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华:民主要尊严,法律也要尊严
——我看魏京生对陈水扁案的评论
文/王超华
台湾检调部门追查前总统陈水扁贪腐洗钱案,包括陈氏家人及扁政府时期主要官员在内,多人遭立案调查,几个月来,早已是风波迭起,海峡两岸四地都极为关注,媒体炒作得沸沸扬扬。
现在,检调部门干脆把陈水扁拘押禁见,台港媒体都不乏高度亢奋的反应,但也没有就说成是这表明了台湾民主法制有多么了不起的进步。这么唱赞歌的,多半都是中国大陆的写家,而且可能还都是渴望民主的人士。在自家门里,心想而事不成,只好把郁闷向外投射,凡是自家地方还不可能做到的,都可以拿来做批评对比。只不过这样拿他人经验说自己的事,未免对台湾的实际情况有所忽视。说得稍微严重一点,也有不尊重台湾的嫌疑。
海外发言的大陆人,很多去过台湾,说起来会更具体一些。由于比较倾向于反对台独,也由于对陈水扁人品的厌恶,基本上的反响,都是支持检调部门的行动。结果,魏京生一篇文章(见附文)出来质疑检调做法,立刻遭到反击。不过,读过各方意见后,我仍然觉得魏京生说的很有道理,应该支持。
反对意见各式各样,最离谱的是认为陈水扁因为有“大量的贪污”,必须“伏法”,司法部门当然应当对他“绳之以法”。事实上,这是台湾蓝营传媒心急难捺地想说,但是在现阶段却绝对不会说出口的话。
为什么英文媒体至今对此案不予置评,难道他们都是支持台独支持绿营的吗?未必。记者曾经跑去采访美国驻台文化办事处,那里的官员回答说,他们尊重司法程序,而且还强调,他们相信台湾司法制度和美国一样,是遵循无罪假定的;再问,就不肯多说了。这里的核心问题是,陈水扁的贪腐洗钱案根本还没有开始庭审,更不用说判决了。“绳之以法”,从何谈起?退一万步说,这也是谈得过早,不尊重法律程序。
这次的拘押禁见,关键是法律依据的适用,焦点却在媒体介入方式,真正受到负面影响的,其实是台湾民主制度的尊严,也是台湾法律制度的尊严。
从法律上说,这次提起拘押禁见主要有两个前提,一是刑期诉求的严重程度,一是嫌犯暴力或外逃的可能。也就是说,并非所有案件的所有嫌犯都会遭到类似拘押。就陈水扁一家贪腐洗钱案而言,侦察已经进行了相当一段时间,刑期诉求当然可能很严重,但是否有暴力及外逃危险,却大可商榷。且不说他女儿女婿曾疑有逃匿美国,最后也都返回台湾,仅以今日台湾外交处境衡量,就算他想外逃,又能逃匿到哪里?其实,判断这个问题,最便捷的办法就是看吴淑珍涉嫌洗钱的各个线索中,都经过了哪些国家。如果这些国家现在都无法为扁案解围,平心而论,谁能相信他能通过外逃回避法律程序或法律制裁?个案中是否需要实施拘押禁见,实在要靠检调公正。而这次实施,要想解释成公正恐怕都很困难,几乎没有可能给宣扬成台湾民主法制道路上的进步。
在并非急需且必要的情况下,提出拘押禁见,就算尚可理解,实际实施过程也大大夸张了戏剧性。在媒体紧跟追踪猛打之下,陈水扁进看守所的过程,就像是好莱坞八卦媒体追踪明星入狱的台湾版重演,而且有过之无不及。检调单位满足媒体八卦欲望,盯着的是最低标准,只要能找到条例理由,就可以不必负责地为娱乐大餐上食料,政治新闻向低级娱乐迅速下滑,甚至全然失去以往娱乐节目恶搞政治新闻时内在的讽刺批评精神。
从这两方面看,国民党的马政府执政以来,对待国体的尊重,远不如民进党。陈水扁执政前,无论是“党外”时期还是民进党在野期,因为既有政体的巨大压力,反对党的攻击目标,多半集中在开放党禁之上,既非专门对准国民党,也不是咬定“中华民国”。陈水扁执政时,无论他本人多么偏向台独,他的政府也好,民进党也好,都不得不尊重中华民国的延续性,而且,国民党也借着这种尊重做过不少文章,阻挠执政党的各种提案(其中最荒谬的就是阻挠承认外蒙古)。
如今马政府上台,国民党一干人马认定台湾大多数选民不满意扁政府的八年,摆出的架势,直接就是要从台湾民主化历史中把这八年完全抹去,好像这八年根本不能算在中华民国账上。结果,无论政府还是社会,都失去了延续感,倒像是台湾并不曾有过持续的民主化进程,而且,是否要延续乃至发展深化这个民主化进程,都不再是问题,唯一重要的,只是清洗扁政府时期的恶劣影响。
既然从一开始就缺乏对延续性的尊重,那么,处理陈水扁贪腐案侦察过程时,不考虑可能借以昭显对国体尊重的因素,不考虑给予前总统保留某种人格尊严的特殊待遇,也就不足为奇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魏京生提出他的质疑。
魏京生的主要论点,不在于他引用了自己的个人经历,而是在下面这段话:“在侦查阶段;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就把前总统关进了监狱。而且在没有暴力或脱逃的可能性的情况下,在法庭上公开戴上手铐押往监狱,这是明显的侮辱人格的做法,而且侮辱的是自己不久前还尊称的总统阁下。这就不仅仅是对陈水扁个人的侮辱,而且是对国家的侮辱,对民主制度,对台湾人民的侮辱,其实也是对马英九和他的团队的侮辱。”
魏京生的忧虑在于,“按惯例,卸任的总统仍享有一定的豁免权。也就是说,如果不是犯有杀人越货、卖国战争等等重罪,不能以常规法律判处刑事罪名。否则执政者将力保自己不下台,最终消灭了民主,恢复了专制。”这样侮辱刚刚卸任的执政者,损害的是台湾民主的长期目标。
但是,关于魏京生对陈水扁案的看法,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即,这两段话出自他的文章《陈水扁的教训之二》。所有批评者都很现成的引用了这篇文章,包括这个题目,但是却没有多少人提到,这之前他已经写了之一:《陈水扁的教训》(见附文),其中的主要分析和观点,正好就是那些批评者反复强调,以为他还没有认识到的那几条。这样的误读,更说明魏京生第二篇评论的重要性。法是人制定的,如果执法者只想利用现成法律,受损害的将是整个社会的长远未来。除了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外,讨论高度政治化的法律案件时,我们也必须考虑在新生民主制的社会里,如何小心呵护政体的尊严和法律的尊严,而不是仅仅满足于“依法办事”。
2008.11.18
[附文一]
魏京生:陈水扁的教训
作于2008-10-31
台湾前总统陈水扁的贪污腐败案,已经闹了很长时间了。准确地说,在他下台前就已经炒得沸沸扬扬了。最近一段时间,参与贪污洗钱的高官一一落马。国安会秘书长、国安局长都被当庭戴上了手铐,关进了监狱。待遇上丝毫也没有特殊,和普通诈骗犯关在一起。这有利于他们交流经验和心得。这也证明了民主制度人人平等,有罪必究。不管你官有多大、权有多重、关系多么广泛,只要贪污人民的血汗钱,法律都不会饶过你。
共产党的肉喇叭们会讽刺说:你看,民主也不能不贪污呀。以此来为共产党的贪官污吏辩解。其实这没什么可辩解的。高官纷纷带铐子进监狱,正是对人性中贪心的制约。贪心时时都有。你只要给他法外施仁的机会,它就必然泛滥成灾。中共那边贪污腐败登峰造极的盛况,正说明一党专制失去了制约。哪有资格讥笑别人呢。
陈水扁政府的大小贪官被铐入狱,正说明民主制度才能保证有效的制约。有了制约,才能把人们的贪心限制在最小的程度上。或说压回到人们的肚子里。否则,贪心是人的本性,靠自我克制不太那么可靠。非得有外力的监督和压制才能真正克服它。
我在西方观察的结果正是如此。不管白种、黑种还是黄种人,也不管你是受的宗教还是无神论的教育。人的贪心都是一样的。民主政治之所以比较廉洁,绝不是靠孔孟之道的克己复礼就足够了。一部分人可以。对大多数人来说,必须借助于外力的制约,才能克服自己本性中的贪心。没有外力的制约或制约不够,贪心随时会一不小心就冒出来,很快就压倒了羞耻心,泛滥成灾。人不是天生就无耻的。常常是在某一件事上大堤崩溃,渐渐变成了无耻之人。
陈水扁的演变过程就是一个典型。九年前我开始认识他,并有一些交往。那时候他是一个有理想、有活力的年轻政治家:谦虚、谨慎、头脑灵活,有远大的抱负又不虚妄,是台湾政坛的佼佼者之一。那时候你绝不会想到他堕落成今天这个样子。他的夫人也是全力支持他的民主事业。出钱、出力还要承担风险。那是人们心目中的革命夫妻,否则人民也不会选他当总统。
后来在总统府我们再见面时,他已经明显地变了:浮躁、虚妄,自大到听不进别人的话,也听不懂别人的话了。他成了我见过的同一层级各国领袖中最洋洋自得的人。他让老朋友们觉得不舒服。我问过一些民进党的老前辈,大家都有相同的感觉。甚至有些人有很强烈的反感。
对陈水扁夫人的评价就更糟糕了。言之凿凿的说陈水扁一定会毁在这个女人的手里。说这个女人利欲熏心,陈水扁又怕老婆,事情已经没救了。我当时倒没想得这么严重,只觉得他周围是远君子近小人,阿谀奉承之辈很受喜爱,这样下去会危及台湾的民主。我自己事务繁忙,也就懒得管闲事。台湾也少去了。但从媒体上仍能时不时地关注着台湾的民主进程。
在陈水扁变得越来越自大,越来越脱离实际的同时。他周围的小人就越来越得志。连民进党的前辈精英们也远离他了。这时候开始听说扁夫人贪污的故事。很快媒体上也就炒作出新闻来了。但是台湾的国民党实在缺乏战斗力,不是一个合格的反对党。所以每次都被陈水扁滑过去了。也因此,吴淑贞贪污洗钱的胃口越来越大。陈水扁胡作非为的担子也越来越大。这是一个相反相成的关系。不仅仅在台湾,在美国和欧洲也观察到了同样的现象。当反对党虚弱的时候,当权者就会得寸进尺的胡作非为,直到把国家搞垮为止。
所以我越来越坚信:有没有反对党,以及反对党是否有能力,比执政党的廉洁和能力更重要。没有合格的反对党,不但建立不起民主的制度,就是建立起来了,也无法正常地运作。因为人的本性中丑恶的东西根深蒂固,而且不可能被消灭,只能依靠合理有效的制度去制约它,压制它。否则人性的丑恶一旦和权力结合,就是老百姓遭殃了。远的不说。中共执政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就是最好的教训。
(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魏京生)
[附文二]
陈水扁的教训之二
魏京生
前几天,台湾前总统陈水扁被当庭戴上手铐送进了监狱。很多对民进党贪污腐化深恶痛绝的朋友们真是解了一口气,兴高采烈。但是兴高采烈之余,心里又有点儿蹩扭。到底是什么让大家蹩扭呢?大家都是热爱民主自由,痛恨民进党贪污腐化的人。现在把脓疮割掉了,怎么还有蹩扭的感觉呢?台湾的媒体是最相关的媒体,所以蓝绿色彩遮不住明眼人的眼光。马英九的报复行为立即就遭到了公正舆论的批评。
马英九在民进党执政的时期软得像个小绵羊。从来没看见他对民进党有严厉的批评,或者针砭时弊的监督。如今是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报复起来超逾了正常的规范。就像卧薪尝胆、压抑已久的勾践一样,报复起来就没有了界限。这种人物在中外历史上屡见不鲜。这种懦夫加暴君的性格,往往是社会不公和暴政的土壤。上行下效,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台湾的民主将走向倒退。
为什么说不公呢?首先是总统享有豁免权。按惯例,卸任的总统仍享有一定的豁免权。也就是说,如果不是犯有杀人越货、卖国战争等等重罪,不能以常规法律判处刑事罪名。否则执政者将力保自己不下台,最终消灭了民主,恢复了专制。
马英九是哈佛大学法学院出身,不可能不懂这个道理。因此,严峻一些的推测,说马英九正在以民进党高官为鸡,杀鸡吓猴,约束自己的党朋力保政权,最终回到一党专政。我倒宁愿做比较公正的推测:他是因为性格软弱,为讨好复仇者群体而遂波逐流,导致了这场政治和司法的错误。如果是这样,估计错误会很快得到纠正。
但是看来台湾的司法倒退确实走得远了一点儿。在侦查阶段;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就把前总统关进了监狱。而且在没有暴力或脱逃的可能性的情况下,在法庭上公开戴上手铐押往监狱,这是明显的侮辱人格的做法,而且侮辱的是自己不久前还尊称的总统阁下。这就不仅仅是对陈水扁个人的侮辱,而且是对国家的侮辱,对民主制度,对台湾人民的侮辱,其实也是对马英九和他的团队的侮辱。这是让大家感到蹩扭的最大原因。
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我一点儿都没有感到高兴。我立刻联想到的是毛泽东逮捕刘少奇。当国家元首可以随意逮捕的时候,希特勒和毛泽东式的暴政也许就在不远处等着大家了。退一步讲,邓小平都没敢在法庭上给我戴手铐。为什么?三十年前就有大陆的司法官员否决了邓小平和他的亲信的这个要求,理由正是:没有暴力侵犯他人和脱逃的可能性。戴手铐有违维护个人尊严的司法原则。难道民主的马英九还
不如专制的邓小平吗?
这个错误确实非常严重。当陈水扁在总统府说:我和老魏一样是为民主蹲监狱出身的时候,记者们私下里都在讥笑他。今天可能很多人都会和我一样,转而同情他遭遇的不公正的对待。
换一个角度看。陈水扁和民进党也是自作自受。不仅仅是贪污腐化,更重要的是没有进行真正的民主改革。执政的八年时间,大都用来争权夺利,钻营投机,行贿受贿,党同伐异。没有对继承下来的旧制度进行改革,反而沾沾自喜地偷着笑,以为自己可以用威权制度整一把别人了,也可以当一回皇帝,享受一下专制给当权者带来的好处了。
总之,爽了八年,爽出一个民主倒退,自己锒铛入狱。老百姓在大骂报应之余,也应该想想倒退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如果保留了威权时代不合理的制度,大家都有可能成为不公正待遇的对象。报复来,报复去,最终只有专制制度可以停止冤冤相报。这就是台湾民主的前途吗?望台湾的民众三思。
这个教训对我们大陆将来建立民主制度是个很好的前车之鉴。搞民主的人如果满脑子改朝换代;想的不是改革制度,而是换人当皇帝报仇雪恨,将来难免会重蹈台湾民进党的前车之覆。只有把陈水扁的前车之覆,当作中国民主的后车之鉴。中国的民主道路才能避免陷阱。所以海峡两岸的中国人都应该关注这场官司的进展。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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