)。
  
  由于我们县的高考升学率较低,就有很多人去读一些职业或民办学校(尤其是集中在西安和江西南昌这两个地方,那两年,这些学校简直是去高中门口抢人,招生了一个都有提成的),农村人不懂,反正以为都是大学。这些学校毕业之后,无疑还是打工,于是也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不相信所谓的大学的神话了。与此同时,一个个外出打工的神话也在迅速地膨胀和传说开来,“某某高中没毕业,外出打工,一个月八千块。”,我当然,相信,这其中有的是真实,但我更认为,虚假要大于真实。
  
  说一个笑话,前几年,后面村上有个男生考取了北华大学的国防生。他们家连放了两个晚上的四场电影来庆贺,还制作了大红条幅挂在门口。周边几个村的人都在议论纷纷。
  
  “——北华大学是什么大学?”
  
  “——谁知道,估计是北京清华大学吧?厉害”
  
  “——啧、啧、听说人家这个大学不仅要钱,而且还给钱”
  
  这些都是回家之后,我听父亲转述的。
  
  以前,我总是坚持启蒙论调,认为改变农村的根本在于教育。要让农村的每一个孩子都觉醒,都认识自己,认清这个世界。然后,一切就会好了。可现在呢?与其谈启蒙,不如谈救亡。破败的农村,该是需要一种拯救了。
  
  的确,现在很少的大学毕业生读书后会愿意回去建设家乡。你可以指责是忘本,是没有良心,当然也可以指责我。但谁又理解这其中的苦衷?(这次回家听说,目前正在选派大学生到基层任村官了,我恐怕这政策虽好,但估计又是半途而废,流于作秀,农村的工作,岂是一两个书生可以胜任的,农村的水很深!)
  
  我一个同学,大学本科毕业,最近很想回县城做生意(我们县城,目前就像是80年代初期的深圳一样、一年开个批发部也有一二十万的收入,而我们县城的房价,目前是1500/平方米左右),但其父母死活不同意,认为这丢面子。
  
  就像我,坦然地说,四年前,当我从家到上海读研究生的时候,在我的身后,就像一颗腾空而起的蘑菇云一样,有一个正在膨胀升起的神话。常说,历史的洪流在裹挟着个人前进,就是这种感觉。我无法回去,戳破那个神话,即使我在外面活得是怎样的辛苦。我想,起码给后来者,留一点希望也是好的,倘若我也回去了,毫无疑问,我在众人眼里就是一场悲剧。将会不可避免地成为反面教材,读书无用论的案例。
  
  这是该叫做偶像的黄昏?还是悲剧者的诞生?《皇帝的新装》里的那个说真话的孩子,有的时候,也未必是值得赞扬的,姑且不论其下场如何。
  
  当然,你也可以指责我的软弱。这次回家,有时候半夜里蓦然醒来,总感觉自己一不小心就会沦为魏连殳、吕纬甫一样的人物。
  
  不是不想回去,而是走得太远,没有回去的路了。当我转过身去,发现身后已经没有一条可以回去的路——以这句话与大家共勉。
  
十、农村的生活
  
  有许多人都说到农村的赌博问题,的确,我们那里也很多,尤其是过年的时候。外出打工的人挣了钱回去之后,就聚在一起赌。赌的很厉害,有的人能把一年在外面挣的钱都输掉。各种赌博的方式都有,甚至妇女老人都参加,从掷骰子,到麻将、牌九、斗地主、炸金花。
  
  说到赌博,就不得不提抓赌问题。我们镇上的派出所,简直就把抓赌当成了一种创收方式。无论是赌多大的(就连五角、一元、两元金额的掷骰子也抓,我老妈有一年冬天就因为掷骰子,而被抓了一次),是在赌的还是在旁边围观的,统统抓进去,然后通知家里拿钱赎人,这简直就是违法,但这么多年来一直是这样。当然,若是有点关系的,打声招呼,就没事,也不敢抓。
  
  农村的假货问题。中秋回家的一次,我在村子的商店买了一瓶可口可乐,竟然是假的。据我回去的同学说,村里的店就连牙膏,洗衣粉都是假的。我父亲说年前我们村一户人家办喜事,用的烟酒都是假的。村上的人现在都懒了,连馒头都懒的自己蒸(我们那里是以面食为主),村里的小店里,啥都有。从馒头到日常用品,肉类瓜果蔬菜,桶装的饮用水,还代冲煤气,代缴电话费。这次回家,听说隔壁有个村,还开了一个超市(对,自选超市,微型家乐福,现代化的在农村的在地化例证)
  
  两个人命不值钱的例子。其一,是我们后面村的一个老人,念过私塾,写得一手不错的毛笔字,会算命测字打卦,懂一点孔孟之书。经常在赶集的时候,去镇子上给人算命,虽然八十多岁了,身体还算硬朗。几年前的时候,有一次在去上集的路上,被一辆摩托车撞了,然后死了。最后,两家私了,肇事者赔偿了1万块钱。回家,我问父亲,怎么才这么少的钱,我爸说“他都八十多岁了,还能活几年?”——生命的价值,是用年龄来衡量的。
  
  去年,在距离我家不远的一个村上,一个女的,年龄是60多岁,去村里的医务所打针。针头还没拔出来,人就死了。这明显属于医疗事故。最后,赔偿了4万5千元私了此事。
  
  试想这两件事,若放到城市,会怎样处理?
  
  农村的生活,似乎仍然处于一种自然的状态。在后现代与中世纪之间夹杂,像一条没有目的的河流,恣肆地奔放,谁都不知道终究要流到哪里,当然,作为农民的他们,也从来不会去关心这些。
  
十一
  
  多谢各位耐心读者,至于农村的其他诸多一些问题,诸如社会治安,留守儿童等等,我暂且没有去谈,但我想,我已经说的足够多了。原以为,我所说的只是一些最基本的“常识”,但就是这样的一份常识,在许多时候都被遮蔽了,或是被改头换面,以另一种方式重新包装起来,告诉给国人。
  
  是的,无可否认,无论在学界还是在政府那里,农村问题目前正在得到重视。对此很是欣慰,但这种重视,也是恰恰反映了问题存在的客观事实,以及紧迫性。
  
  仔细看了诸位的回帖,有人认为这是现代化发展过程中、所必须要经历的一个“阵痛”时期,但我想还需要先深思一下,这样的“阵痛”是否就可以带来一个大家所期望的未来?此外,为什么要让农民来承担这种“阵痛”?难道就因为他们是农民吗?因为生而为农民,就必须要到城市里出卖劳动力?就必须从事卑微的工作,就应该是被侮辱的和被损害的吗?就必须要为现代化作出牺牲?
  
  一代人牺牲了,另一代人接着牺牲?前仆后继地成为路基,成为金字塔的底层?以承托起所有的伟大蓝图和远大理想?
  
  改革开放三十年过去了,改革的合法性早已经通过各种渠道被确立下来,的确,我也承认,改革开放决策的正确性和历史必要性,但是否就应该一味地高唱赞歌,而不去反思这三十年的改革呢?
  
  在农村,我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言论,尤其是那些经历过前三十年时期的人在感慨“这个时代变了,社会风气变了,人心也变了,要是在毛主席时代,都要拉出去枪毙。”
  
  我也一直认为,人不是动物,物质上的富裕不可以成为精神上贫瘠的理由。二者之间没有直接可换算性。不要以为让农民吃饱肚子,住上房子,就解决了一切问题了。
  
  有人反驳说,相比较之前吃不上饭的时期,农村现在是很好的了。是的,这无可否认,但我们难道仅从时间层面看问题吗?若是相比较封建社会,奴隶社会的农村,岂不是更应该载歌载舞地欢庆呢?
  
  所有的解决方案,都说将来会好的,等待产业升级,等待国富民强。好吧,等待吧,姑且不论这是否是一个空头承许诺。起码,我爷爷是等不到了,我父亲不知道是否能够等到,我那些仍然生活在那块土地上的兄弟姐妹呢。
  
  他们看不到希望,他们也不知道什么是希望。
  
  我是农村走出来的,每一次回家,心情都会很悲凉,我不知道,我所看到的家乡是不是就是我儿时的家乡,是不是就是常在我心中挂念着的并有时候魂牵梦绕的家乡。
  
  我承认,写出这些文字,是需要勇气的。因为是在“揭丑”,当然,我也可以用另一个笔法,将我的家乡描绘的温柔而甜美,勾勒的诗意而梦幻,有蓝天白云,有原野苍穹。但这无疑于阿Q不敢正视自己头上的癞疮疤一样。
  
  鲁迅先生说,掘心自食,乃知本味,这就是我所见的农村。诚如诸位所言:一声叹息。

  
  (原载《乌有之乡》)

伦敦大雪中的抗议示威






温家宝到英国,正好赶上伦敦少见的大雪。友人不避严寒,参加抗议示威,竟然没有注意到雪是什么时候开始下,什么时候停。选三张照片贴上来。

在西方抗议中国,支持藏人的声音总会出来。无论怎样为中共西藏政策辩护,无可掩盖的事实是,藏人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没有城市汉人可能设想的法律渠道来保护自己。抓了就抓了,判了就判了,完全没有公开透明的法律程序,也没有亲属探望或律师代理的可能,最终成为汉语新闻中既没有血肉也无关汉人痛痒的几个冷冰冰的数字。类似情况,同样发生在新疆。去年曾表示自愿为藏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内地律师,无一不在政府压力下被迫退却。现在1959年对抗镇压事件的50周年纪念即将到来,我们能看到的,不过是另一串数字:81人被抓。这是什么意思呢?81个人的生活和希望,81个家庭的团聚与分离。没人能明确说明,是否有严刑拷打,又是否谈得上法律公正。

去年曾经义愤填膺的汉族都市青年,今年鸦雀无声。如果真是出于人道关注,而不是一边倒的大民族沙文主义,为什么不能对汉藏同胞一视同仁?

温家宝在剑桥大学演讲,遭到一位青年噪声抗议并被投鞋。温的第一反应就是说这是“卑鄙的伎俩”,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后来也鹦鹉学舌,重复说这是“卑鄙的伎俩”。从何而来的“卑鄙”?人家是个人政治立场,坦荡公开,光明正大,充其量是扰乱了外国元首来访的公共场合,跟“卑鄙”何干?自己满脑子冷战思维,怨妇心态,在国内软硬兼施压制公民的不同声音,到国外还要把所有听到的不同声音都归结到受人指使的“阴谋说”。自己心地卑猥,只知道仰赖国家地位国家力量,才会看不到别人作为个体的光明磊落。

不同思想文化影响到个人选择的政治立场和表达方式,这个因素当然有;信息偏颇影响的因素,当然也有。但要把每个独立示威者都和“一小撮”的阴谋直接挂钩,说成是“卑鄙的伎俩”,那不是和去年汉族青年反感的“中共洗脑说”如出一辙吗?


王超华 2009年2月6日

星期四, 二月 05, 2009

林妙可“假唱”和马友友“假奏”


林妙可“假唱”和马友友“假奏”


文/王超华

林妙可“假唱”事件和马友友在奥巴马就职典礼上的所谓“假奏”本来完全没有可比性,但就是有人要拿来说事。既然我去年批评过林妙可“假唱”的事情,那就再陪这些或是真不开窍、或是诚心搅混水的人练一次。

这两件事在好几个层次上都不同。网上已经有人出来答复,指出马友友“假奏”的是自己演出的带子,而林妙可则是假唱他人的声音。还有人说,“友邦惊诧”的主要原因在于对儿童心理的戕害。这些答复都有道理,但还没有说到点子上。

其实,在西方演艺界,假唱假奏基本上就是假那个上台演员本人,并不是假作他人。这些现象近年愈演愈烈,引起舆论界抨击,也曾引起现场观众的抗议,甚至出现过暴力事件,虽然还很难说已经有所消减,至少著名艺人开始注意,也会借助抨击他人这种做法来标榜自己。所以,象张艺谋这样公然导演出上台演员假唱他人的事情,已经是大大地过界了。不过,我们仍要回答,为什么马友友可以公然这样做,难道他不怕自毁名誉吗?

我以为,这里的根本区别在于,奥巴马就职典礼是公开明言的非商业免费政治仪式,参与者没有借演出获取任何收入,观赏者也没有付任何门票钱。马友友来为奥巴马共襄盛举,已经是皆大欢喜。为各族裔参政议政的热情叫个好,为了这个好叫得响亮,事先录音,完全是艺术家自己的选择;事后,艺术家也自己出面说明,用自己的名誉为此负完全的责任,仍然落在“共襄盛举”的责任范围内,是一次确定无疑、应邀且自主参与的政治性活动,而不会发生所谓“欺骗”听众的问题。

2008北京奥运却刚好相反。本来是体育盛会,中国政府闹得紧紧张张,官方层层指示下传,都说是要把奥运作为头等政治大事来抓,可是非官方人士只要一提体育之外的话题,不管是西藏、民主、人权,还是北京自己曾经许诺的新闻自由开放,都会立即扣上“把奥运政治化”的帽子。摆开流水席大宴的架势,是要等着万邦来朝,也是要秀一秀自己心目中最好的自己。从北京奥委会上上下下各级领导,心里眼里主要关切的,都是自己的顶头上司,这是中国政治文化的基本原则,谁违反了,也就别在这儿混了。至于说开幕式闭幕式一应负责人,虽说为了自己的艺术声誉,会有种种设想,也会有和行政领导叫板的偶然冲突,但为了虚无缥缈的艺术伦理去跟上面的关照顶牛,恐怕不会有人真的去费那个心劲儿。林妙可“假唱”事件,估计就是这么落实下来的。

但京奥又绝不是单纯的体育或者政治事件,所有曾经借着权力搀和进去的人,没一个不门儿清:这首先是个发财的机会。从建场馆开始到比赛前后控制门票,处处猫腻,没有一处称得上完全公开透明。国家几十上百亿砸进去,某些人自己的口袋里,怎么也得装个上百万回来才觉得划算。这里面,现场广告交易只不过是最表面的收益。广告商的眼睛最起码也要看到京奥之后的一两年。林妙可在京奥前已经有广告收入,谁能澄清她的最后入选,没有任何既得利益的介入和操弄?

小孩子不可能自己为此承担责任,做决定的是成人,是成人同时损害着林妙可和杨沛宜。成人做出这个侵害杨沛宜权益的决定之后,还在寻找借口时进一步伤害被侵害者,也同时伤害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这个借口就是杨沛宜长得不够好看,不足以代表中国。“中国”只需要美丽的面孔。无论是真是假,只要当权者认为你外形有缺陷,你和他人就无法平等,哪怕他人必须借用你的才能。京奥开幕式通过林妙可假唱事件,大言不惭地向世界宣告,中国社会的成员,就是不平等。

国家动用政治统治力量征集社会成员参与准备奥运的时候,你是在为国争光,你必须要为有机会参与而骄傲自豪;国家权力觉得你用不着了,你就被弃置一旁,即使你的声音在那里飘荡,你却没有被认可,甚至连进入会场的机会都没有。这就是今日中国社会的价值观念。

这样的事件,还要和马友友在奥巴马就职典礼上的所谓“假奏”相提并论,真让人为马友友抱屈。

星期三, 二月 04, 2009

关于言论自由的雄文

http://www.duping.net/XHC/show.php?bbs=11&post=940126
“独立评论”,转贴作者: 胡平 "ZT:关于言论自由的雄文(转自ZYZG.US。作者不详)"

关于啊,言论啊,自由啊,雄文啊(转)

  看了这篇文章你就会明白:
  为什么中国人在美国论坛里没有言论自由?
  为什么反战母亲会被捕?
  为什么美国政府可以反对某些言论,比如恐怖主义言论?
  为什么拍了一张美军运送士兵遗体的照片发表会被解雇?
  为什么美国媒体可以拒绝发表某些敏感性文章?
  
  而这些全部都符合言论自由的原则。论自由是针对政府管理老百姓言论的标准,其最大目的就是为了监督政府,所以与其说是政府管理老百姓言论的标准,还不如说是老百姓监督政府的标准。
  
  1. 中国人很多爱犯的第一个错误就是动不动就说绝对,妄图通过说明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东西来否定言论自由,
  
  世界上确实没几样绝对的东西,我们更不不需要动不动就讨论什么东西是不是绝对的。
  为什么不说:世界上没有绝对可靠的党员?
  为什么不说: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大公无私?
  为什么不说: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言论限制?
  却单单强调: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言论自由?
  
  这就像是企图通过说明,世界上所有白色的东西都不是决对百分之百反光,来证明世界上没有任何白色的东西一样滑稽可笑。难道说因为黑色和白色的东西都不是百分之百吸光和反光,所以就能说说黑和白都是一码事了吗?这种说法,是想让人潜意识里形成白和黑差不多,以达到混淆是非的目的。这就好比说因为有警察的世界一样有犯罪,所以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法制,以暗示警察和法制对付犯罪没用多大的用处,所以大家也就不要要求要什么警察和法制了一样荒唐。
  
  2. 中国人很多爱犯的第二个错误是认为:言论自由凡是造谣,诽谤,都不属于言论自由范围。这是对言论自由的又一个误解。
  
  其实言论自由应该有的标准是:
  仅仅除了允许针对普通个人的诽谤和漫骂言论,并且造成了实际损害的,可以由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这里大家必须注意。
  
  第一. 是针对普通人。这是相对于政府官员和公众人物,还有公众事件中的相关的人来说的,比如总统,NBA名星,影星,民间的政治人物,甚至比尔.盖茨,或者一个安然事件中的涉案人员等,这些人都可以受到大家的各种评论,当然也包括极端的言论,比如谩骂和侮辱。
  
  以美国为例,美国法律规定—
  官员和公众人物、以及公众事件相关的人不得通过提起法律诉讼获得隐私权和名誉权赔偿。因为如果批评和评论、监督政府官员,要求每一句话都必须完全正确,要有一句话说错了,就说损害了官员的名誉,就要求起诉赔偿,这样老百姓还怎样有效的监督政府官员呢?同理,如果人们不能自由的评论我们周围发生的公众事件,以及公众事件中的人,老白姓又怎么能够参与到社会事务和政治生活中去呢?老百姓又怎么能在社会思想文化的发展中发挥作用呢?当然有些官员在被骂急了的时候也会提起诉讼,法院也会受理,但是即使是真的造谣,受害者也不能获得赔偿,法庭也就是仅仅是对受害者正正名而已,造谣者还可以继续造谣。所以在美国你几乎找不到这种政治人物或者明星打名誉权官司的,基国却有一大堆这种名人打名誉权官司的。
  
  第二.是必须针对个人。也就是说,就当是骂的是普通人,但是如果骂的是一个群体,比如美国人,非洲裔美国人,或者河南人,广州的无业游民,或者哪个学校的老师们,这些都不是单独的个人,而是一个群体或者一个组织。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要以群体为单位评论各种社会现象,这些人虽然都是普通人,但是如果我们不能对这些群体进行评论的话,我们又怎么能够评论我们的社会呢?比如我批评说:“我小孩的学校老师都是只知道收钱,不会教书的垃圾”那个学校就因此说我损害了他们的学校老师的名誉,要和我打官司,大家说要是这样,还有什么言论自由可言呢?人们又怎么能够通过言论的评论参与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去呢?以美国为例任何评论政府提供的服务,企业和商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包括公立和私立学校,等等这些在法律上都是言无禁忌的。
  
  第三.必须造成实际损害。我举一个例子,美国有一种专门造谣和吹牛的报纸,用来供人们茶钱饭后消遣看的,上面有很多莫须有的新闻,比如布什被拉登强奸了呀,萨达姆没有死,那个被抓的萨达姆是假的呀,等等无奇不有。曾经发生过对一个普通的教授的性生活进行调侃的报道,这个教授后来提起民事诉讼。结果是,因为这种报纸本身就是专门造假的报纸,没有人把他当真,所以也就不存在实际的损害,当然也就没有获得名誉权和隐私权赔偿。另外日常生活中老百姓之间的斗嘴和骂架也很少有人去打官司,就是因为实际损害很小,根本犯不着为这种小事去费神讨力打官司。
  
  第四,只有民告民的民事官司,没有官告民的刑事官司。也就是说只有普通的个人受害者能提起诉讼,政府不能因为言论对老百姓进行诉讼,老百姓任何评论政府的言论都是自由的。也就说即使布什想通过打官司为他的名誉正正名,前面我们已经说了,他不能获得赔偿,打官司只能起到正正名的作用,布什也只能自己掏钱,不能花政府的钱去为自己正名。
  
  3.中国人爱犯的第三个错误是认为:只要是涉嫌国家机密,和国家安全有关,都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围,都不能说。这又是另一个错误。
  
  现代自由民主社会对保密的原则是:政府在某些领域范围内,可以保住政府自己的秘密,但是作为监督政府的老百姓和媒体没有替政府保密的责任和义务。说的通俗点,就是谁的秘密谁保管,当然这里还有个前提,就是这些人、组织或公司没有和政府签署帮政府保密的协议。只有那些与政府签署了替政府保密的协议的政府雇员(军人也属于政府雇员),并且政府为此支付相关的保密费,这样的人或者组织才有责任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为政府保密。
  
  这条不仅适合于政府和政府雇员(包括军人)之间,也同时适合普通的公司和他的员工之间。其实看看国外的公司和中国的外企就知道,公司和员工经常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时间等,并支付保密费。没有这个,员工就是泄露了什么秘密,公司是没有任何权力起诉该员工泄密的。比如前几年微软的李开富跳槽到 Google公司,微软就是拿公司和李开富当年签署的保密协议打的官司,没有这个保密协议,美国的法院根本就不会受理。
  
  同样道理凡是没有和政府自愿签署保密协议和保密合同的老百姓、民间组织、媒体和公司都没有替政府保密的责任和义务,说简单一点,对于我们老百姓,我们既不是政府的人,又没有拿政府一分钱,凭什么要我替你保密?何况政府是我们老百姓请的公仆,本来仆人干的事对主人遮遮掩掩,不让主人知道,就已经让我们老百姓够不放心的了,万一老百姓或者记者获得了,作为公仆的政府可能损害大家利益的事情,作为公仆的政府还要以这是机密为由要大家为他保密,不保密还要起诉我们,甚至让我们蹲监狱,这还了得?!所以说保密这档事儿,那是政府的责任,老百姓没有替政府保密的义务。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会感到疑问,那美国政府把某些资料列为机密文件干什么?关于这点其实很好理解:首先这是美国的行政部门内部制定的机密条令,这种条令不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的法律,因为他仅仅在美国政府内部有效,也叫行政法令(只在行政部门内部有效的条令)。说白了就是政府办公纪律,政府自己制定的规矩是管不了民间自由的老百姓和媒体的。至于政府怎么保住自己的秘密,那就只有靠政府自己管好自己的人了。
  
  看到这里,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伊拉克战场上的有些记者报道的内容要通过军方审查后,才能发表了。其实这些记者都是自愿和军方签署了保密协议的,协议内容就包括——军方让记者到军队内部进行采访,所有要对外发表的信息都必须通过军方预先审查,当然作为回报,军方会为该记者开放一些军事行动,甚至提供军队战斗车辆让其跟随部队到前线报道新闻。否则军方可以拒绝记者到军队中采访。为了获得这样宝贵的采访机会,有很多记者都是愿意签署这样的保密协议的。这就好比你自己的家是不允许记者随便进来采访的,如果有记者要采访你家,你就可以和这个记者签署所有采访对外发布的信息必须预先经过你预先审查同意才能发表的协议,否则你就可以拒绝记者到你家里面来采访。当然在伊拉克战争中这不排除某些不怕死的记者自己跑到前线上去采访,没有和军方签署保密协议的,那这个记者要是弄到了什么机密内容要发表,那军方是没有任何权力审查的。
  
  同时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那个把美军运送死亡士兵遗体的照片,发到报纸上的飞机运输公司员工会被解雇。因为和美军合作运输军队人员和货物的飞机运输公司是和美国军方签署的有替政府保密的合同的,协议要求不能泄露任何运送的东西的任何信息给外界,当然这个公司和他的员工也是签署的有类似的保密协议的,所以发表照片的那个事情,飞机公司员工被解雇其实还算好的了,因为她这是违反了保密合同的犯罪行为。幸好该照片的信息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要不然他会吃官司,飞机公司也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另外美国法律规定记者或媒体没有义务向政府提供其获得的信息(包括政府的秘密)的消息来源,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作为监督政府的媒体更好地行使监督职责。在道义上,受访者好不容易冒着风险接受了你的采访,你还要出卖她,这也太让记者在道义上为难了。民主制度的原则就是在制定法律的时候,要尽可能大的保障媒体和老百姓监督政府的权力。作为为大众服务的政府,瞒着老百姓做事,把一些事情列为机密,如果还不大大加强民间的监督,这个政府就极有可能在暗箱操作下,迅速蜕变成为化老百姓钱,又不干事的腐败政府。至于美国政府自己要怎样找出泄密的源头,他只能自己想办法,或者加强自己的内部保密工作。
  
  我这里还可以举一个美国的例子。当年有一个原子弹的爱好者,自己写了一本书如何制造原子弹的文章,想在报纸杂志上连载。后来被美国政府知道了,一看都是保密内容,就到法院起诉。这案子在当年闹的非同小可,因为这可是威力巨大的原子弹,连法官也吃不准到底该怎么办,可见美国人在遇到紧急的新问题的时候脑袋也会犯糊涂。后来就开始打官司,这官司打得好笑,代表政府方的检察官说被告泄密,法官问泄密了什么内容,政府方回答,泄密的内容是保密的,不能告诉你。法官又问,能不能在他的文章里指出来,是那一页,那一行?政府方说,这也是机密。法官又问,那么你们为什么说原告泄密了机密,政府方回答,这个问题的答案也是机密。大家看看,这个案子还怎么审?,最后这个案子不了了之,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翻翻这个案子的资料看看,很有意思的,我就不赘述了。
  
  4.中国人爱犯的第四个错误是认为:所有的公共场所都是“公共的”,只要是公共场所就能随便说,这又是另一个错误。
  
  不知道这是汉语的语言丰富性呢,还是语言表达不准确,人们经常容易混淆这样的概念,之所以会出这样的问题,根源在于我们经常所说的公共场所其实分为两类:
  
  第一类为真正属于“公共的”场所,比如街道,广场,开放的公园等等。属于这这类的地方一般大家都不会搞错。
  
  第二类准确的称呼应该叫“准公共场所”,它仅仅是公众能够活动的但是并“不归属于公共的”。比如候车室,电影院,这些场所虽然公众能够活动,但是其实他仅仅是某个公司的经营活动场所而已。它的归属权属于某个公司,在这些场所经营者当然有权力制定某些规章制度来保障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这就好比说你开了一个餐馆,我却没有经过你允许,天天到你的餐馆里面吆喝买报纸,还美其名曰吆喝是我的言论自由。这个说法是荒谬的,因为这个所谓的公众场所并不是属于公共的,而是你或者你的公司买或租下来的属于你或者你的公司的经营场所,在这些地方如果因为你的言论导致经营者受到了损失,你是必须赔偿的。所以这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在美国的飞机里面某人喊“劫机”是犯法的(即使他并没有劫机),这也就能理解为什么在美国的电影院里面乱喊“失火了”是不允许的,是犯法的。
  
  属于准公共场所的地方还包括某些属于政府的办公场所,比如政府办公地点,法院,议会等。这些地方也属于第二类,甚至只有经过政府允许或批准才能进入,道理也很简单,这是政府工作人员专门办公的地方。这也就是很容易理解为什么美国那个“反战母亲”会被逮捕,因为你可以在政府办公楼外天天喊,但是你不能闯到政府办公地点里面喊,反战母亲就是闯过白宫前面的篱笆进入政府办公区域被捕的。

  当然他另外还有几次被捕是因为闯入“私人地点”,比如闯入布什家的农场,这当然也是犯法的。因为这些地方属于“完全的个人”。
  
  5.中国人爱犯的第五个错误是:公私不分,你我不分,把很多私人空间和他人空间当做公共空间,并要求自己在那里拥有言论自由。说起来大家不相信,但是它在我们周围确确实实就经常发生。
  
  犯这种毛病最多的是认为QQ群和私人论坛应该有言论自由,但实际上这些“看似公共的场所”其本质是私人的,或者说是个人拥有控制和管辖权力的。说到底他是某个个人结交朋友的地方,它和大家在家里开的派对其实是一样的,主人有让你来的权利,同时也有不喜欢你,请你离开的权利。当然这个“不喜欢”也包括不喜欢你说的话,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有点象公共场所,但实质上那是私人场所,哪怕那个私人场所是临时租的也一样。
  
  同样的道理中国很多人认为报纸是公共空间可以随便说,这就是典型的你我不分,报纸的言论自由是指——拥有报纸的人可以在他自己的报纸上言论自由,并不是说你可以在别人的报纸上随便说。要是可以那样,那不就成了你强迫别人说你想说的话?这也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911刚发生后,很多报纸会拒绝发表太过刺激性的文章,因为发不发表这是报纸的自由。其实不止911的时候,就是在平时也是你投稿,报纸同意才能发表的。只是911的时候,事件发生的突然,很多以前可能基本同意发表的文章都得不到发表而表现的比平时突出而已。因为报纸(也包括所有属于某个组织和公司的媒体,当然也包括某些媒体开办的论坛)不是归属于 “公共的”,虽然他是让公众看的(有时甚至是公众可以参与的),但本质上他是归属于某个公司、组织或个人的,这样一来很多中国人就会认为既然媒体不能随便说话,也就没有什么言论自由了,这个观点也是错误的,要回答这个问题要从两方面讲:
  
  首先大家要理解——言论自由是指你有自由说话的权利,但是绝没有强迫别人说话的权利,更没有强迫别人按你的话来说的权利。
  
  其次大家要理解——言论自由的核心是指政府不能控制民间的言论,不管媒体要说什么,政府你是管不着的。这个“管不着”并不是说政府不能表态,政府是可以对某种言论发表看法,甚至谴责某种言论,但是它就是不能去堵别人的嘴巴,不能去查封媒体,不能去审查媒体的内容等等之类的。当然也不能因为内容而禁止某人或者某组织和公司的媒体的开办——即任何人可以开自己的媒体,比如开派对,开qq群,开聊天室,印刷传单,印刷报纸(大型的传单其实就是报纸),出版书籍,开办论坛、网站,电台电视台。只要做到了这些,这就是言论自由。
  
  总结一下这两点,言论自由是指你自己有自由说话的权利,政府管不着,而不是你有在别人的地方说话的自由。从而可见qq群踢人、论坛删帖、媒体不刊登某篇文章和广告,这些都是符合言论自由原则的,而不符合言论自由原则的是,政府禁止某人、某公司、某组织建自己的即使通讯网络、开办论坛网站、电台、电视台、出版书籍、传单、报纸等这样的行为。
  
  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甚至是致命的错误,在这里要单独提出来——很多追求自由民主的中国人经常性的犯一个致命错误,这个错误在上面的内容已经部分涉及到,就是认为“言论自由就是要给人说话的权力”(尤其在谈自由民主的时候)。这句话看似正确,其实完全错误,其实这句话光字面上就前后矛盾,首先说话的权力不是某人“给”的,如果需要给,这恰恰说明某人根本没有这个权力,需要别人给他,授予他这个说话的权力。既然权力需要别人给,怎么能说这人在这里有说话权,这么会有言论自由?所以首先要去掉“给某人……权力”的意思,改为“某人有……权力”,另外就是要加上一个地方范围——“完全的公共场所”。什么叫做完全的公共场所,前面我们已经解释过了,这样这句话就变成了:“在完全的公共场所,任何人都有说话的权力”这样才正确。
  
  那么在准公共场所这句话成立吗?答案也是否定的,因为在准公共场所,言论自由的提法根本就不正确,某人说话的权力确实就是别人给的,或者说授予的,所以应该说“在准公共场所,人说话的权力是由该场所的主人(控制者)授予的”。
  
  比如在公司里面,允不允许说什么话,谁允许说话,是由公司的所有者老板说了算,
  ——客运公司规定驾驶员不得和旅客闲聊。
  ——电影院规定观众不得大声喧哗,甚至规定关掉电话铃声。
  比如某组织或者个人举办的会议或者聚会,开办的聊天室,建立的QQ群,允不允许说什么话,谁允许说话,也是由该组织或者个人决定或者说授权的。
  ——新闻发布会哪个记者有权力提出问题,是由该新闻发布会的举办方(一般为新闻发布人自己)决定的,而不是任何记者都有权提出问题,
  ——美国共和D的大会里面一般是不允许民主D人来发言的,除非得到共和D大会的邀请。不过美国的两D本来就是进退自由的,任何一个民主D的成员都可以今天退出民主D,明天马上就加入共和D。要是有人冒充共和D人去共和D大会发言,说的都是共和D人反对或者不想听的观点,这时台下的共和D人就会起哄,给这个人喝倒彩,叫他滚蛋,甚至把鸡蛋,冰淇淋扔到他脸上,因为这个大会的主人恰恰就是台下的听众。
  
  其实要理解这个问题很简单,这些准公共场所其实是应该属于他的主人掌控的,主人让不让某人说话自然应该由主人决定,如果主人不愿意听,他人却要强行发言,其实是剥夺了主人的权力。言论自由是指(在完全的公共场所,和自己的媒体和组织里)人有说话的权利,但是他人没有(在本属于你的媒体和组织)强制发言的权力,更没有(在本属于你的媒体和组织里)强迫你听他人发言的权力。
  
  所以说在QQ群,聊天室,会场等地方,谈自由民主的时候,对某人禁言,大家不听某人的言论,甚至把人驱逐出去都是合理的。不能以“大家都是谈自由民主的,所以应该允许别人发言”作为借口,让大家听些大家都不想听的话耽误时间,因为这句话本来就是错的。
  
  尤其是最后一点,非常重要,虽然内容和前面有些重复,但是我还是单独把他拿出来强调。现在很多搞自由民主的人群里,讨论问题经常被破坏就是因为这句话——“都不允许人发言,还谈什么自由民主”,大家千万不要上了这句话的当,直接给这种人脸上扔鸡蛋。
  
  6.中国人爱犯的第六个错误是认为——纵观全世界所有的媒体,没有任何一个媒体能做到真正的公正、中立,都有或多或少的错误和不实,于是就认为言论自由对追求客观,事实,真理没有什么作用,甚至认为什么都能乱讲,不但对追求事实和真相不起作用,还让事实和真相更加混乱,这也是错误的观点。
  
  小时候,我们人人都听过《狼来了》这则寓言故事,故事中的小孩说了三次谎,最后一次再也没有人相信他了,小孩也得到了撒谎的惩罚。小孩确实有说谎的自由,结果说谎得到了惩罚,被狼吃掉。现实自由民主世界中,媒体不会被狼吃掉,取而代之的是信誉度下降,销量降低,裁员,甚至亏损,优胜劣汰的结果,自然是媒体在竞争中不得不不断提高自己报道新闻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站住脚跟。其实大家想一想自己周围的人,你会相信哪些人说的话?我想必然是那些平时少说假话,多说真话的人更值得你相信。
  
  另外,之所以会形成这种错误的看法,还在于不能动态的看问题。认为某人或者某个组织现在说真话,以后也必然说真话,现在说假话以后也说假话,其说真话,说假话的程度都是一成不变的。以上面《狼来了》这则寓言来说,如小孩是专门帮村民在山头瞭望的,而且有两个小孩,其中一个还是原来那个小孩,第一天,原来那个小孩谎报“狼来了”,这时另一个小孩说“没有狼”,这次村民可能还会像故事中那样拿着工具去打狼。但是如果第二天原来那个小孩又谎报“狼来了”,另一个小孩还是说“没有狼”,还有几个人会相信原来那个喊狼来了的小孩呢?这就是有竞争和没有竞争的区别,在相对竞争较少的只有一个小孩的情况下,村民要上两次当,在有竞争的情况下,村民上当的次数就减少到一次,而且不仅会减少村民上当的次数,也会改变故事中原来说谎的那个小孩。在一般情况下,这个小孩第二天就会停止谎报,以后谎报的可能性也会大大降低。其实这个小孩还是原来故事中的那个小孩,但是在其他人的竞争之下,他不得不改变自己,在说话时选择说真话。
  
  这也就是为什么言论自由表面上让说真话和说假话的人都能说话,而专制只允许讲“真话”。看起来好像专制制度对追求事实真相和真理更有利,然而全世界这两种制度实际运行下来的结果却恰恰相反。专制制度国家的媒体谎话连篇,自由民主社会相对媒体的报道更接近真相和客观,这就是(无竞争的)官办垄断媒体和有竞争的自由媒体之间的区别。

于建嵘:解决中国农民问题需要新思维

转自《纵览中国》

于建嵘:解决中国农民问题需要新思维
—— 答澳大利亚驻华大使芮捷锐问

【内容提要】:让农民建立自己的利益组织,是我这些年重点呼吁的问题。根据我的研究,当前的中国执政者并没有开放农民和工人利益表达组织的计划。当然,在目前中国农村事实上存在了许多具有一定政治意义的维权组织。我认为,农村出现的这些农民维权组织对于中国社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需要执政者从政治上重新认识农民及他们自发建立的维权组织,也需要农民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领导者》编者按:近日,澳大利亚驻华大使GeoffRaby(芮捷锐)博士就农村发展等问题访问了中国社会科学院于建嵘教授。现将双方的对话整理如下,供研究者参考。

社会转型中的农民问题

于建嵘:非常欢迎大使一行来到中国社会科学院访问。芮捷锐大使是著名的外交家,也是一位颇有成就的农村问题专家。今天,希望通过我们的交流,可以让更多的人更好地了解中澳两国农村发展的有关情况,更希望大使先生的知识和智慧能为我们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有所贡献。这是我刚刚出版的一本专著(《当代中国农民的维权抗争:湖南衡阳考察》,中国文化出版社2007年出版,编者注),内容是有关中国农民维权的问题,送给您,请您指正。

芮捷锐大使: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时间会见我们,更感谢您送书给我们。我在80年代和90年代期间曾两度被派驻澳大利亚驻华使馆.我这次当大使回中国,发现了中国这些年的巨大变化,体现在从城市到农村的各个方面,例如城市中不断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和农村平坦的乡村公路。这些都是外在的表现,而内在的深层面的变化更有意思 ——我感觉到人们比过去更加自由,思想更加开放。最近我们注意了又些关于环保问题的城镇民众游行的现象,比如在厦门和上海。我知道您是研究社会问题特别是社会冲突方面的专家,我们想知道您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于建嵘:大使先生能够关心中国的这些问题,并注意到了这些事件在行为方式和策略方面的变化,说明您是一位真正的社会科学家。的确,近几十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表现在经济、政治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发展和进步,我们作为一位中国人都为之感到骄傲和自豪。但是,正如您所说,中国还存在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其中有关社会冲突方面的情况更是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您可能从有关媒体的报道中已经知道了,最近十多年来,中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在迅速增加。从1993年到现在,群体性事件的数量上升了将近十倍。如果要对这些事件进行分类的话,维权性质的事件占总数的80%以上,其它的如社会纠纷、社会泄愤事件和有组织犯罪分别占有一定的比例。

对于维权事件的观察和研究一直是中国学界和西方学界都关注的热点问题,也产生了一些较有影响的理论成果,形成了一些基本共识。近年来,我研究的主要问题就是农民和工人的维权活动。这些研究的主要成果是两部专著。其中《当代农民的维权抗争——湖南衡阳考察》我刚才送给您了。另一部《当代中国工人阶级状况——安源实录》等有机会我再送给您。在这两部专著和相关论文中,我把农民的维权活动称之为“以法抗争”,工人的维权抗争称之为“以理维权”。我这个“以法抗争”直接来源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欧博文教授和香港中文大学李连江教授所提出的“依法抗争”,但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这些区别主要有“以法”是直接意义上的以法律为抗争武器,“ 依法”是间接意义上的以法律为抗争依据;“以法抗争”是抗争者以直接挑战抗争对象为主,诉诸“立法者”为辅;“依法抗争”则是抗争者诉诸“立法者"为主,直接挑战抗争对象为辅甚至避免直接挑战抗争对象;在"以法抗争"中,抗争者更多地以自身为实现抗争目标的主体;在"依法抗争"中,抗争者更多地以立法者为实现抗争目标的主体。工人“以理维权”的“理”,也不是美国耶鲁大学斯科特教授的道义经济学中的“生存伦理”,而主要是一种“政治伦理”。这种“政治伦理 ”最直接的精神资源来自执政者长期宣扬的意识形态。由这种意识形态决定的主流话语中,工人阶级是革命的主力军、执政的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工人是国家的主人,是社会真正的统治者。这种政治化的话语,一方面制约着工人的独立思考和阶级意识的发育,另一方面又成为了工人维权抗争的武器。在维权抗争方面,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有关市民维权的。这方面我没有进行专门的研究。从已有的研究成果和我自己的观察来看,可以称之为“理性维权”。市民维权由于社会阶层复杂、维权的问题主要在物权、环境权及消费权等方面,许多事务是个体的,群体联系有限,运用法律和关系网解决的可能性较多,显得相对理性,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比例较少。目前,由市民维权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主要在社区物业管理和房屋拆迁方面。

总之,在我看来,无论是农民的“以法抗争”,还是工人的 “以理维权”,还是市民的“理性维权”在性质上都表现为如下四个特点:其一,都是利益之争,不是权力之争,经济性大于政治性;其二,规则意识大于权利意识,但随着从个案维权向共同议题转变,权利意识有所加强。对这个问题欧博文教授和哈佛大学的裴宜理教授有不同的观点。在裴宜理教授看来,中国民众所进行的维权抗争活动,起支配作用的是规则意识,但欧博文教授和李连江教授却提出在规则意识之外,公民权的兴起将越来越多的影响到维权活动。其三是反应性大于进取性,基本上都是因自身权利受到了侵犯的一种反应性行为。其四则是目标的合法性与行为的非法性共存,就是说,维权群体的目标是合法的。但在具体的行为上,也可能出现一些非法现象。

芮捷锐大使:您关于维权事件的总结是很有意义的。但您刚才提到在目前中国的社会冲突中,还有一种社会泄愤事件。据我了解,在您之前,学界还没有这方面的正式论述。如何理解这类群体性事件呢?

于建嵘:目前中国学界对于社会泄愤事件的性质及特点等问题还缺乏基本的研究。我2007年10月30日我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就这个问题作了一个专题演讲。在这个演讲中,我指出,社会泄愤事件作为群体性事件的一个特殊的类型,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第一,社会泄愤事件突发性非常强,所有的工人维权、农民维权等都是有一个上访、打官司告状等等过程,而社会泄愤事件不是这样的,特别突然。第二,社会泄愤事件的参加者,基本上与相关问题并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也就是说,绝大部分参加这个事的人与当事双方没有什么利益关系,参加者主要是借题发挥,表达对社会不公、吏治腐败等现象的不满以发泄为主。这实际上是我们界定这类事件是泄愤事件的主要依据。第三,社会泄愤事件的信息传递有新的特征,网络媒体、手机短信等新的传播方式容易造成不实信息或谣言的扩散。第四就是社会泄愤事件,都有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我认为,这些社会泄愤事件应是未来十年中国可能要关心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假如说维权抗争表明的是社会各利益集团的利益冲突的话,那么社会泄愤事件则可以说是国家的管制危机。

芮捷锐大使:这样看来,社会泄愤事件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冲突类型需要关注。但就您所指出的那样,目前中国大量的社会冲突仍然是社会维权事件,也就是说,社会各利益集团的利益冲突仍然是目前中国社会的关键所在。这也与世界很多国家的社会转型所面临的问题是一致的。农民的维权所引起的集体行动对中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很大吗?

于建嵘:是的。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到中国革命和建设及现代化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毛泽东曾说过,“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这是小学生的常识。因此农民问题,就成了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在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也多次指出:“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住在农村,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百分之八十稳定不稳定”。也就是说,对发展中国家而言,乡村社会稳定仍然是全社会政治稳定的基础,仍然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现实问题。

土地问题是目前农村冲突的焦点

芮捷锐大使:如果从社会转型和社会冲突方面来看,您认为目前中国农村的焦点问题是什么呢?

于建嵘:就目前农村的情况来看,最重要、最关键、最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土地问题。早在2004年我就此问题写出过专题报告。在报告中我指出:农村土地纠纷已取代税费争议而成为了目前农民维权抗争活动的焦点,是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题。跟此前的农民抗税比,土地问题有许多不同:首先是当事人双方已经发生变化。抗税的农民,主要是农村中当过村干部、或者有一点文化水平、或者得罪过村干部的人。这些人抗争,最多告到县一级,很少告到省一级,因为根据国家当时的法律规定,县一级可以决定税收问题。而在土地问题中,一旦发生抗争,往往是一个村的男女老少都到场,因为土地太关系到他们的基本生存利益了。其次,地域分布也发生了变化。在税费问题上,农民抗税主要发生在中部地区欠发达省份,而土地问题则明显集中于沿海发达地区以及城市周边地区,这些地方恰恰是土地收益日益可观的地方。第三,抗争的方式也发生了变化,抗税时,上访是一种办法,你来收税我不在家里躲起来,不理你也是一种办法。土地问题不是这样了,必须要主动。上访还是农民采用的一个方式,但可以发现,农民也开始采取宣传、静坐、游行示威等方式来表达,这已经成为他们解决土地问题的重要方式。而在这个过程中,不时发生警民冲突。这也是抗税所不曾出现的。另外,农民土地抗争的语言也发生了变化。我们研究税费问题发现,农民最多讲落实中共中央政策,减轻农民负担。土地问题上,农民也说按照土地法办,但是越来越发现一个问题,最后有一些不能依法办了,如果按照土地法办的话,可能他们要吃亏了,最后他们就一再表达说,没有土地我们何以生存呢?最后,农民土地抗争的外力介入情况也不同。在这个问题上,许多律师,许多搞社会科学的人士开始介入,特别是律师介入比较多。为什么?因为土地问题,对律师来说也有较大的利益。而另外一个方面,在许多土地冲突的背后,有基层政府的利益,有5000万到6000万农民失去土地,成为失地农民。这里所说的失去土地,就是原有的耕地和宅基地被政府征用,农民与土地彻底分离,失去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这些失地农民有的成为了城镇居民享受了社会的各种保障,有的有了新的职业,但还有将近一半的农民没有土地、没有工作,也没有社会安全保障,成为了“三无”农民。为何有这么多农民会成为“三无”农民呢?这是我们的土地制度上有根本性的缺陷所造成的。

芮捷锐大使:对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的讨论已经有很多了,我们注意到您是从法律制度的角度来研究的。如果从法律制度方面来说,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主要问题有那些呢?

于建嵘:在我看来,目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确。依据我国宪法、民法、土地管理法和农业法的相关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体现为三级制的“农民集体所有”——即“ 村农民集体所有”、“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和“村内两个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定主体是三个层级的“ 农民集体”。然而,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农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构成要素和运行原则;没有明确产权代表和执行主体的界限和地位;没有解决“农民集体”与农民个人的利益关系。事实上,“农民集体”不是法律上的“组织”,而是全体农民的集合,是一个抽象的、没有法律人格意义、不能具体行使对土地有效监督和管理的集合群体。它是传统公有制理论在政治经济上的表述,不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第二个问题是,尽管我国法律规定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使用权和收益权归农户,但是国家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实行了严格的限制,农民集体或个体事实上无权对土地进行自由处置。这些限制既有对土地所有权的转让、抵押、出租等方面的禁止或限制;也有为节约用地而要求的各种用地定额、控制指标和审批手续;还有为了土地使用符合生态环保等需要而必须执行的国家土地利用统一布局等。一方面,国家严禁土地所有权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处于一种完全无价格衡量的“虚拟财产”状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人——“农民集体”只能是象征意义的所有者,而不能将其所有的土地量化确定为具体的财产,更不能进行社会财产交换。另一方面,国家控制了农村集体土地的最终处分权。现行的土地征用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将之转化为国有。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够直接卖给土地开发商或者其它用地单位,只能首先由国家买进,然后再由国家拍卖给土地开发商或者其它使用单位。这实际上否定了村集体作为土地产权主体的地位,政府成为农民行使土地权利的代理人。

第三个问题是,农村土地产权转让收益分配制度具有强制性和垄断性。国家单方面确定征用土地的补贴标准,这种补贴标准是强制性的非市场价格,不能体现所有人的意志,更不用说真实地体现土地价值。同时,国家规定征地的受偿主体是集体经济组织,而不是承包经营农户,这就把农民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之外,造成农民既不能决定土地卖与不卖,也无权参与征地补偿费标准和补偿费分割比例的谈判,无法争取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局面。

所有这些问题的关键是农民本身不拥有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和转让权在内的全部土地所有权,农民无权决定土地应该如何处置,也不能从土地转让收益中获得合理的补偿。这就为那些假借国家之名侵吞农民土地权益的社会强势阶层创造了条件,也为政府在行使土地权利时的机会主义寻租行为敞开了大门。比如,农村土地价格在被政府征收和由政府转卖给开发商之间巨大的差价,而这个差价成为政府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必然结果。因此,政府具有出卖农民土地的强大动力,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压低农民土地的征收价格,想尽一切办法把农民的地拿来卖掉。这样的制度安排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致使大量农民失去原有土地,无地、无业和无社会保障的三无人员剧增,社会矛盾被激化,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解决农村土地问题需要新思维

芮捷锐大使: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显而易见,你认为应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于建嵘:学界和政界在中国农地制度存在的问题性质及解决方案上分歧巨大。目前,为解决农民失地失业问题的措施主要有两个:其一是强化政府管理,严控征地规模,禁止随意修改规划,滥征耕地;其二是改进征地补偿方式,提高对失地农民的补偿,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计等等。也有学者提到了保障农民对土地的长期使用权,把政策规定、合同约定的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为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具有物权性质的土地财产权。

不过,这些措施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中存在的官权强制侵蚀民权这一本质问题缺乏清醒认识。如果不限制国家和官员对农村土地拥有的无限权力,不能让农民有能力维护自己的土地权益,靠执政者的内省和自制是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目前的当务之急是要限制各级政府特别是具有利益驱动的基层政府在征用农村土地上的权力,赋予农民维护自己权益的能力。为此,就必须改变农村现存的土地制度,明确农民的权利。也就是说,要先从法律上把土地还给农民,然后再考虑用市场手段来解决农地征用问题,探索建立农地交易方面的制度。只有农民拥有了土地的长期使用权,才能改变目前土地征用过程中价格偏低的状况,才能保证农民在进入城市非农部门时能够支付转岗培训和社会保障的成本。

芮捷锐大使:有人也许会建议,因为中国农民的人均土地非常有限,就应该走精耕细作的道路。在农产品品质改良和种植技术上下功夫。在这方面,中国有很杰出的像袁隆平那样的水稻专家。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于建嵘:去年我到法国访问时也听到过与您相同的观点。法国著名的经济学家Jean Christophe KROLL教授在接受我访问表达过与您相同的观点。他是法国农业部的专家,曾对中国农村进行过多次考察,他对中国城镇化的建议有两个原则,其一,如果农产品的生产没有影响的话,农民离开土地是件好事;其二,而且那些离开土地的农民能在城市找到工作才行,如果农民找不到工作也不行。在农村的农民如果没有能力投资提高生产能力的话,还是不要离开农民。中国应创造一个自己的农业现代化的模式。可以考虑在农村发展一些手工业,在农村搞些别的东西。中国一定要开发自己的内部消费市场。中国没有别的选择,千万不要考虑把8亿农民中的百分几十的人转移到城市里去,北美的模式不能照搬。

这样看来,我们有关解决中国农村问题的许多观点是值得重新思考的。也就是说,解决中国农民问题需要新的思维。但需要指出的是,目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需要在土地占有、处分和收益方面有新的制度性突破,否则很难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至于是否采取什么样的具体形式来做到这一点,则不只是私有化这一条路。而且,土地归农民私有,是否一定就会产生土地无序兼并而产生两极分化,也不是绝对的。这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制度来约束。

改革要体现农民的利益和意志

于建嵘:如果从政治和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待中国农村的改革,如何体现农民的利益和意志才是改革的方向。也就是说,由于当前中国农村的土地状况十分复杂,改革的具体的方案也应体现这种多样性。但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方案,所有的改革在考虑到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同时,还一定体现农民的利益和意志。这是一个原则性的问题。问题是,现在中国农村的许多农村改革实验,就不能体现这两个基本原则。比如。现在某些地方的农村股份合作制的改革,并不具备土地可以集中开发和使用的经济条件,只是某些领导干部为了政绩和某些社会强势集团或人物为了控制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而否定中央一再强调的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政策,违背农民的意愿强行推行的。而且,现在许多农村股份合作组织除了出租或私售土地可以获得一些利润外,兴办的其它产业由于经营成本极高并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情况而很少有获利的。如果那些以土地为投入的经营行为一旦失败,就把农民最后的生活保障都输掉。而且就是有了一些经营业绩,还有一个公平公正分配问题。如果不能建立一个让人人都可以获利的机制,就会使这些组织中的一些人不能获得应得的收益。由于这项改革是以农民交出土地经营承包权为基础的,如因分配不公使部分人那怕少数人不能从中获利,也就意味着这部分农民因此而失去了最后生活来源。可见,这种以改革的名义强迫农民交出经营承包的土地,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所具有的社会危害应是显而易见的。

芮捷锐大使:您关于体现改革要体现农民的利益和意志这个观点我是同意的。事实上,西方国家在这个方面有过许多经验。这些经验对于解决中国的农民问题应具有参考意义。另外,我注意到了中国新闻媒体的一些报道,说户口制度应在未来三至五年内取消,以便让农民可以享受到和城里人一样的社会地位。也听说中国打算进行一个在超过12个省以及自治区应用的新的登记系统,可以用于代替户口制度。你认为类似的户口制度改革是协助中国农民的中要步骤吗?

于建嵘:应该说,改革开放30年来,户籍制度改革总的方向是积极正确的。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现,形成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农民工大军。这个大规模的流动或转移是自发形成的,随着这种流动的加速和规模的不断扩大,过去那种通过户籍登记和管理对农村人口流动进行严格限制的制度成为经济发展的阻碍。面对这种社会现实,中央和地方的政策不得不进行一系列调整,由限制逐渐变得宽松。在中央层面,全面推进户籍制度的改革。在地方层面,各地的改革也颇具开创性且富有成效。很多地方实行“绿卡户籍制”,一些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还普遍实行了“蓝印户口”,以吸引人才和资金。到2001年,全国许多省市都宣布城乡居民粮油关系与户口脱钩。但需要看到的是,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错综复杂,使这些改革很难取得最终突破。正是由于这方面的改革没有跟上来,在目前情况下,却不能简单地废除户籍制度。因为即使户籍改变了,农民表面上变成城里人了,实际上什么也没有得到。有些地方政府和官员正是通过所谓的农村户籍制度的改革而剥夺农民的土地财产。这也是中国社会改革需要重点注意和解决的问题。

芮捷锐大使:据我所了解,你关于农民建立自己的利益组织作了不少研究。你认为农民和工人建立自己的利益表达组织这种趋向会怎么发展?

于建嵘:让农民建立自己的利益组织,是我这些年重点呼吁的问题。根据我的研究,当前的中国执政者并没有开放农民和工人利益表达组织的计划。当然,在目前中国农村事实上存在了许多具有一定政治意义的维权组织。我认为,农村出现的这些农民维权组织对于中国社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些意义主要有:其一,农民维权组织的形成及他们所进行的理性维权活动,不仅影响到了中央的农村和农业政策,而且正在影响改变基层政府的施政行为。在许多有农民维权组织的地方,比如衡阳县,县乡政府开始把农民维权代表作为协商对话的对象,在维权农民权益和促进农村社会发展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二,农民维权组织的建立,意味着农民的抗争会更加理性,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在一定的意义上,这些农民维权组织可以填补目前农村出现的民间权威的缺位,他们是农民与政府之间的中间力量,可以有效地阻止农民维权抗争活动以非理性的方式表现出来。事实也正是如此。那些农民维权组织较发达的地方,由于农民代表相约不参与违法行为,要有理性地维权,因此很少有因农民自身的原因而引发的恶性群体事件。其三,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农民维权组织,一般通过宣传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来动员广大农民,号召农民在法律的框架内争取自己的正当利益。在他们的带领下,农民们通过不断学习,接受现代法制观念,正在成为具有权利意识与法律意识的现代公民。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农民维权组织还处在非正式阶段。这里的非正式性主要有两个方面:它们的存在具有一定的法理依据,是以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有结社的自由这类法律为基础的,但并没有得到政府民政部门在程序上的认可,它们大都还是没有取得"正式组织"资格的"非正式"组织;就其组织形态上来说,它还是一种非结构的软组织,它们内部虽有一定的分工但缺乏系统性和支配性,成员之间没有建立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主要依靠"道义"和"信誉"来维持组织对成员行为的约束,而且这些维权组织自身没有经常性的经济来源,其活动经费依赖其成员和群众的自愿援助。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到了农民维权组织的发展。而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执政者从政治上重新认识农民及他们自发建立的维权组织,也需要农民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芮捷锐大使:于教授,非常谢谢您。让我们学到了很多的东西,希望今后还有这样的交流机会。

—— 原载: 《领导者》总第23期•发表日期:2009-01-07
本站刊登日期: Friday, January 30, 2009

田探虎:国家修公路,百姓无活路

http://crd-net.org/Article/dzlx/200901/20090131174815_13371.html
2009年1月31日 文章来源:维权网 更新时间:2009-1-31 17:48:15

我叫田探虎,今年45岁,家住陕西省绥德县中角乡大庄里村,全家五口人。2003年农历正月十三,全村120多户开会,公开承包村里的一些土地。经过公平竞争,我承包了村里的52亩坝地,承包期为8年,承包费共21340元,当场签了合同,一次性缴清承包款。承包时我就盘算好了,利用承包地种饲料,从事肉牛养殖业。承包后我雇人平整、深翻了土地,种了洋芋、玉米,买了七头牛、两辆三轮运输车,一台铡草机,一台粉碎机,盖了牛棚,共投资约8万元。在承包后的两年里,我每年雇七八个人种地、喂牛,每年付工钱七八千元。

2004年10月,村会计刘毅给我个书面通知,说国家要建太原至银川的高速公路,经过我们村,占我们村的地,要收回我承包的地。我问说:我8年承包期,只种了两年,投资那么多,占多少地?应补偿多少?会计没提补偿的事。

到2004年12月底,建路单位来测量划线,占了我承包地的17亩,村干部根本不提补偿的事。2005年春天,我在没有占的地里种了蓖麻、玉米。到4月中旬,因高速公路占用了电话线路,移动公司要把电话线路移到我没有被征用的地里,共十七根线杆,连占地带施工,要毁坏不少青苗,我到现场阻拦,移动公司的人说:"不白占你的地毁你的苗,栽一根杆,拉一根拉线,给你补偿40元,钱已经给了村干部了。"我接着找到村长刘树旺问这件事。村长说:"人家给不给钱,我也不知道,这坝地都收回来了,去年冬天就已经通知你了,没你的事了。"我说:"村里没给任何补偿,说收就收了?"村长刘树旺说:"你承包地八年,已经种了两年,给你退6年的承包款和利息。"我说:"我买下牛、三轮车、铡草机,投资那么多怎么办?"村长说:"你买下飞机我也管不了!"

我又找到村支部书记刘振峰,刘振峰说:"给钱不给钱,你叫人栽去。这事你找村长去。"我又到现场阻止栽电杆,施工队长说:"那你找人栽去,工钱也给你。"第二天我找了七个人到地里栽电杆,村长刘树旺也赶到地里,不许我栽,他说他已承包了栽杆,他要栽。我说你要栽在你地里栽,不要在我的地栽,不要糟蹋我的庄稼。

他当场把我一胳膊扛开,让他带的两个弟弟、弟媳,五六个人栽,我爱人不让,他们的人打我爱人,刘树旺和他爱人把我老婆打得昏迷不醒,我与村长撕扯,他们几个人就打我,我跑了。后村民们赶来,把我老婆送到绥德职工医院,又送到西安医院。

我在西安医院照料我爱人期间,乡长刘杰打电话给我,要我回到乡上解决问题。我回到绥德的第四天,中角乡派出所说,我把村长刘树旺打了,县公安局批准要拘留我七天。他们没有出具村长被打的医院证明,我向榆林市公安处申请复议,榆林市公安处让我找绥德县法院。法院民事庭法官黄波说:"你出上1000元,就不用拘留七天了。"我无奈被迫在公安局的治安处理书上签了字,缴了1000元。

我接着开始上访,从绥德县到榆林市,从榆林市到省城西安。我到西安上访期间,施工单位青海路桥公司与村上签了合同,把我剩余下的30多亩地占了作料场和加工场,35亩地三年施工租赁费45万元。村里只要从这笔租赁费里支出十多万元,就可以补偿我承包这块地的投资,然而村干部分文不给我补偿。我回到村里,见已快成熟的庄稼全部被铲光。

2005年7月,我把村委会告到了县法院,法院判决未被高速公路占用的地仍归我承包,被占用的17亩地,只给我赔偿承包费21640元的6年利息。我不接受,又起诉到榆林市中院,中院让绥德重判,绥德法院判决未被征用的土地全部收回村里。对承包费、被毁的青苗费、我的投资、利息共赔偿36000元。榆林中院维持绥德的判决。

这样的判决我怎么能接受?2007年3月我又上诉到省高院,至今没有判决,连个回音也没有。在上诉高院期间,2008年7月,我到北京上访,国务院信访接待站让我回绥德,找在当地的巡视组反映解决。2008年12月,我找到住在绥德心康宾馆的中共陕西省委第六巡视组反映问题,与巡视组姓王的工作人员谈了三次话,最后他说:"我已经与绥德县委谈了,我的权力有限,解决了解决不了我也没更多的办法。你这案子走的法律渠道,看以后高院怎么判。"

因修高速公路,村里原有的道路也要改,为此还占用了我坝地、菜地1.9亩,毁了5亩多青苗和我个人的600多米输水管道,这条输水管道连料带工花费四五千元。高速公路施工单位每亩给赔偿12000元,村里总共只给我赔2600元,我认为不合理,至今分文未领。

据我知道的我们村的情况,建高速公路占用的坝地川地约占70%,山地约占30%。国家给我们这里补偿每亩坝地川地12000元,山地8000元,约为城市附近占地补偿额的五分之一。就这少得可怜的补偿费,经几级政府转下来,在我们村里,村民从村干部手里得到的补偿款每亩坝地只有2000元,山地6000元。其余的钱哪里去了?国家修高速公路,占了我们村30多户的土地、窑洞庄基等,没有一户不上访的,一直持续至今。周围几个村子也是这种情况。

在我承包坝地的同时,村长刘树旺、第四小组组长刘香民承包了村里的40多亩果园,有600多棵苹果树,承包期10年,承包费共5000元。他们承包果园后,刘树旺当年三四月间,就把苹果树砍掉,树枝卖了,地种庄稼。有三十多个村民向乡政府反映这种毁林种地行为,乡里没人管,村民又告到县政府,林业局派人下来录了相,了解了情况,让村长和小组长缴了2000元押金,说公开处理,至今没有处理。村干部上下勾结,弄虚作假,贪污侵吞集体资产,侵害村民利益,打骂村民的事,在这里就不必一一说了。

我承包坝地从事种植、养殖业,连承包费带雇工、购置设备等共有十万多元,这都是我借贷下的。我才种了两年,村干部就借修高速公路之机单方面毁约,全部收回,对我的投资一分钱都不给补偿。改道路还占用了我1.9亩坝地、菜地等,补偿极不合理。法院竟然判决连未被占用的35亩承包地也全部收归村里,只给我总共补偿36000元。这承包合同还有用没有用?我一个农民怎能承受这样的损失?

我感到共产党把人亏得无法活下去!

田探虎
电话:1399223913413108490737

许知远:那些听不见的尖叫

http://www.duping.net/XHC/show.php?bbs=11&post=942038
“独立评论”,转贴作者: 风雨中一民
"ZT:那些听不见的尖叫" 2009-02-03 11:35:46 [点击:9]
http://www.epubcn.org/simple/index.php?t69183.html

那些听不见的尖叫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
许知远 2009-01-15



一场大火掀开了这本书的序幕。1993年11月19日,火焰吞噬了深圳一间专为欧洲某著名玩具品牌公司进行产品加工的港资玩具加工厂。80多名工人火中丧身,除去两名男性,其余均为女性。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逃出来的,我们村里的女孩子们都死在大火里了。”一位幸存者对潘毅说,“只有我活了下来。我们现在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如此幸运,能从鬼门关里逃出来。”

幸存者叫晓明,潘毅见到她时,她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全身上下几乎全部遭到烧伤,唯一幸免于难的那张美丽的脸上,闪动着纯真的眼睛”。

在病床前,21岁的晓明出奇平静向潘毅讲述了自己的童年,从湖北山村来到深圳打工的经历,她对生活的梦想与希望——她和几个同伴约好,在回老家结婚前,一起存够钱去北京玩一趟。

“但是后来却着火了,大火……”

这一幕必定深刻印在潘毅的脑海里,那时她是香港大学社会学系的学生。晓明的一切对她来说是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却激起她内心深切的愤怒与激情,我隐隐的意识到,或许只有同为女性,才能理解这种强烈的情感。对潘毅来说,那场大火不是一起简单的意外,缺乏安全的保障的工厂,像是强大的社会暴力对女性的一种侵害。

1995年11月,潘毅说服了设在深圳的一家港资电子厂的负责人,让她在工厂内进行人类学田野调查,她想知道女工们从何而来,她们的生活发生了什么改变,她们的渴望与焦虑。为了更加深入的体验这一切,她要成为“打工妹”的一员。

她和另七个女工住在一起,一间不足10平米的宿舍里,摆上4个上下两层的铁架床之后,就没太多空间了。但最初,她是个不折不扣的外来者。尽管住在集体宿舍里,但前一个月,她还是成为不了“打工妹”,好奇的管理人员包围着她,普通工人觉得她是“特别嘉宾”。

田野考察比原来想象的复杂。当别人的好奇心消退,“打工妹”的戒心消除后,潘毅发现自己被每天十一、二小时的流水线工作耗尽了精力,没有时间做笔记,每天变化的日常经验,则让她感觉到迷失。

但也正是在疲惫与倦怠中,真正的了解开始了。她们一起拥挤在水房里洗漱,结伴去食堂吃饭,学习操作说明书,接受管理者批头盖脸的训斥,周末一起去城里逛街,听她们争吵、抱怨……

她们向她诉说自己的背景与经历,在这个陌生的工厂、陌生的城市的感受,她则观察、体验她们在面对陌生的环境时做出的一个个反应。一个更为丰富的图景由此铺开了,借由一个社会学家的训练,个体的命运和时代洪流交织在一起,它真实、残酷、却又不乏个体反抗所迸发出激情。

我们借冬的经历,可以部分的构造出这个复杂的故事。当潘毅碰到她时,冬已23岁,她在深圳呆了4年多,换过了四间工厂,是个经验丰富的“打工妹”。

冬出生于1973年的湖南省的一个贫穷山村,8岁时,村里开始了土地改革,一家五口分到3.5亩耕地和2亩山林用地。80年代初是一个短暂的幸福时光,承包制鼓舞起农民的积极性,种子、肥料的价格不太贵、税收也还算合理。但到了80年代末,最初政策所带来的动力消退了,而承包制的负面效果也突显出来 ——每户的小块土地,破坏了农业生产结构,也使技术创新变为不可能。与此同时,沿海经济蓬勃带来的通货膨胀也到来了,什么都开始涨价。而冬的弟弟与妹妹也长大了,教育的费用成了家庭的难题。

这是个标准的传统家庭,男孩子是中心人物。当弟弟考入初中时,16岁的冬从中学退学了,既省下学费又帮家里干活,这个小家庭种田、养猪养鸡的年收入是2500元。

1992 年,冬随着表姐来到深圳。既是为了赚钱贴补家庭,最好能存上钱给弟弟盖上一栋结婚新房,也是被表姐们描绘的城市生活所吸引。“我知道大城市里的工作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城市对我来说完全是个陌生的地方。但我还是觉得值得闯一闯,也可以趁机看看外面的世界。我经常觉得自己是井底之蛙,对村子外的生活简直就是一无所知。”冬对潘毅说。

在冬到来时,深圳已进入了它实验的第13个年头。谁也未曾想到,这个与香港隔着一条小河的小渔村,变成了一座霓虹灯闪烁的大都市。潘毅田野调查的工厂所在地 ——深圳南山区青河村,也正是这种变化的缩影。它在1960年代还是人民公社,到了1992年彻底转为集体所有制企业——青河实业公司。将土地租让给香港来的工厂,并随之而起的一套对应的产业,是本地主要的收入来源。香港的制造业曾在1950—1970年代兴起与繁荣,它将香港从崩溃边缘挽救回来,并将它推到了亚洲最富裕的城市之列。但到了70年代末,一场转型开始,香港把注意力投射到金融业与服务业上,这转型正好与中国的经济改革相缝,大批制造业迁往中国大陆——这里的土地、水、电与工资都便宜得多。

借由香港这个中介城市,昔日的村镇突然间和整个世界联到了一起,乡村的面貌也迅速改变。十年前还算清静的小镇,涌现出五星级宾馆、花园小区、百货公司、发廊、夜总会,香港的流行音乐响彻在街道上。

这一切对于冬这样的女孩子,充满了异常的诱惑。她逃避了山村的单调,也远离了家庭的束缚。而且,她定也能感受到金钱给她带来的地位提升,每年回家探亲时,她会带回2000元,几乎相当于从前家里的年收入。

但是,阴影也一直笼罩这个姑娘身上。一方面,她经历过度的辛劳和在城里轻易感受到的不平等,另一方面她知道自己终有一日还是要回到乡村的,她的户口在农村,她也要回去结婚——她年龄日长,她不太可能在城市里找到结婚对象。她对日后的家庭生活忧心忡忡——丈夫会对他好吗,婆媳关系又怎样……



冬的自述,是一个的农村女孩成为打工妹的典型缩影。但是从一名农村姑娘到一个熟练流水线工人,这其中却隐藏着很少被表达的残酷。速度、时间、效率,就像是那个不停传送的传输带一样,转化成对她们的强烈控制,那个由英文字母构成的说明书,是来自陌生世界的冷冰冰的指令,她们缺乏睡眠与休息,机械的重复,被勒令服从;当她们适应了这一切,放松下来,挣到了在农村想都不敢想的金钱后,却更明确的感受到身份的歧视——从穿着到言谈,她们似乎和城市格格不入 ——正值青春年少,她们对爱情与性的渴望,在这个到处都同性的拥挤的小世界里,却无处安放……当这一切局限在工厂内时,还没有那么明显。女工们发展出自己一套自己的应对方式,她们没完没了闲谈,议论工厂里的管理者,把刘德华的照片贴满宿舍,录音机里一遍遍的放着《明天我要嫁给你啦》……

但当走出工厂后,残酷会变得更为分明。我还记得那个小小的插曲。一个星期天,潘毅邀请五位来自四川的女工在市区里一家咖啡厅里喝咖啡。她们对于环境和价格都倍感不适,潘毅帮她们点了饮料之后,发现周围所有人都在盯着这一桌,女工们陷入了空前的尴尬,她们感觉得到空气里的漠视和排斥。

不管是来自湖北、四川还是其他省份,这些乡村姑娘们成为深圳流水线上的工人、城市霓虹灯下好奇的一员时,她们仿佛一下子跨越了两百年的历程,它是农业向工业时代的转变,是乡村到城市的转变,是一个节俭、匮乏的世界向一个充满了无限诱惑和刺激的消费世界的转变……

这种转变中既让她们体验到打破旧模式的自由与欢乐,但在更多的情况下,则要面对这种突然性的、多重转变加在个人身上的无限压力。而且,她们发现没有保护自己的方式。

对于工厂来说,她们是一群随时可以被替换的劳动力,她们只能依靠同乡身份达成暂时的同盟,进行勉强的抗议;对于城市来说,她们是来自“荒蛮地区”的过客,尽管她们给这城市带来了繁荣,却从来没有得到过相应的尊重和保护,反而是控制和排斥的对象;而她们离开又终究要回去的家乡,则并不意味着家庭的温暖,反而经常是乏味和束缚。

这些年轻姑娘们说不清楚孤单、无力来自何方,却清晰的感受得到压力的到来。当压力冲破承受的底线时,会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

对于阿英来说,她选择了尖叫。整整一个月,每天凌晨四点时,潘毅和宿舍里其它六个姑娘,都被阿英凄厉的叫声惊醒。阿英说不清原因,只是一再的重复着同一个梦:她要赶着乘船渡河去另一个村子,却怎么也迈不动脚步,天黑了,她觉得自己走投无路了。

阿英的尖叫,像病床上的晓明一样,给潘毅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对于潘毅来说,这是个既残酷又让人充满敬意的隐喻——是个体对于不可阻挡压力的最后抗争。

但这抗争能够持续多久、是否见效,则是另一个问题。在尖叫的瞬间,阿英和宿舍其他而都醒来了,但随即疲倦战胜了惊恐,她们又倒头睡去。潘毅却再也睡不着:“ 我听得到一片经济;我听到一声深深的叹息,是睡在我上铺的萍;还有一阵磨牙声,是水我旁边铺位上的斌。我发现自己陷入了极度的焦灼与痛苦之中,因为我不知道该如何去理解这种状况……就在被这尖叫声惊醒的那一刻,我迷失了。”



在那段女工生活的过去7年后,潘毅以她那段调查为基础,出版了《中国女工——新兴打工阶级的呼唤》。

这本两年前购买的书,一直静静的躺在书架上,倘若不是11月短暂的东莞之行,我想不起去翻阅它。

是危机将我带到东莞的。10月以来,东莞的新闻就占据着媒体的中心。一家七千人的玩具制造厂轰然倒塌,很多小工厂的破产,据说大批工人已经返乡。在过去的十年里,这个紧邻香港的中等城市,是中国制造业的象征,是一个庞大的出口导向型经济体的缩影。但自从九月从华尔街开始的全球金融危机以来,高度依赖国际市场的东莞,成为了中国能否应对这场危机的一个隐喻。

这是一次浮光掠影式的探访,市区宽阔的道路,庞大而簇新的市政工程,让人看到一座雄心勃勃却空洞无物的城市。四天中,我和不同的人交谈,人人都会提到经济危机,但给出的却是彼此矛盾的信号。

一些人在感慨东莞的寒冷,夜晚驶过街头的公共汽车里空无一人,街上冷冷清清;另一些人则说东莞正被妖魔化,倒闭的企业只是比往年多了一些,这或许也正是东莞产业升级的良机。而在这座高度流动性的城市里,人们甚至说不清到底有多少人口,有多少是产业工人,又有多少人离去,各种数字都是模糊的。

但我知道这种访问的缺陷。我交谈的对象是记者、企业主、官员、城市白领,却没有一个工人。路过那一排排设计简陋、呆板的集体宿舍时,我看到了阳台上晾晒的衣服,还有从一方窗口中射出的白炽灯光,他们中的很多人既是这座城市繁荣的真正创造者,也是这场危机的最痛苦的承受者。但是,他们却又是最沉默的一个群体。社会精英们纷纷表达着自己的看法,熟练的引用着理论与数字,但是我听不到工人们的叹息、抱怨或是愤怒。他们匆匆的到来,短暂的停留,又散去。

回到北京后,文章迟迟写不出。或许在潜意识里,我觉得自己那一贯的表达,在面对此刻的东莞时,显得过分轻浮。当一场危机到来时,我们首先想到的是数字、是宏观预测、是订单、是货物、是抽象的民工潮,而不是个人的故事。

当无意中翻到潘毅这本书时,我意识到我想寻找的、却又实现不了的努力。潘毅倾听到了那些被遮蔽、被遗忘的尖叫声,带着同情的眼光触摸到她们的内心,内心令人叹服的将她们的痛苦置于一个更广阔的背景里来看待,就像她写道的:“没有任何个体的叙述不是历史的叙述。”

1993年冬天深圳的那场大火,曾经震惊了中国与世界,如今很少还有人记得。如今想来,它像是一场更大规模戏剧的前奏。这也是此刻的中国给予我的压倒性的不安印象,所有人都像是历史进程的燃料与牺牲品,获胜者与大人物发出声音,而失败者与小人物,消失在洪流中。

除去工厂里的女工,那些水利工程的移民,大批下岗的工人,被拆迁的住户,他们都被碾进中国这个巨大经济机器中,即使暂时发出了呐喊,也终于悄然无声。

中国的转变和增长,经常被用贴上各种时髦的标签。它是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成功转型,是开放的全球经济的受益者,是成功的经济政策的榜样。但更接近事实的情况是,它是19世纪资本主义崛起时的另一个翻版。政治权力、市场力量,成功的结合到一起,将个人、土地、环境、以及各种资源,都进行了一场浩大的资本转化过程。因为将两百年的转变,挤压进三十年,这转变尤显惊人与残酷。潘毅曾用一句触目惊心的话总结冬这样的姑娘和深圳的短暂关系——“女性从青春期向结婚期过渡的这个生命阶段,恰好与中国从社会主义经济向全球资本主义过渡的这段社会时间啮合在一起”。这不也正是这两代大多数人中国人的命运吗?这多重的巨大转型,压在他们身上,他们感受巨大痛苦,却说不清楚原因。

但他们的尖叫声,却被忽略了。更为可怕的,不仅是这种忽略,而且是人们对此习以为常,认定这些牺牲不可避免,或干脆保持木然。在已经展开的2009 年,经济危机必然导致更强烈的社会紧张,我们希望能够听到更多的被压抑的声音,倘若这尖叫不及时释放,终有一日它会以一种更剧烈的形式爆发。



南风窗: "潘毅《中国女工-新兴打工阶级的呼唤》"

http://www.duping.net/XHC/show.php?bbs=11&post=941943
“独立评论”,转贴: 断臂武松

2007年5月5日南风窗 记者 赵灵敏   

对于坐在办公室里的所谓“白领”而言,打工妹是一个遥远、陌生、与己无关的群体。虽然人们会条件反射地把她们和低工资、加班、血汗工厂等联系起来,但对她们的真实生活状况和喜怒哀乐,终究不甚了了。  但在十几年前,还是大学生的潘毅就深入深圳的一家电子厂,和几百名打工妹同吃同住了半年多。2005年,以这些经历为基础写就的《中国女工——新兴打工阶级的呼唤》一书击败了来自世界各地的 80 个对手,获社会学界权威的Wright Mills奖,已是香港科技大学副教授的潘毅也因此成为1964年该奖设立以来第一位获奖的亚洲学者。  

《南风窗》(以下简称《南》):请您谈谈做“打工妹”的经历。   

潘毅(以下简称潘):在1990年代初,劳工问题还没有引起人们普遍的关注。1993年,港资深圳致丽工厂发生大火,我当时在读硕士,经常参与一些社会活动,就和香港的一些关心此事的大学生和社会人士一起去看望受伤的女工,女工们的悲剧深深打动了我,我希望能通过自身的经历,把中国劳工命运这一历史问题呈现出来。  1990年代,珠三角80%的工厂都是港资的,找一间工厂并不难。1995年11月,通过家里的朋友介绍,我以做研究为名成了深圳一家港资电子厂的全职工人,这家工厂主要制造汽车导航仪,有500多人,八成左右是女工。我和其他7名女工住在同一间宿舍,和她们一起起居作息。刚开始,管理人员对我的照顾让工人们对我很有戒心,一两个月的相处后,她们对我产生了信任,开始用带着浓重地方口音的普通话和我交谈。  那里的一切和我想象的一样:无休止地加班,低工资,条件很差的宿舍……但又更复杂更微妙。很多时候,打工妹被描绘成有待救助的弱势群体,但事实上,她们绝不是任资本摆布的驯服的身体,而是机灵和反叛的主体。她们懂得在权力和纪律的夹缝中时而公开、时而隐蔽地展开反叛行动,有时甚至将现有的规则和纪律体系打破。  

《南》: 在您8个月的打工妹生涯中,碰到过女工们的集体反抗行动吗?   

潘:事实上,很多女工是从自己家或夫家偷偷跑出来的,完全没有得到家人的同意。她们中的大多数在离开农村前就很清楚地知道,她们将在血汗工厂里每天工作12小时,老板对她们不会仁慈,但她们还是愿意出来看看世界,享受一下结婚前的这段“自由”时光。这本身就是对农村生活和父权社会的反叛。  有一次,锡焊室的管工告诉我:女孩子们不高兴的时候,她们就会慢悠悠地把零件装好,再慢悠悠地传给下一个女孩,慢得简直像乌龟一样,如果你催她们快一点,她们就会故意出错,害得你重新返工,有时干脆装病。我在工厂工作时,曾观察到一场围绕收音机展开的斗争:一天晚上,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车间里的收音机突然被关掉了,工人开始发牢骚,几乎所有人都同时放慢了工作节奏,流水线停了下来,工人们开始悠闲地说笑。组长们被叫去开会,9点钟,工人准时下班。第二天晚上,收音机照常播放,生产线也恢复了。  这个例子说明,女工们采取集体行动,有时并不是出于经济原因,而是文化生活的需要。听收音机,不仅为女工们漫长而辛苦的工作提供娱乐,而且让她们在规章制度的重重压迫下,依然能够自由地幻想,关掉收音机是对她们权利和私生活的侵犯,在这一点上,她们是不妥协的  

《南》:同样作为劳动者,女工和男工的境遇有何不同?   

潘:除了职业的挤压之外,女工还面临一些特殊的问题:性骚扰,被玩弄和抛弃,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受教育程度普通偏低,在工厂里,管理者和技术工人一般是男人,而女工多在生产线上;女工的年龄和已婚比例均低于外出打工的男性,因为企业招工倾向于未婚者,而女性一旦结婚生了孩子,外出流动的机会就减少得多;但不回去结婚,又担心以后没人照顾。到了24岁左右,女工们往往必须在继续打工和回去嫁人之间作出选择,而一旦选择结婚,通常意味着她们从此告别了城市生活。  在我接触的女工之中,她们没一个真正拥有农耕的知识,不晓得什么月份该种些什么,根本没有这方面的能力与经验。这些女工拥有农民的身份,但缺乏农民的经验;而内心的自我身份认同是工厂女工。在如此特殊的境况下,她们心中充满大量的焦虑感。她们既不愿意重回农村去,认为那儿没有前途及生活苦闷;但奈何城市中并没有可支援她们、让她们留下来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